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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和文字(2)


  中國文字本有進步成一種字母之可能,蓋形聲假借都是可由以引出字母之原動力(即以歐洲字母第一個論,A1形則牛頭,讀則阿勒弗,賽米提語「牛」之義。這個象形的字後來為人借來標一切的「阿」音,以下字母均仿此。又如楔形文字用以記亞敘裡亞波斯古語者,每每一面記聲,一面附以類標,頗似中國之形聲)。或者當時沒有這層需要,又因這個非字母的文字發達到甚完備的地步,且適宜于籠罩各方的讀音,所以雖然梵文入了中國便有反切,卻不生字母(三十六字母實非字母,乃聲類而已)。這個非標音的文字(只就大體言其非標音)最初自然也是用來記言,但以非標音之故,可以只記言辭之整簡而不記音素之曲者。更因這個原故,容易把一句話中的詞只揀出幾個重要的來記下,而略去其他,形成一種「電報語法」。又或者古來文書之耗費甚大,骨既不見得是一件很賤的東西,刻骨的鏃石或銅刀尤不能是一件甚賤的器具。不記語音之一件特質,加上些物質的限制,可以使得文書之作用但等於符信,而不等於記言。中國最早文書之可見者,是殷代甲骨文,文法甚簡。我們斷不能從這裡做結論,以為當時的語言不複雜,因為甚多的文法助詞及文法變化可因這種記載法省略了去。又假如殷商之際是一個民族的變化,殷周非同一的民族。不說一種的語言,周人固可把殷人的文字拿來寫自己的話,只要向殷人借用了若干文化名詞,如日本語中之音讀字,便可把這層文同語異的痕跡在千年後研究書缺簡脫者之心中泯滅了。這個可能的設定,固是研究中國最早語言的一大難題,且這樣文字的記言,大可影響到後來著述文中之公式及文法。譬如《春秋》一書,那樣的記事法,只是把一件事標出了一個目;又如《論語》一書,那樣的記言法,只是把一片議論標出了一個斷語,豈是古人于事的觀念但如《春秋》之無節無緒,古人于言的觀念但如《論語》之無頭無尾,實在因為當時文書之用很受物質的限制,于言於事但標其目,以備遺忘,其中端委,仍然憑托口傳以行。所以事蹟經久遠之後,完全泯滅,而有公羊之各種推測:話言經流傳之後,不能瞭解,而有「喪欲速貧死欲速朽」之直接解釋,成了「非君子之言」,須待有若為之說明原委(此節出《檀弓》,然與《論語》「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甯戚」應有關係)。這正因《春秋》之著於竹帛,作用等於殷人之刻事於骨片之上,《論語》之記錄方法,等於子張之書所聞於紳,紳上是寫不出長篇大論的。若我們因為看到《論語》甚簡,以為當時話言便如此簡,是錯誤的:第一,語言本不能如此簡,簡到無頭無尾,不知所指。第二,孟子生去孔子時不及二百年,孟子的話已經有那樣的魚龍曼衍,二百年中,並無民族的變化,語言決不會有這樣大的劇烈變化。所以戰國的文書之繁,當是由於文書工具必有新開展,竹帛刀漆之用比以前賤得多,所以可以把話語充分的寫下。若春秋時,除去王公典誥之外,是不能享受這種利益的。最初的文書因受物質的限制而從簡,這種文書為後人誦習之故,使得後人的文言中竟模仿這一種的簡法,於是早年物質的限制,及非標音之性質,竟成了影響後人文法的大力量。試看《尚書》中比較可信的幾篇,語法甚複雜,戰國時專記語言的子家,語言也很漫長(如《莊子》中數篇及《孟子》等),只有從荀卿子起,才以誦習詩書經傳成文章,漢儒更甚,荀卿漢儒的文章在語法上是單簡的多了。這豈不是古來因受各種限制而成的文書上之簡詞,影響到後人,變為製作的模範呢?雖直接所影響的本來不過是文言,然文言散人一般語言內之一種趨勢,隨時都有,於是這個影響以這樣的間接作用而更散入一般語言中,成為一種使語成簡之力量。漢字雖和漢語是兩事,然漢字之作用影響到漢語,有如這樣子的(如《論語》「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一詞是動詞,下一詞是名詞。又如《荀子》「信信信也」,第一字是動詞,第二字是名詞,第三字是形容詞而為「指言」(Predicate)之用,如果當時人說話便把這三個字讀成一樣,恐怕沒有人懂。然書寫上既無分別,後來至少在文言中見其合同的影響)。

  如上所說的,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中國文學和中國文字的關係甚少,雖有不過是間接的,而和中國語言竟可說是一事。雖有時覺得文自文而言自言,但這究竟是朦在上層的現象。文學的生命即是語言的生命,若文學脫離語言而求生命,所得盡多是一個生存而已。我們既推到這一層,則語言中有幾種要分別的事件,為作文學定義之前提,應先敘說一下:一、方言;二、階級語;三、標準語;四、文言;五、古文。

