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自寫年譜 | 上頁 下頁


  十一歲

  紀元前三十五年,西曆一八七七——一八七八,清光緒三年丁醜。

  是年六月廿三日,我的父親去世。父親諱寶煜,字曜山。任錢莊經理。去世後,家中並沒有積蓄。我的大哥僅十三歲,我十一歲,我的三弟九歲。親友中有提議集款以充遺孤教養費者,我母親力辭之。父親平日待友厚,友之借貸者不必有券,但去世後,諸友皆自動來還,說是良心上不能負好人。母親憑藉這些還款,又把首飾售去了,很節儉的度日,我們弟兄始能生存。我父親的好友章叔翰先生挽聯說:「若有幾許精神,持己接人,都要到極好處。」

  我父親在世時,四叔父也任錢莊經理,五叔父及七叔父均任錢莊的二夥(即副經理之意),二叔父任綢莊經理,六叔父是田氏塾師,都有職業。我的外祖父家周氏、大姨母家范氏、四叔母的母家王氏,都住在筆飛弄,而且家境都還好,親戚往來,總是很高興的,我們小孩兒,從不看到愁苦的樣子。我父親去世以後,我們這一房,固然陷於困苦,而不多幾年,二叔父、五叔父、七叔父先後失業,即同住一弄的親戚家,也漸漸衰敗起來。我那時候年紀雖小,但是聽我母親與諸長輩的談論,也稍稍明瞭由盛而衰的緣故,引起感想,所以至今還沒有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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