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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順直工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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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順直工作報告(一)(1) (一九二八年九月九日) 六月中旬國民黨打下京津以後,中央派我巡視順直工作,我向中央詢問順直黨務情形並請示工作方針,中央因久未收到順直的詳細報告,只囑咐我去後考查實際情形,酌情指導並幫助順直整理一切工作。此外又提示幾點讓我注意:一、北方民眾對國民黨有很大的幻想,應加以注意;二、發展北方民眾反帝運動;三、注意領導小資產階級的鬥爭(如抗捐稅,爭自由等),使之脫離國民黨的影響而到我們的影響下面來;四、召集順直擴大會議,確定正確的政治路線及工作方針;五、目前北方職運策略,應當是有組織地加入反動工會,領導鬥爭,爭取群眾,揭露國民黨的罪惡。我遂於六月二十二日乘輪北上。 Ⅰ 黨務概況 抵天津後經過九天之久才與順直省委接上頭。我聽了省委常委會的報告及其各方負責同志談話的情況,得知順直黨務大概情形如下: (一)順直黨最大的最根本的缺點是政治路線的錯誤與動搖。自去年十月北方局決定暴動政策後,省委即沿襲此政策,雖明知行不通而又不敢有所變更,甚至發通告做報告以及開會時不提「暴動」兩字即認為是機會主義。實際上當時主客觀的條件,離直接暴動的局面相當遙遠。一月改組會議本應糾正這種錯誤,重新確定順直黨的政治任務與路線,但改組會也疏忽了此項重大的工作,完全被個人問題(打擊彭述之[1])所籠罩了。甚至連政治討論都沒有。因此順直的黨繼續玩弄暴動的錯誤,一直到六月中旬才改正過來。在政治路線的長期錯誤中,發生兩種極不好的現象:一、放棄了群眾的組織工作,不能十分注意領導群眾的日常鬥爭,只專門想搞暴動,小的鬥爭不想搞;二、黨員群眾因暴動政策又行不通而感覺前途難測,一部分消極怠工,其餘則專門為黨組織找些無聊的麻煩。 (二)放棄反帝工作。省委在主觀上並不十分重視這一工作,而討論此工作時又發生兩個錯誤的傾向:一、認為反帝運動的作用只是發動群眾;二、站在狹隘的民族主義觀點上反帝國主義。濟案[2]發生後,僅北京學生同志有濟案外交後援會的組織,但不久被國民黨接收去了,同志不知道從中活動的方法,終於完全放棄。天津只有各學校學生自動地發了些宣言,省委擬了一個傳單和一篇宣言,都沒有印發,其他各城市更沒有這回事。 (三)放棄反國民黨工作。雖然省委主觀上重視這一工作,曾經屢次討論併發有通告,但實際上並沒有執行下去,下級同志反國民黨的觀念非常淺薄。在國民黨將到天津時,天津市委主張採用以歡迎國民黨來發動群眾的政策。另外還有我們的同志充當國民黨的指導委員,且有整個黨部在我們包辦之下的。 (四)沒有黨的獨立宣傳。什麼是共產黨?共產黨的主張怎樣?群眾絲毫不知道。他們所知道的僅是反動派所宣傳的「殺人放火欺騙工農的強盜」。党在群眾中完全沒有獨立的宣傳——根本就沒有宣傳工作。 (五)極端民主化的傾向普遍而且深入。改組會有許多好的精神與決議,但在黨內如石沉大海,一點影響都沒有。而極端民主化的傾向則異常普遍而且根深蒂固地印入一般同志的腦筋中。