  語言永遠在變動之中,兒女學父母到底學不全像,而口和喉又有甚多個細密而極複雜連貫著的筋肉,可以助成一套一套層出不窮的「物質習慣」。又因環境的不同,及人類處理環境之手段有進步,各族的語言都有趨於表面簡易,內涵充豐之形勢,而這形勢所由表示者卻不同路,所以百年之內,千里之間,一個語言可以流成好些方語。語言永遠是分化的,只靠交通、政治、教育來抵抗這個自然趨勢罷了。語言自己先不能成刻板樣的,再加上古往今來,各民族離而合,合而離。親屬隔遠了,弄到彼此不瞭解,至於兩個民族的接觸或混合尤其容易使語言作深遠的改變。若不有這幾層事實,世上那有若許多語言?在一族中,今之所謂不同之語,在本來也僅是方言之差別而已。方言之別與語言之別本沒有嚴整的界限,我們現在解釋方言如此:一種語言循地理的分配表示差別者,而這樣差別使人感覺到語言或名詞系統上頗不相同,各為一體,然並非獨立太甚者,則這些不同的一體皆是方言。這不是一個新觀念,揚子雲之所謂方言大略亦只如此。語言之變不僅因地,亦且因人,從人類有政治的歷史以來,直到現在,把蘇俄算在內,永遠是階級的社會,雖然東風壓倒西風,或者西風壓倒東風,古今中外頗不是一個公式,不過永遠有在上層者,有在下層者。現在尋常指摘人的話沒道理,便說:那是「下等人的話」,其意若曰,上等人的話自另一樣。又如「鄉下人的話」、「買賣話」、「洋涇浜話」、「流氓話」,乃至那個又像鄭重又覺好笑的「官話」一個名詞,都顯然表示語言因人之階級而不同,我們自己說的話斷然和我們不同職業的鄰人不同。譬如,我們和一個人談上一刻鐘,差不多要知道他的職業之類別了,這都是顯然指示語言因階級而生差別的。有個西洋人說,男人的話和女人的話家家不同,這固是象徵主義的說法,然男子的話樸直些,女子的話感情的成分多些,是頗顯明的(看Jespersen所著Language)。又就文學史的史實說,何以詞的話和詩的話不同?挪詩中話做詞,或挪詞中話做詩,何以均不算合規則?歐陽永叔、蘇子瞻等在詩裡和在詞裡何以不說一種話?這正因為詩裡的話,是詩人奉之于先,持之於己的話,詞在原始是當年歌妓的話。歐陽永叔、蘇東坡做起詩來,是自己,做起詞來,每每免不了學歌妓的話,或者是對歌妓說的話。語言既因人之階級而不同,則不同階級的人聚在一塊兒說話。何以折衷呢?於是自然有一種標準語的要求。這種標準語也許即是一種純粹的方言,並是一個階級中話,如所謂「京話」,即是北京的方言,又差不多是北京的中上流社會所說者。也許並不是純粹的方言,又不是一個特殊階級的話,而是一種就某某方言混合起來,就某某階級打通起來的話,如德國現在所謂「受過教育的德意志話」,既非維也納,又非柏林,更不能是撒克森、西南方等,只是以文學與教育的力量,造成的一種標準語:舞臺的話,教書匠的話,朝廷的話,拿來以為憑藉而生者。雖然,這種標準語也自高地德意志方言出,當年且「不下庶人」,不過現在已經看不出他的方言性,並且不甚看得出他的階級性了。製造標準語之原動力,第一是政治,朝廷的話永易成為標準話。不過若一個國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異族,而統治者之族文化低,人數又少,則統治者難免以被征服者之話為朝廷話,所以中國的「官話」,雖是滿清皇帝也用這話,究竟是明朝北方的漢話,不是滿洲話,只有太平洪天王才以「啟示」知道滿州人造了「官話」(見他的詔書)。或者一個朝廷太不和人民接近,則造朝廷的話也不能成為標準話,清後葉赫那拉氏和李蓮英的話何嘗有影響在宮外呢?但是,雖有上幾項之限制,統治者階級的話,總是易成標準話之根據的,所以今之普通話,在當年叫做官話。第二是宗教,如羅馬教于臘丁語,喇嘛教於吐蕃語,竟把他們的標準語加到異族身上。第三是教育,教育匠的話容易成為標準話者,正因為這。例如中國各地的語音,均有話音和讀音的不同,在西南各方言中,話音甚和官話不同者,讀音每每較近。正因為話音是在一個方言中之直接傳受,讀音乃是受多數教書匠出產地的方音之影響的[如我家鄉(山東西部)讀無字,如WU,讀未字如wei在說話裡如mu,未如mie,猶未隨明、微二母之分,于古尚為接近。在比較純正的「官話」區域中尚如此,其他可知]。近年來南洋的中國學校兒童能說普通話,正是此層的例證。第四是文章,漂亮的社會中所說的話,時髦的人們所說的話,容易引起人的摹仿,尤其在年少的人中,所以戲劇的話,在法、德、英等國均有重大的影響,吳語中上海、蘇州兩個方言所有之名詞,也能四布,從清朝末年,吳語即有勢力了。標準語之創造者,不僅是社會的力量,也每每是個體文人之功績。人們通常知道摩李耶對近代法國語言如何重大貢獻,十八世紀晚年幾個德國大作者如何形成次一世紀的德國話,斯盆沙、莎士比亞等如何完成藝術的英國語。大詩人、大劇家、大著作者,不把語言化的不成了語言,而把語言化的既富且美,既有細度,又有大力,當時人和後人免不了把這些華表作為典型。於是個人的話,成為標準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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