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鄧中夏 > 中國職工運動簡史1919~1926 | 上頁 下頁
第十章 上海日本紗廠大罷工(3)


  青島日本紗廠罷工

  這裡須附帶敘述青島日本紗廠罷工。青島日本紗廠罷工不用說是上海日本紗廠大罷工的直接影響。日本自從在歐戰時由德國手中攫取青島後,經營不遺餘力。在工業方面,就紗業而論,在四方有內外棉三廠,大康、隆興各二廠。在滄口(距離四方二十五裡)有富士、鐘淵、長崎各一廠。共有工人二萬二千餘人。除紗廠而外,如火柴、麵粉、榨油等廠約四萬人,合計青島日本工廠有六萬餘人。此時名義上雖經中國收回,但實際政治上和經濟上日人仍有支配和操縱的權力。北京政變以後,奉軍南下,山東歸其掌握,但此時山東尚有直皖兩系軍隊,軍事行動尚未停止,故奉系勢力還未穩定。

  青島日本的紗廠勞動條件與上海日本紗廠不相上下。所稍異者,只此地工人成分,其中女工占百分之十,童工占百分之六十,男工占百分之三十,比上海略略好些。

  青島日本紗廠和上海日本紗廠因為多在同一個企業之下(如內外棉、大康),關係自然密切,小職員和工人時有調換情事,所以青島紗廠工人很容易直接受到上海的影響。四方這個地方又是膠濟鐵路機器廠所在地,其時膠濟鐵路正成立了總工會,鐵路工人以全力提攜紗廠工人,於是紗廠工人又得到眼前的一副興奮劑。

  開首就是一般練習生最為活動。先是大康紗廠在濟南招了一班練習生到廠內工作,這班練習生大半都有高小畢業和中學一二年級的程度,他們向具狹義愛國反日的思想,複感日本資本家苛待壓迫的痛苦,今受上海紗廠罷工和膠濟鐵路罷工的影響,於是暗中聯絡工人組織工會。

  四月初旬紗廠工人便起來組織工會。不幸關於組織工會的文書及加入工會的名冊等,為日本資本家發見,資本家乃極力壓制,如大康廠主得了上海的教訓,就先發制人,武力壓迫,實行搜查工人宿舍及身體,開除工會發起人,捕拿活動分子,甚至非刑拷打。但這樣一來,反而激起工人的憤怒,工友會議決提出下列各條件:

  (一)日工十小時,夜工八小時;
  (二)取消房價;
  (三)每年發給花紅;
  (四)每年准工人告假一月;
  (五)每日增加工資一角。

  日本資本家當然不能容納,工人遂召集緊急會議,議決二十一條,限廠方二十四小時答覆:

  (一)承認工會;
  (二)日工加資一角;
  (三)包工加資百分之三十五;
  (四)夜工飯錢,自本月起,一律加倍;
  (五)取消壓薪制;

  (六)取消二割引制(按即二成儲蓄,只大康紗廠特別規定);
  (七)因公受傷,工資照付,醫藥在外;
  (八)一律免收房費;
  (九)延長吃飯時間至一小時;
  (一〇)不得打罵華工;

  (一一)每年內給假期一月,假期內不得開除工人;
  (一二)規定保護女工,每月給生理假二日,工資照給;
  (一三)減少童工工作時間,每日不得過八小時;
  (一四)如工人違犯廠規,由工會同意後方可處分;
  (一五)公司罰工人之款,應交給工會作為工人教育費;

  (一六)以後不得藉故開除工人代表;
  (一七)應當規定工人有得花紅的利益;
  (一八)此後公司待工人一律平等;
  (一九)罷工期內不扣工資;
  (二〇)公司承認此項條件後,應該雙方訂立合同,簽字,蓋章;
  (二一)訂立合同應該有證人作保。

