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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賠款新提案之失敗


  (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德政府於四月三十日議決新賠償條件,五月二日牒告協約國,牒文略謂,德國願付三百萬萬金馬克,分三次籌募國際公債以償付之,公債之額一為二百萬萬金馬克,二為各五十萬萬金馬克,以全國經濟財力為擔保品,否則將全部賠償問題交國際委員會解決。牒文又稱,須魯爾軍隊撤退後,消極抵抗方可全停,二百萬萬金馬克之借款須在一九二七年七月一日以前發行債券,照協約國金融市場之尋常價格籌募之,一九二九年七月一日以前發行五十萬萬金馬克債券,其他五十萬萬金馬克,則在一九三一年七月一日以前募集之,第一次之二百萬萬金馬克可即招募,一九二七年七月一日以前之債息,可交賠償委員會收管,作為特別經費,如在一九二七年七月一日以前,不能募足二百萬萬金馬克,則從是日起付息五厘,並付還本準備金一厘,如兩次五十萬萬金馬克之借款不能在規定日期以前籌募足額,則應召集國際委員會秉公決定不足之數應於何時及用何法募足之,德國可依照現有條約償付貨物,其額量俟後決定之。牒文聲明魯爾被占後,德國經濟組織為之薄弱,今之提議已達德國經濟能力之最後限度,且是否超過德國能力,尚屬可疑,如他方面尚不以為然,則全部賠償問題,惟有提交不受政治勢力之國際委員會決定之耳,德國義務之履行,系於德國貨幣之穩固,故此後不可再施強奪或懲戒計劃,任何契約可束縛德法,使兩國將外交上不能解決各爭端提交公斷或調停者,德國準備接受之。牒文末稱,談判之起點,在魯爾駐軍之早退,來因地狀況之恢復,被拘德人之釋放,及被逐德人之返裡雲。

  德牒送到法國後,巴裡資產階級報紙大嘩,他們反對的論旨,略謂德牒雖明為償付三百萬萬金馬克,實則僅以國際公債方法立即償付二百萬萬金馬克耳,且此數內尚須扣去五十萬萬金馬克,以作還本準備金與債息,故德國之債權人所可指望者,約一百五十萬萬金馬克,此數尚視法蘭西一國所受之損失為少,德國所提以國際公債方法籌集賠償之說殊為空泛,蓋自德國對法宣佈消極抵抗以來,迄今四月,德國財政已處於無人信任之地位,不獨外款無從舉募,即國內公債亦無從募得。他們對於先撤魯爾駐軍然後停止消極抵抗一層,攻擊尤力。五月三日法政府發表反對德牒之理由:一為條件不滿意,二為擔保品缺乏,三為款額不足。區區二三百萬金馬克何能滿足新拿破崙主義的欲壑!他所要求的是魯爾區域的分割,德意志民族統一的破裂,全德財富的榨取。現在呢,自然隔得太遠。

  據五月十三日路透電,英意已以同一意旨之牒文駁複德國新提案。但是英法間的利害衝突與兩國資產階級報紙間的互相醜詆,何嘗因此減少?「協約國的一致」,早已成為官僚的夢話;同時史丁納(德國資本大王)與羅奢(法國資本大王)之法德聯合(向無產階級進攻:減工資增工時……)以恢復歐洲資本主義的陰謀,也成了不可實現的畫餅。自然混亂無已時的歐洲大陸,現在只看見法西斯蒂與法蘭西帝國主義者野蠻殘暴的橫行。但是看你橫行到幾時!

  (載《嚮導》第26期 署名: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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