可是,考查其實際,並沒有絲毫民主化的味道,只是個人自由的儘量發展。其結果怎樣呢?省委威信完全喪失,黨的紀律廢弛殆盡。誰能罵黨罵省委,誰就是好漢。省委連最低限度分配同志工作和處分同志的權威都沒有,大家認為紀律是機會主義的東西,下級黨部甚至不管個人的意見正確與否,都要省委執行。黨員個人都干涉省委的經濟,要省委經濟公開,省委也不敢加以駁斥。北京市委為某問題發傳單,有個小組不執行,因為沒有經他們小組會通過。這種現象非常多。 (六)誤解機會主義。反對機會主義是一月改組會的主要工作,但是由改組會所產生的省委自身就不知道機會主義是什麼。一般同志自然更是莫名其妙。大家只有這樣模糊的觀念,知識分子是機會主義,黨的經費沒有用在工人同志身上是機會主義,講紀律是機會主義……等等,以為機會主義的錯誤著重在個人,而沒有在政策上、工作上、組織上去認識機會主義,因此,仍舊發生了不少新的機會主義的錯誤,這不能不說是改組會所遺留下來的惡劣影響。 (七)派別問題的我見。在順直黨內表現得最甚,但順直負責同志否認順直有派別問題,只承認有個人的意見,實際也說不上有什麼派別,因為大家並沒有政治上的不同的見解,可是王仲一同志常公開地宣傳派別問題,並確定說黨內有派別,而一般同志的腦筋中也似乎煞有介事地互相猜疑。 (八)黨內經濟問題鬧得烏煙瘴氣,一切政治問題與黨的工作都因此掩蔽了。此問題的來源是改組會中批評過去黨忽略了失業同志的救濟,將黨的經費進了個人的腰包,或負責同志吃大餐住洋樓用了,並決定以後要儘量救濟失業同志。而省委執行此決定更加錯誤,不但失業同志甚至在業同志也給津貼。後來由於津貼不均或停止津貼,遂發生黨內的經濟鬥爭。這種鬥爭的發展曾生出許多稀奇古怪的事實,如扣留負責同志要錢,以不給錢就告密來恐嚇黨,擅自搶去黨部機關部負責同志的用具,如手錶、自行車等,甚至區委會支部會以要錢分錢為主要問題。此種現象在天津最厲害。 (九)一月改組會對於黨的組織沒有注意新的發展,只用收買(津貼)的方式收回一批被開除或與黨長期斷絕關係的同志。後來因津貼不能繼續,重又自動地離開黨或公開反動向敵人告密。這在天津也較普遍。 (十)一般同志党的觀念非常薄弱,私人的感情超過了黨的關係,視個人的利害比黨的利害大。一到個人利害與黨的利害衝突時,馬上拋棄了黨。 (十一)各級組織非常鬆懈,絕不能盡到他組織上的責任,支部大多數不能開會,開會也沒有議程、沒有議案,沒有工作的討論,只是要錢,鬧個人意氣或彼此互相猜疑攻擊而已。 (十二)省委本身的缺點。省委能力非常差,政治觀念動搖,沒有整個工作計劃,不能顧及全省工作。因極端民主化的影響,省委威信喪失,執行力量減低到了零度。省委指導不集體,議決案下級不遵守。首先省委書記王藻文同志即不遵守,他處理問題仍照個人的意見執行。省委自身組織也殘缺不全,且都有名無實。職運會完全沒有工作,甚至長期陷於解體的狀態。 (十三)保南[3]問題。在一月改組會以前,省委與保南各縣已斷絕關係兩個月。保南同志因長期得不到省委的工作指導,津貼也不發放,對省委已十分不滿,改組會保南、直西[4]又未參加(因交通關係,開會的通知沒有接到),更加憤激。三月初保南派閻懷聘來省委接頭,當面提出五個條件要省委接受,才與省委發生關係:一、改組會只到四個地方,不能代表全省,所產生的省委是不合法的;二、馬上召集全省代表大會組織正式省委;三、省委應承認過去不要保南工作的錯誤;四、五兩項記不清。因省委與和森[5]同志應付失當,閻同志回保南即鼓動保南同志否認省委,別立組織,遂聯絡直南各縣及十二縣在五月初召集保南直南[6]代表大會(到了六縣),成立臨時省委。