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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變與克利斯浦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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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為籌備最高問題上臺的張英華,擬發行二千萬元新公債千四百萬元鹽餘庫券外,更擬向英國克利斯浦銀團借二千萬鎊。當時雙方接洽條件大概如下:(一)借款額為英金二千萬鎊(合華銀二萬萬元);(二)擔保品為鹽關兩餘及煙酒稅收入全部,克利斯浦銀團將派人直接在上述機關坐收本息;(三)期限三十年,年分兩次還本;(四)利息全年八厘,先扣半年;(五)實數八四交付,即每百鎊交八十四鎊,手續費在內;(六)本借款用途,為整理外債和舉辦實業兩項;(七)訂立草約後,先付墊款二百五十萬鎊,以五十萬鎊償還馬可尼無線電借款,五十萬鎊償還維克斯飛機借款,五十萬鎊償還芝加哥銀行煙酒借款,五十萬鎊償還拓業煙酒借款,余五十萬鎊作為中央政費;(八)二百五十萬鎊墊款外之借款,由中國開明用途單後,得公使團及克利斯浦銀團之承認,即正式簽約付現。據各方面證實之消息,所謂十二年新公債與鹽餘庫券皆為莫能實現之畫餅,張英華對於財政之把握,只有此克利斯浦借款為有希望。 津保派主持的政變發生後,英國帝國主義者雖假惺惺的聲言扣留鹽餘,但一轉移間,吳佩孚先憲後選的主張走上風,克利斯浦借款的聲浪隨即復活: (1)《申報》六月二十四日專電:英倫確息,克利斯浦借款已提出對案:(一)借款一千萬鎊,以半數換給英美舊債票,半數付現金;(二)先訂墊款一百萬鎊;(三)年息八厘;(四)實收九折;(五)無回扣;(六)關鹽餘擔保;(七)先征國會同意;(八)簽字日交五十萬鎊,內以五分三為議員歲費制憲經費,五分一為使領經費,五分一為軍警維持經費。九月再交五十萬鎊,用途由國會議決分配,以國會經費軍警維持費使領費政費留學經費為限,餘俟債票售出清交。朱兆莘請政府先將大綱通過國會。 (2)又二十五日專電:倫敦電,克利斯浦向朱兆莘聲明,百萬鎊墊款須國會通過,及中國保證不資政爭,方可簽字(哼!明明借給曹錕做總統,反說這樣門面話來欺中國人)。 當今中國人民嚴重反對豬仔國會之時,當豬仔國會為曹錕製造總統之時,當曹吳加勁看重國會之時。而英國帝國主義者竟亦如此看重國會而以墊款成交之五分三為制憲經費及必須國會通過為條件(豬仔議員那還不通過),讀者諸君試猜一猜,這是個什麼啞謎! (載《嚮導》第31、32期合刊 署名:和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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