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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文學的握手(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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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標題的暗示與主導動機的利用 作曲家能據某特種方法,使音樂更確定,逐順序而像實際的事件發生似地敘述事件。換言之,就是悟到音樂的可以「寫實」。所以十九世紀中葉,德國的李斯特(Liszt),法國的柏遼茲(Berlioz)及其後的別的作家,如柴科夫斯基,聖-桑(Saint-S·Ens),施特勞斯等所提倡的所謂「標題音樂」(Programmusic)就發達起來。標題音樂往往易與前述的「詩的」音樂相混。同一注意觀察,可見其在下列的種種方面是與單純的詩的音樂明瞭地區別的,即: 第一,像其名稱所表示,各音樂上有一標題,即標明其樂曲的「梗概」的詩,或散文的短小的記述。試舉一例,如前述的施特勞斯的《英雄生涯》的標題,便是由下揭的六種事情成立的,即「英雄」,「英雄之敵」,「英雄的內助」,「英雄的戰場」,「英雄所負的和平的使命」,「英雄的從此世脫出」。 第二,作曲家為了竭力要使其所述的事件詳細且明快,而利用前文所仔細考察論述的,敘述外界事件的種種方法。又有時為了要使事件中所表現的種種人物或事端對於聽者明瞭表白,而用柏遼茲(Berlioz)所創的方法。話中的各人物,都有所謂「主導動機」(Leitmotif)。主導動機是一個短的旋律,聽者可因此聯想話中的人物。聽到這主導動機的時候,就曉得哪個人物出來了。這個考案,在距今百餘年前莫紮特(Mozart)所作曲的歌劇《唐·璜》(Don Giovanni》,1787)中早已見過。而巧妙完全地活用它的,是瓦格納(Wagner)。在這天才的手中,這方法舉極有力的跡業,竟使管弦樂無異於說明了的言語了。在其著名的宗教歌劇《帕西發爾》(Parsifal)及其前奏曲中,甚至表現聖餐、聖杯、信仰等也用主導動機。因了一切巧妙的敘述,適切的活用,而能非常明瞭地描寫事件了。 第三,標題音樂家不用古典音樂的舊形式,而於必要的時候隨處使用其雜多的主題,不必要的時候就棄之不顧。只是任事件的梗概自然地展開,而不受反復、對照等的原則的拘束。又不但是重要的主題,有時毫不重要的主題也在暫時之間現出來,又倏然消滅,與劇中的雜兵、雜色等不重要的人物由右門登場,橫過舞臺,無所事事即從左門隱去同樣。但重要的主題,自然置重,也與古典音樂同樣地發展。 當這自由作曲法的新形式創始之時,對之有多大的寄興及貢獻的作曲家是李斯特(Liszt,匈牙利人)。這種形式的音樂稱為「交響詩」(Symphonic Poem),或「音詩」(Tonepoem)。李斯特的交響詩中,有名的有《前奏曲》(Les Preludes)《塔索的悲傷與勝利》(Tasso, Lamento e Trionfo)《節慶的聲音》(Festklnge)《匈奴之戰》(Hunnenschlacht)等曲。此外名作尚有十數曲。李斯特以外,有名的作家及其傑作也有不少。今舉其最著者列下。 俄羅斯巴拉基列夫(Balakirev,1836-1910)《塔馬爾》(Tamar) 同國鮑羅丁(Borodin,1834-1677)《在中亞細亞草原上》(Danslessteppesdel&Aposasiecen-Trale) 同國格拉祖諾夫(Glazounov,1865-1936)《克蘭姆林》(Kremlin) 同國拉赫馬尼諾夫(Rachmaninov,1873-1973)《死之島》(Dietoteninsel) 法蘭西弗朗克(CÉSarfranck,1822-1890)《風神》(Leseolides)《可憎的獵人》(Lechasseurmaudit) 同國丹第(Vincentd&Aposindy,1851-1931)《華倫斯坦》三部作(Wallenstein)《魔林》(LeforetenchantÉE) 