據說保南大多數同志很積極,工作開展較他處稍好,他們反對省委確實站在工作觀點上出發的,不過因受了閻同志的鼓動,以致發生組織上的重大錯誤。這是保南問題經過的大概情形。 (十四)職工運動。北京自去年十月大批同志被捕以後,就沒有職運工作(最近才找到線索開始),天津僅有很小很小的一點基礎,經過幾次鬥爭失敗以後,也完全瓦解,唐山有一點不生不死的基礎,沒什麼工作,其他各地簡直說不上。鐵路工作:津浦[7]有工會的組織(公開的),但在反動派領導之下,党不能發生作用;京漢[8]還沒有線索;京奉[9]僅唐山有幾個同志無工作;京綏[10]、北京、南口、張家口已有線索,前途較有希望。北方工人群眾對國民黨國民軍的幻想較為濃厚,在國民黨北伐軍未打到京津以前,群眾即等待國民軍到來,以為什麼問題都可以解決,自己的鬥爭與組織均行停止,黨在這種不良影響之下,事實上也放棄了群眾的鬥爭與組織工作。國民軍抵京津時,群眾抱有很大的熱望,要求組織工會,改良待遇。當時國民黨內部各派衝突非常嚴重,蔣介石想組織御用工會為個人的武器,馮玉祥[11]專門拉攏反動工人領袖為擁護自己的工具,閻錫山[12]、白崇禧[13]則根本不要工人,嚴厲地施行高壓政策。這種衝突的表現就是:一方面派出多人組織工會(北京在數日內成立四十個工會)作擁護工人利益的宣傳,另一方面則儘量壓迫工人,說工會中有共產黨,對於工人改善待遇的要求禁止提出。北京印刷工人與天津紗廠工人向資本家提出了要求與條件,都遭受了警察所警備司令部嚴厲的逮捕和槍殺。因此工人對國民黨的幻想打破了不少,開始有很多工會,國民黨辦的或向國民黨立案的,現在均被群眾厭棄,只剩下一塊空牌子而已。 (十五)農民運動。過去有農運的地方為京東、北京西郊、保南、河間、獻縣等處。京東自去年暴動失敗後至今尚未恢復,保南農民大半仍在小豪紳地主領導之下,北京西郊因受打擊而瓦解,河間正在鬥爭中(鬥爭情形不詳)。過去農村鬥爭的方式多偏重於軍事行動,沒有發動廣大群眾,忽視群眾日常鬥爭,使群眾產生依賴軍事的心理。京東的黨組織完全放棄了黨的工作,專搞軍事投機的把戲,此種傾向,農民群眾也很嚴重。 (十六)士兵運動沒有,有的只是利用張敬堯[14]等的委任,借用名義收編土匪及直魯潰軍而已。 上述黨務概況只是根據我考察的結果。但我的考察還不十分充分深刻,尤其是事實材料不充分,好在有少奇同志的報告可以對照,特此聲明。 Ⅱ 擴大會經過情形 在我到天津兩個星期以前,順直省委已經感覺到工作的錯誤和缺點以及黨內的危機,曾經提出勞務問題,經過三四天的批評討論,大家都有積極整頓的決心,並決定召集擴大會議作全盤整理。我到津後第一次參加省委常委會(七月九日),聽了他們的黨務報告,覺得擴大會非趕快召集不可,省委原有此決定,自然同意,遂決定七月二十二日舉行擴大會,由省委指定各地負責同志出席。計天津二人、北京二人、唐山二人、京東二人、保南三人、保北一人、直南二人、河間一人、張家口一人。十二日我同李希逸同志到北京巡視,十六日返津,返津後收到中央七月來信,大意是順直內部糾紛問題很複雜(主要的大概是指保南問題),主張擴大會停開,囑我會同少奇同志幫助省委糾正過去的錯誤,協同工作,並要我到保南巡視一次,帶回保南負責人來省委討論解決辦法,並攜帶所決定的辦法同少奇與省委保南兩方負責人一起回到中央解決(我到天津時,C.Y[15]順直省委代理書記尹才一同志赴滬,將順直党的狀況向中央作了一個報告,故中央有此信)。那時我個人意見認為,此次擴大會議主要意義在於糾正黨內過去一般的錯誤,重新確定順直黨的政治路線與工作方針,保南問題能在擴大會中解決固好,即使不行,也不能因保南問題而放棄全省工作的整頓。