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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憲所給議會的「權」那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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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憲所給議會的「權」那(1)裡去了(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已行自治」的湖南前後傳來的消息,不是趙恒惕殘殺勞工,剝奪人民自由,便是趙恒惕操縱選舉,製造省長。湖南軍閥——趙恒惕竟冠冕堂皇的「被選」為省長了。御用的議會連彈劾軍閥雇人——礦務局協理胡瑛——一個案子都成立不得,鬧成少數與多數的狗打豬哄。「已行自治」的廣東省長倒不是軍閥直接攬當,但他的產生卻完全是由於陳炯明的授意;這個軍閥雇用的省長最近替軍閥大借外債,以便鞏固陳炯明割據的局面和增加英國在南方的侵略勢力。這是何等違害人民利益的行動!但「憲法」的省議會竟於分得十二萬毫洋後,把借款的案子通過了(見廿二日《申報》)。我們要問承認聯省自治為解決中國糾紛的人們,更要問以省自治為打倒軍閥惟一工具的學者:省憲中規定給議會的「權」那(2)裡去了?又為何那些「依法」產生的議員不運用省憲來打倒軍閥,反替軍閥的地位和惡行做「投票」的保障呢!我們也「佇候朋教」! 1922年10月25日《嚮導》週報第7期 (1)「那」應為「哪」。 (2)「那」應為「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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