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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


  在古人的詩詞中,可以看見「歸」,「鄉」,「家」,「故鄉」,「故園」,「做客」,「羈旅」等字屢屢出現,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對於故鄉是何等地親愛,渴望,而對於離鄉做客是何等地嫌惡的。其例不勝枚舉。普通的如: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做伴好還鄉。(杜甫)

  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

  故園東望路漫漫,雙袖龍鍾淚不幹(岑參)

  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征人盡望鄉。(李益)

  等是有家歸未得,杜鵑休向耳邊啼。(張泌)

  想得故園今夜月,幾人相憶在江樓。(杜荀鶴)

  故園此去千餘裡,春夢猶能夜夜歸。(顧況)

  萬里悲秋常做客。(杜甫)

  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沽襟。(杜審言)

  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劉長卿)

  羈旅長堪醉,相留畏曉鐘。(戴叔倫)

  隨便拿本《唐詩三百首》來翻翻,已經翻出了一打的實例了。以前我曾經說過,古人的詩詞集子,幾乎沒有一頁中沒有「花」字,「月」字,「酒」字。現在又覺得「鄉」字之多也不亞於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鄉」四事。一個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就得其所哉。

  現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歡喜對花邀月飲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鄉的家裡。不但如此,他們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反而不暢快,因為鄉村大都破產了。他們必須離家到大都會裡去,對人為的花,邀人造的月,飲舶來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長為人類所愛慕之物;而鄉之一字恐不久將為人所忘卻。即使不被忘卻,其意義也得變更:失卻了「故鄉」的意義,而僅存「鄉村破產」的「鄉」字的意義。

  這變遷,原是由於社會狀態不同而來。在古昔的是農業時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鄉的本家裡生活。但到了現今的工商業時代,人都離去了破產的鄉村而到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無暇紀念他們的故鄉。他們的子孫生在這個大都會裡,長大後又轉到別個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在別個大都會裡住家。在他們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無所謂故鄉。「到處為家」,在古代是少數的游方僧,俠客之類的事,在現代卻變成了都會裡的職工的行為,故前面所舉的那種詩句,現在已漸漸失卻其鑒賞的價值了。

  現在都會裡的人舉頭望見明月,低頭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間裡的小家庭。而青春做伴,現代人看來最好是離鄉到都會去。至於因懷鄉而垂淚,沾襟,雙袖不幹,或是春夢夜夜歸鄉,更是現代的都會之客所夢想不到的事了。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於此可見一斑。農業時代的生活不可複現。然而大家離鄉背井,擁擠到都會裡去,又豈是合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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