且會期已近,事實上也非開不可。並且據省委及C.Y同志的報告,保南方面大多數同志是積極的,他們誠意要求召集全省代表大會,或中央派人召集擴大會議來解決。因此我覺得保南問題或許可以在擴大會議中得到大體的解決,如萬一不能解決,再執行中央所指示的辦法。於是我一面徵求少奇的同意,根據我的意見與少奇聯名函複中央,一面仍積極準備擴大會的工作。 擴大會因人數太多(除指定各地出席者外,樂亭、察哈爾均有人來,天津臨時指定出席加三個省委委員及要求旁聽者共計二十七八人),會期不能過長,遂將各地出席人分四個討論委員會(政治任務決議案、組織問題決議案、職運決議案、農運決議案),先期詳細討論各種草案(草案是由省委起草的)作初次決定,再提交正式會議作最後的討論通過。各委員會共花了兩天一夜的時間,正式會議僅一個晚上就結束了。 一月改組會給了我們很可寶貴的教訓。改組會不能說沒有一些好的內容,但都被個人的意氣成見以及對過去的消極批評所掩蓋了。一般同志對於改組會好的看不見,壞的則絲毫不留地接受了,儘量地發揮,演變成了現在的狀況。我認為此次擴大會的意義是糾正黨內過去一切錯誤,確定正確的政治路線和工作方針。擴大會的精神應當是積極的、前進的、建設性的,而不應當被消極的、非政治的、個人的問題所掩蔽了。因此,擴大會中發展積極的討論,使會眾的注意力也完全集中到積極的方面來。對於過去的錯誤的批評也儘量看重於有重大政治意義的問題,討論時要極力避免個人的意氣攻擊,而加重組織的責任。自然,應由個人負責的錯誤仍歸之於個人。因此,對於省委與個人的錯誤及保南問題,均在小委員會中進行詳盡的批評和討論,將結論提交擴大會報告。並抽出有重大政治意義的問題重新討論,其他關於小的技術的問題,只要包含在結論中的就不補充討論(自然對結論不同意的例外)。 擴大會對於過去錯誤的責任作如下的分析:關於政治路線的錯誤(即盲動的錯誤),應由北方局(對主觀客觀條件估量錯誤)、改組會及改組後的省委(沒有討論糾正此錯誤並繼續盲動下去)分別負責任。關於極端民主化的錯誤,誤解機會主義的錯誤,經濟問題以及忽略黨的新的發展的錯誤,前兩項應由改組會直接負責,後兩項是改組會留下的影響,省委應負直接執行的責任(經濟問題藻文同志個人也應負責)。其他各種錯誤和缺點,大部分應由省委負責,當然有一些是順直党全部應負責的。保南問題,省委應負放棄保南工作的責任,保南負責同志應負分裂黨的組織的責任,尤其閻懷聘同志應負更嚴重的責任。 根據上面的分析,擴大會除對於北方局與改組會的責任在各種決議案中嚴重指出外,對於蔡和森同志請中央予以相當的處分,因為他是北方局負責人之一、改組會的指導者、中央的順直特派員,對於上述的錯誤應負嚴重的政治責任,並且和森同志常有助長省委或個人錯誤的客觀事實。對於省委決定予以改組的處分,對於保南另立的臨時省委命令馬上解散,對負責人分別予以警告,對閻懷聘同志予以留黨察看半年的處分。此外還處分了幾個同志,詳見擴大會紀律問題決議案。 擴大會通過的決議案計有「順直目前政治任務」、「組織問題」、「職工運動」、「農民運動」及「紀律問題」等六種,但因時間關係不能將所有的草案完全在正式會中通過,只有「政治任務」是經過長時間的討論通過的。「組織問題」僅通過大綱交新省委根據大綱起草文字。「職工運動」經過小委員會的詳細討論,擴大會議決定交新省委審查修改文字。「農民運動」由擴大會另行組織委員會作最後的審查。「士兵運動」決定將原草案交新省委審查決定。「紀律問題」是擴大會正式決定的。