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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史講義》序


  予不敏,未嘗學問財政專科,何足以序財政史。雖然,予嘗治國故,而蓄疑於中者夥矣。井田之世,什一而稅,以千八百國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君有餘財,民有餘力,而無不足。自漢以後,三十稅一;晚近賦稅斂及百分之一二,而民猶以為苦,此何為故?漢文景、隋開皇時,號稱極富,然跡其當時財政,漢文二年,賜天下田租之半,十三年除之。至景帝元年,複收半租,其時不征租稅者十有一年。開皇初,並罷酒榷市稅及鹽池、鹽井之禁,調絹一匹者減為二丈,役丁十二番者減為二十日。九年,以江表初年,給複十年。自余諸州並免租稅十年。民不勞而國富,此何以故?

  《周官》為理財之書,有歲會,有月要,有日成。兩漢上計之法,至宋大昌。《宋史·食貨志》特設會計一門。然周室頒爵祿之制,子輿氏已不能詳。漢宣帝詔郡國務為欺謾以逃課,上計簿文具而已。嗣唐李吉甫纂《元和國計簿》,宋丁謂錄景德、皇祐、治平、熙甯出納四書,蘇轍著《元祐會計錄》,明汪大鯨著《大明會計錄類要》,張學顏著《萬曆會計錄》,至今皆不傳,而會計之學轉晦,此何以故?

  吾讀胡千之教授《財政史講義》,而後各得其要矣。夫井田之世,均產之世也。什一之稅,均稅之政也。孔子曰:均無貧。後世田制大壞,民無恆產,單田賦不足以維持政費,而後雜征斂繁興,人民負擔不均,至斯已極。

  晚近稅務最發達者,曰關稅,曰鹽稅,而直接稅略無進步。此種畸形發達之財政,實與社會經濟背道而馳,未可強顏而抱樂觀者也。財政之漸次發展,世界各國歷史上之形勢略同。蓋以社交日啟,民政繁興,皆積極以圖相當之幸福,故政治與財政之盈朒常為正比例。乃求之中國歷史,適得其反。政治癒紊亂,財政愈擴張,民窮財盡之時,必為一般官吏中飽之極好機會。何也?

  儉與恭為緣,侈與巧相應也。漢文景、隋開皇之富庶,所以為後世不可及者,只此儉與侈之分耳。

  至若會計法式,為庶政之權輿,中國歷史上關於會計者,國家之法制,官吏之記錄,私人之記載,代有所聞。而至今日不存一者,重視計政者一二人,毀亂者常千百萬。清初定制,各直省每年造會計冊以進。康熙七年,諭謂繁費無益,著令停止。雍正初元,設立會考府以司察核。數年後,諭將會考府停止,並諭各部堂司官宜秉公抒誠,以盡厥職,勿謂無人稽查。遂草率蒙混,致幹罪戾,云云。此可見****國家之初基,亦必有較詳明之法制,徒以官吏營私舞弊之機心,迎距其間,非速使瀕於混亂、底於廢棄不可。若是乎,吾人可證明中國財政,非無相當之模範,明備之典章,而治日常少、亂日常多者,皆任人不任法貽之戚也。夫往事已矣,吾人不能不望將來之法治。

  是為序。

  九年六月七日,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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