  四月十九日首由大康紗廠罷工,至二十三日內外棉紗廠亦繼續響應,二十四日隆興、日清兩紗廠也捲入漩渦。各工廠工人所要求的條件,除「工人死亡時給予一年工資撫恤遺族」一條之外,餘均與大康的二十一條大略相同。罷工人數約一萬名,同時其他各廠也有躍躍欲動之勢。青島日本絲廠恐遭波及,不得已讓工人在工潮未解決以前,停止工作;凡要回鄉的,由紗廠發給旅費。二十六日滄口鈴木絲廠也罷了工,工潮益形擴大。隨後銀月鐘淵各廠又罷工,富士廠亦覺不穩。

  日本資本家方面當大康罷工開始時,態度非常強硬,絕斷工人伙食,而工人只吃六個銅板的大米。又用軍隊包圍工人宿舍,而工人就在街上露天的睡。到二十三日日本資本家方面才向工會代表提出下列三條:

  (一)麵粉由公司廉價供給;

  (二)現在規定的吃飯時間三十分鐘外,無論日工夜工給與十五分鐘的休息;

  (三)無論日工夜工各加補助金一錢(日金,不及華幣一毫)。工人不滿意,仍舊支持下去。內外棉、隆興、日清等罷工之後,日本公使向中國政府要求取締風潮。一直到後來工潮擴大到滄口各廠,日本資本家方著實恐慌了,催促中國官廳禁止,一面逮捕工人領袖,一面解散罷工後援會。此時我們的戰術,有許多是利用上海的經驗。由上海紗廠工會派出代表前往援助。青島歷年受日本的壓迫,一般市民痛恨已深,又值收回青島運動之後,民氣極為激昂,此時工人罷工,地方各團體多表同情,青島大學學生聯合各團體成立罷工後援會,捐資援助。同時我們還放了威嚇資本家的空氣說:「如果廠方不承認青島工人的要求,上海就要同情罷工。」上海紗廠工會公開宣言及致函日本資本家道及此意。上海大罷工的餘威猶存,於是日本資本家害怕了,終於不能不承認青島工人相當的條件。

  最後由青島日本領事同中國商會等出任調停,召集勞資雙方,議決條件如下:

  (一)改善工人待遇;
  (二)食費加給一錢(日金);
  (三)工作中受傷的工人,支給工資及藥費;
  (四)吃飯時休息三十分鐘;
  (五)休息時間晝夜勤務各為十分,在午前三時及午後三時以後;

  (六)復工的工人支給兩日工錢,但五日不復工的工人不在此限;
  (七)工錢從速支付;
  (八)工人賞錢,公平辦理;
  (九)不毆打及辱駡工人,有犯過的給予相當戒飭。

  工人于五月十日復工,計罷工二十二日之久,當上工的時候,又起了衝突,因為資本家宣佈于早晨復工,而工會宣佈晚間復工。這個辦法在鬥爭上是有很大的意義,一則可以表現工會的威力,二則可以預防上工後資本家再來壓迫,結果還是晚間復工。

  工會組織從此益加鞏固,但就因此而遭日本資本家之大忌,要求中國官廳解散。中國官廳聽從日本人的要求,拘禁工會辦事人員,工人大憤,於五月二十五日第二次罷工。大康、日清、內外棉廠等都一齊發動。日清紗廠工人雖然停止作工但並不退出工場,仍在工場中高唱勞動歌,當時督辦雖有訓諭,但毫無效果。二十八日日本驅逐艦樺櫸兩艦,從旅順入港,中國官廳也派奉軍到了青島,同時保安隊消防隊,也奉了戒嚴司令部的命令出防,廠主遂借了軍隊的勢力實行閉鎖工廠,勒令工人出廠。在紛亂的時候,軍隊發槍射擊工人,死者二名,重傷者六名,輕傷者十餘人[11]。同時中國官廳封閉工會,盡力檢查壓制,工人無從活動。後來工人為生活所迫,同時亦有少數為廠方所誘,於六月十四日,三廠同時開工。起初時上工的工人還不多,後才漸漸增加;第二次罷工風潮遂在血泊中鎮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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