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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客者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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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我意外的,是主人還要撮著這一粒火柴杆,去給第三個客人點香煙。第三個客人似乎也沒有防到這一點,不曾預先取煙在手。他看見主人有「燃指之急」,特地不取香煙,搖手喊道:「我自來,我自來。」主人依然強硬,不肯讓他自來。這第三個客人的香煙的點火,終於象救火一般惶急萬狀地成就了。他在匆忙之中帶翻了一隻茶杯,幸而杯中盛茶不多,不曾作再度的氾濫。我屏息靜觀,幾乎發呆了,到這時候才抽一口氣。主人把拿自來火的手指用力地搓了幾搓,再劃起一根自來火來,為第四個客人的香煙點火。在這事件中,我顧憐主人的手指燙痛,又同情于客人的舉動的倉皇。覺得這種主客真難做:吸煙,原是一件悠閒暢適的事;但在這裡變成救火一般惶急萬狀了。 這一天,我和別的幾位客人在主人家裡吃一餐飯,據我統計,席上一共鬧了三回事:第一次鬧事,是為了爭座位。所爭的是朝裡的位置。這位置的確最好:別的三面都是兩人坐一面的,朝裡可以獨坐一面;別的位置都很幽暗,朝裡的位置最亮。且在我更有可取之點,我患著羞明的眼疾,不耐對著光源久坐,最喜歡背光而坐。我最初看中這好位置,曾經一度佔據;但主人立刻將我一把拖開,拖到左邊的裡面的位置上,硬把我的身體裝進在椅子裡去。這位置最黑暗,又很狹窄,但我只得忍受。因為我知道這座位叫做「東北角」,是最大的客位;而今天我是遠客,別的客人都是主人請來陪我的。主人把我驅逐到「東北」之後,又和別的客人大鬧一場:坐下去,拖起來;裝進去,逃出來;約莫鬧了五分鐘,方才坐定。「請,請,請」,大家「請酒」,「用菜」。 第二次鬧事,是為了灌酒。主人好象是開著義務釀造廠的,多多益善地勸客人飲酒。他有時用強迫的手段,有時用欺詐的手段。客人中有的把酒杯藏到桌子底下,有的拿了酒杯逃開去。結果有一人被他灌醉,伏在痰盂上嘔吐了。主人一面照料他,一面勸別人再飲。好象已經「做脫」了一人,希望再麻翻幾個似的。我幸而以不喝酒著名,當時以茶代酒,沒有捲入這風潮的旋渦中,沒有被麻翻的恐慌。但久作壁上觀,也覺得厭倦了,便首先要求吃飯。後來別的客人也都吃飯了。 第三次鬧事,便是為了吃飯問題。但這與現今世間到處鬧著的吃飯問題性質完全相反。這是一方強迫對方吃飯,而對方不肯吃。起初兩方各提出理由來互相辯論;後來是奪飯碗——一方硬要給他添飯,對方決不肯再添;或者一方硬要他吃一滿碗,對方定要減少半碗。粒粒皆辛苦的珍珠一般的白米,在這社會裡全然失卻其價值,幾乎變成狗子也不要吃的東西了。我沒有吃酒,肚子餓著,照常吃兩碗半飯。在這裡可說是最肯負責吃飯的人,沒有受主人責備。因此我對於他們的爭執,依舊可作壁上觀。 我覺得這爭執狀態真是珍奇;尤其是在到處鬧著沒飯吃的中國社會裡,映成強烈的對比。可惜這種狀態的出現,只限于我們這主人的客廳上,又只限於這一餐的時間。若得因今天的提倡與勵行而普遍于全人類,永遠地流行,我們這主人定將在世界到處的城市被設立生祠,死後還要在世界到處的城市中被設立銅像呢。我又因此想起了以前在你這裡看見過的日本人描寫烏托邦的幾幅漫畫:在那漫畫的世界裡,金銀和鈔票是過多而沒有人要的,到處被棄擲在垃圾桶裡。 清道夫滿滿地裝了一車子鈔票,推到海邊去燒毀。半路裡還有人開了後門,捧出一畚箕金鎊來,硬要倒進他的垃圾車中去,卻被清道夫拒絕了。馬路邊的水門汀上站著的乞丐,都提著一大筐子的鈔票,在那裡哀求苦告地分送給行人,行人個個遠而避之。我看今天座上為拒絕吃飯而起爭執的主人和客人們,足有列入那種漫畫人物中的資格。請他們僑居到烏托邦去,再好沒有了。 我負責地吃了兩碗半白米飯,雖然沒有受主人責備,但把胃吃壞,積滯了。因為我是席上第一個吃飯的人,主人命一僕人站在我身旁,伺候添飯。這僕人大概受過主人的訓練,伺候異常忠實:當我吃到半碗飯的時候,他就開始鞠躬如也地立在我近旁,監督我的一舉一動,注視我的飯碗,靜候我的吃完。等到我吃剩三分之一的時候,他站立更近,督視更嚴,他的手躍躍欲試地想來奪我的飯碗。在這樣的監督之下,我吃飯不得不快。 吃到還剩兩三口的時候,他的手早已搭在我的飯碗邊上,我只得兩三口並作一口地吞食了,讓他把飯碗奪去。這樣急急忙忙地裝進了兩碗半白米飯,我的胃就積滯,隱隱地作痛,連茶也喝不下去。但又說不出來。忍痛坐了一會,又勉強裝了幾次笑顏,才得告辭。我坐船回到家中,已是上燈時分,胃的積滯還沒有消,吃不進夜飯。跑到藥房裡去買些蘇打片來代夜飯吃了,便倒身在床上。 直到黃昏,胃裡稍覺鬆動些,就勉強起身,跑到你這裡來抽一口氣。但是我的身體、四肢還是很疲勞,連臉上的筋肉,也因為裝了一天的笑,酸痛得很呢。我但願以後不再受人這種優禮的招待!他說罷,又躺在藤床上了。我把香煙和火柴送到他手裡,對他說:「好,待我把你所講的一番話記錄出來。倘能賣得稿費,去買許多餅乾、牛奶、巧格力和枇杷來給你開慰勞會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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