同國聖-桑(Camillesaint-Sans,1835-1921)《奧姆法爾的紡車》(Rouetd&Aposomphale)《死之舞》(Dansemacabre) 波希米亞斯美塔那(Friedrichsmetana,1824-1884)《我的祖國》(Mavlast) 芬蘭西貝柳斯(Jeansibelius,1865-1957)《圖翁內拉的天鵝》(Derschwanvontuonela)《芬蘭頌》(Finlandia) 德意志施特勞斯(Richardstrauss,1864-1949)《唐·璜》(Donjean,Dongiovanni) 《麥克佩斯》(Macbeth) 《往生與成佛》(Todundverklrung) 《蒂爾惡作劇》(Tilleulenspiegels)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Alsosprachzarathustra) 《堂吉訶德》(Donquixote) 《英雄生涯》(Einheldenleben) 次就「交響詩」,「音詩」,及「詩」的意義略述之:現在我們所要注意的,是不可將交響詩或音詩與單純的「詩」(Poem)混同。 但現在所謂「詩」,不是用文字作的詩歌的詩,而是用音作曲的樂曲。音詩及交響詩,是管弦樂曲。兩者的區別,音詩是單從Sketch(短曲)寫成管弦樂曲,而不依據交響樂的規模的;交響詩則是更進一步,具有交響樂的體制,但不像純交響樂地以形式美為主,而傾向於詩的內容的自由表現的。不過這區別不能十分明瞭,故普通都把兩者一併包括在交響詩的名稱之下。 「詩」則與上兩者相反,是極短小的自由形式的鋼琴曲。俄羅斯樂家斯克裡亞賓(Scriabin)的作品第三十二種名為《兩首詩》(DeuxpoÈMes),恐是用「詩」的名稱於樂曲上的開端。其後他稱他的作品第四十一號,四十四號,六十三號,六十九號,及七十號為「詩」。冠用賓詞的也有,如作品第三十四號的《悲劇的詩》(PoÈMetragique),三十六號的《惡魔的詩》(Poeme Satanique),後來的作品第六十一號的《夜曲詩》(Poem enocturne),七十二號的《火之詩》(Vers La Flamme)等皆是。這等樂曲,頗具多樣性,故難於下定義。又如實際演奏用的所謂「練習曲」(Etude),「前奏曲」,或「詩」,名稱雖各異,而實際上有時幾乎沒有截然的區別。 勉強要區別,只能說「練習曲」大多用技巧困難的反復進行風的形式,根據練習曲的本來性質而常用反復的練習;「詩」則以詩的內容的自由表現為主要眼目,風格自帶高蹈的色彩,而有像小小的珠玉的感覺。又其與「前奏曲」的區別,可說長的名之為「詩」,短的名之為「前奏曲」。但同是斯克裡亞賓的「詩」,像作品第四十四等,又是極短小的;作品第五十九的《兩個小曲》,其第一曲稱為「詩」,第二曲又稱為「前奏曲」。日本作曲者山田耕作也有題為「詩」的作品,形式都短小,有縹緲的詩趣。 古來稱作曲家為「音詩人」(Tondichter),稱作曲為「音的作詩」(Ton-Dichtung」),因此而稱樂曲為「音詩」。然這是廣義的對於音樂的美稱,不是我們在音樂上要區別於其他樂曲而用的狹義的「音詩」。「交響樂」,「音詩」,「詩」的三種樂曲的意義,於此可以得到約略的概念了。 以上所逐述的,是音樂上極普通使用著的表現手段中之最重要者,音樂上的許多流派,都是根基于這等意義而建設的。近代諸樂派,古典派注重在情緒的表現與純粹的美,浪漫派則除此以外又以題名所明示著的人物,場所,或觀念的幾分確定的暗示為目的,形式仍蹈襲從來的古典形式。貝多芬是一個古典音樂的大家,普通以其作品為古典音樂中之至寶。但也不似古典樂派的代表者勃拉姆斯(Brahms,1833-1897,即與Beethoven,Bach被並稱為樂界三大B的)的以形式的純美為目的,而帶幾分浪漫的,又寫實的,標題派的色彩。這寫實派又標題派注重明確的事由敘述,依事由的梗概的自然的發展而考案其形式。 此外,最近音樂界又隨伴了詩壇或美術界的新運動,受了它們的影響,而出現了印象派,未來派,表現派等作家。但除了法國的德彪西(Debussy,1862-1918)所創始的印象派以外,餘者均未達到佔有樂界中心勢力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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