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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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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人而成群。群者,所以謀各人公共之利益也。然使群而危險,非群中之人,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以保群,而群將亡。則不得已而有舍己為群之義務焉。 舍己為群之理由有二:一曰,己在群中,群亡則己隨之而亡。今舍己以救群,群果不亡,己亦未必亡也;即群不亡,而己先不免於亡,亦較之群亡俱亡者為勝。此有己之見存者也。一曰,立於群之地位,以觀群中之一人,其價值必小於眾人所合之群。犧牲其一而可以濟眾,何憚不為?一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一人;人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眾人。此無己之見存者也。見不同而舍己為群之決心則一。請以事實證之。一曰從軍。戰爭,罪惡也,然或受野蠻人之攻擊,而為防禦之戰,則不得已也。例如比之受攻於德,比人奮勇而禦敵,雖死無悔,誰曰不宜?二曰革命。革命,未有不流血者也。不革命而奴隸于惡政府,則雖生猶死。故不憚流血而為之。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之革命,中國數年來之革命,其事前之鼓吹運動而被拘殺者若干人,臨時奮鬥而死傷者若干人,是皆基於舍己為群者也。三曰暗殺。暗殺者,革命之最簡單手段也。殲魁而釋從,懲一以儆百,而流血不過五步。古者如荊軻之刺秦王,近者如蘇斐亞之殺俄帝尼科拉司第二,皆其例也。四曰為真理犧牲。真理者,和平之發見品也。然或為教會、君党、若貴族之所忌,則非有舍己為群之精神,不敢公言之。例如蘇革拉底創新哲學,下獄而被酖;哥白尼為新天文說,見讎于教皇;巴枯寧道無政府主義,而被囚被逐,是也。 其他如試演飛機、探險南北極之類,在今日以為敢死之事業,雖或由好奇競勝者之所為,而亦有起於利群之動機者,得附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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