各種決議案原來都決定由我作最後的審查,後因時間與事實的關係沒有做到,這是我個人非常抱歉的。 黨內經濟鬥爭的結果,各地同志對省委經濟收支非常懷疑,尤其是外縣同志。省委向擴大會作經濟收支報告。有同志說:「中央給了一萬,他報告收一千,我們能到中央去查嗎?」「別再報告了。」實際上省委經費開支並沒有預算,確實有許多用得不當,如天津支部書記做事都有津貼。外縣津貼很少,甚至幾個月不寄去,因此有同志說:「省委的錢塞了鬼窟窿。」省委的帳目經手人經過多次變更,中間藻文、仲一經手的一截帳目沒有找到,所以省委的報告當然就殘缺不全,擴大會自然無心審查,只好在擴大會中作了如下的決定:擴大會認為省委過去經費開支非常不當,一方面各縣工作因無津貼而受阻礙,另一方面對個人濫給津貼引起黨內的經濟問題。並且省委經費開支並不根據預算而是由個人自由支配的。因帳目不齊全,不能審查清楚,責成新省委督促舊省委負責人將詳細帳目於最近期間呈交中央審查,並請中央審查後給以批評,如有舞弊應加以處分,並將中央的批評或處分通告發給順直各級黨部。 改組省委是各地一致的要求,省委也知道自身過去錯誤太多,向擴大會請求處分,於是擴大會正式通過改組省委。新省委名單是由我提出交大會通過的(有一、二個代表主張普選未通過),計正式委員十一人,候補委員三人。正式委員中有五人是工人同志,兩人是農民同志,三人是知識分子;候補委員中兩人是工人同志,一人是農民同志。省委常委是由擴大會全體會共推廷輝、德貴、紀錄、慶玉、茂公、金舍等七人組成,常委又互推廷輝為書記。 擴大會議後,我採訪各方對擴大會的批評,大概有下列三種:一、對保南同志的處分太輕;二、對省委的處分太輕且沒有個別的處分,這是說藻文、仲一有許多錯誤未加以處分;三、我在擴大會太主觀太跋扈。這幾種批評自然不是毫無理由,但我的意思出發點,是因為有事實的顧忌:一、保南負責同志與省委負責同志事實上大部分是順直的較好的幹部,如果處分過重,對於工作上是有損失的,並且新省委非要他們一部分參加不可;二、藻文、仲一彼時不在順直,擴大會不便處分;三、關於我的批評是參加擴大會的三個同志的事後批評,他們主要的理由是說我沒有讓他們儘量批評省委及個人的錯誤,再者因為選舉名單由我提出似乎太不民主化了。 Ⅲ 其他 (一)關於藻文、仲一的錯誤見少奇同志報告。 (二)關於新省委成立後的工作,我在天津時已提出了些具體的意見,如決定各地的工作方針,實行巡視辦法建立交通網,編印某幾縣小冊子等。省委均接受了。 (三)在擴大會閉會時,我針對順直過去錯誤及新的工作方針提出八個口號,要使之成為最近期間黨內的輿論。 Ⅳ 最後的說明 這個報告的內容非常不充分,因為許多材料被我忘記了,但是寫這個報告我是很誠懇、很客觀而且很負責的。新省委成立後的工作應當要報告的,我想順直省委一定要報告的,故不贅述。 報告中有遺漏之處,容日後補充。 【注】 [1]彭述之(一八九六——一九八三):湖南寶慶人。一九二一年入黨,曾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長。大革命後期積極推行陳獨秀右傾錯誤。一九二九年和陳獨秀等建立託派組織「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同年被開除出黨。 [2]濟案即濟南慘案。一九二八年蔣介石在英美帝國主義支持下,北上攻打張作霖。日本帝國主義為阻止英美勢力向北方發展,出兵山東,侵佔濟南、青島和膠濟路沿線,截斷津浦鐵路。五月三日,日本侵略軍在濟南進行大屠殺,在這前後十幾天內,共慘殺中國軍民數千人。 [3]保南即保安以南地區。保南問題就是順直省委與保南負責同志之間產生一些誤會,從而使保南同志不接受省委領導。 [4]直西指河北省西部地區。直隸是河北省的舊稱。 [5]蔡和森(一八九五——一九三一):湖南湘鄉(現為雙峰縣)人。一九二七年參加八七會議後,作為中央巡視員參加北方局的領導工作。 [6]直南指河北省南部地區。 [7]津浦即天津至浦口的鐵路,後延伸成為北京至上海的京滬線。 [8]京漢即北京至漢口的鐵路。 [9]京奉即北京至瀋陽的鐵路,奉天是滿清時遼寧省的名稱。 [10]京綏即北京至綏遠的鐵路。綏遠是舊中國的一個行政區,今劃入內蒙古自治區。 [11]馮玉祥(一八八二——一九四八):安徽巢縣人。曾任北洋陸軍第十一師師長,陝西、河南的督軍及陸軍檢閱使等職。此後曾赴蘇聯考察。一九二六年九月,當北伐的國民革命軍攻抵武漢時,馮玉祥就任國民軍聯軍總司令,率領他的軍隊在綏遠省(現屬內蒙古自治區)宣佈脫離北洋軍閥的系統而參加革命。一九二七年五月就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率部由陝西出發,和北伐軍會同進攻河南省。隨後,他一度附和蔣介石、汪精衛反對共產黨的活動,但同蔣介石集團間始終存在著利害衝突。九一八事變後,他贊成抗日,在一九三三年五月間,與共產黨合作,在張家口組織民眾抗日同盟軍,抵抗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馮玉祥在晚年繼續採取與共產黨合作的立場。 [12]閻錫山(一八八三——一九六〇):山西五台人。早年參加同盟會。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後任山西都督,從此長期盤踞山西,後投靠蔣介石集團。九一八事變後支持蔣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內」政策。抗戰初期,組織犧牲救國同盟會,建立抗日決死隊,進行抗日。一九三九年後又採取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方針。 [13]白崇禧(一八九三——一九六六):廣西桂林人,國民黨桂系軍閥將領。北伐戰爭時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副總參謀長、東路軍前敵總指揮。參與了蔣介石在上海發動的四一二政變。與李宗仁等長期盤踞廣西。一九四〇年參與制造皖南事變。 [14]張敬堯(一八八〇——一九三三):安徽霍寧人。一九一八年任湖南督軍,進行殘暴統治,湖南人民曾展開驅張運動。一九二〇年在人民鬥爭和湘軍逼迫下退出湖南。後在吳佩孚、張宗昌、張作霖部下任司令、軍長等。 [15]c.y.共產主義青年團(Communist Youth eague)的英文縮寫。 (1)一九二八年春,陳潭秋奉命調到中共中央組織部工作。不久被密探所窺視。這時,北方局工作正需要加強,請求中央派得力幹部前往順直幫助處理工作,於是黨中央決定派陳潭秋以中央巡視員的身份到順直巡視工作。這是陳潭秋第一次巡視順直後向黨中央所作的巡視報告。載《中央通訊》第一期(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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