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文集三 | 上頁 下頁 |
在信教自由會之演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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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今日因信教自由會新年俱樂會之機會,得與國會及學界報界諸君相聚一堂,誠為鄙人之幸。竊聞今日論者往往有請定孔教為國教之議。鄙人對茲問題,深致駭異。據鄙人觀察,宗教是宗教,孔子是孔子,國家是國家:各有範圍,不能並作一談。 請言宗教。上古之世,草昧初開。其民智識淺陋,所見驚奇疑異之事,皆以為出於神意。如人之生也從何來,人之死也從何去,萬物之生生而代謝也為之者何人,高山之崔巍,大海之汪洋,雨露之恩澤,雷霆之威嚴,日月之光華,即下至一草一木,一勺水,一撮土,凡不知其理由者,皆以為有神寓乎其間而崇拜之。此多神教所由起也。其後于經驗上發明統一之理,則又以為天地間有大主宰焉:雖大至無外,小至微塵,莫不由其意匠之所造。此一神教之所由起也。既有宗教,而天地間一切疑難勿可解決之問題,皆得借教義以解答之。且推之於感情方面,而人類疾病死亡痛苦一切不能滿足之心慮,皆得于良心上有所慰藉,與之以新生之希望。又推之于行為方面,而福善禍淫,使人人有天堂之歆羨與地獄之恐怖,以去惡而從善。此皆半開化人所信仰之主義,而無不求其主宰於冥冥之中者也。其後人智日開,科學發達:以星雲說明天地之始,以進化論明人類之由來,以引力說原子論明自然界之秩序,而上帝創造世界之說破;以歸納法組織倫理學、社會學等,而上帝監理人類行為之說破。於是舊宗教之主義不足以博信仰。其所餘者,祈禱之儀式,僧侶之酬應而已。而人之信仰心,乃漸移于哲學家之所主張。所以各國憲法,均有信仰自由一條,所以解除宗教之束縛也。 不意我國當此時代,轉欲取孔子之說以建設宗教。夫孔子之說,教育耳,政治耳,道德耳。其所以不廢古來近乎宗教之禮制者,特其從宜從俗之作用,非本意也。季路問事鬼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是孔子本身對於宗教已不啻自劃界限。且宗教之成也,必由其教主自稱天使,創立儀式,又以攻擊異教為唯一之義務。孔子寧有是耶?孔子自孔子,宗教自宗教:孔子宗教,兩不相關。「孔教」二字,當能成一名詞耶? 至於國家,乃一政治的團體,以政治為其界限。換言之,即發源於某一土地之人民,於一定土地範圍之內,集成一大團體,設立機關,確認相互遵守之約,舉任共同信望之人,利行其團體之任務,克達生存之目的雲耳。然所謂達其生存之目的雲者,乃謂關於身體的,非關於靈魂的;關於世間的,非關於出世間的;關於人類既生以後未死以前之一段的,非關於人類未生以前既死以後的。其與宗教,可謂相反。所以一國之中,不妨有各種宗教;而一宗教之中,可以包含多數國家之人民。既以國家為界,即不復能以宗教為界;既以宗教為界,即不能複以國家為界。換言之,既論國界,即不論教界,故國家不干涉宗教;既論教界,即不論國界,故宗教亦不能干涉國家。國家自國家,宗教自宗教:「國教」二字,尚能成一名詞耶? 孔教不成名詞,國教亦不成名詞,然則所謂「以孔教為國教」者,實不可通之語。鄙見如是,幸諸君教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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