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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私運軍火與臨城土匪軍火之來源


  (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美人凱奈,前因私運軍火進口案被逮,曾由美公堂預審,經美檢察官胡薩提起公訴,控以違犯一八五八年及一九〇三年中美條約之罪,十四日下午在美按察使署開審,胡檢官控氏於一九二二年十一月,與停泊吳淞之俄難民艦隊司令施德克上將及梅易,霍維茲等,互相勾結,買賣軍火,違背中美條約,並於同時以此項軍火售與杜海軍司令,在南京交貨,嗣後此項軍火,聞有為臨城土匪等所得者,凱氏至少曾以四萬元付給施德克上將,有天津鹽業銀行支票四張,然此僅系實價之一部分,此外尚有米勒炸彈九百枚,及其他小件軍火,由俄難民在吳淞及崇明售與華人雲。」(見《大晚報》)

  這類消息與事實,在中國要算是司空見慣毫不稀奇;中國的土匪與軍閥本是外國帝國主義一手所造成也不稀奇;只是臨案後外國帝國主義提出共管鐵路的護路案,國人至今一聲不響,倒是稀奇!

  (載《嚮導》第40期 署名: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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