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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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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之(32)談 1.敵情 36師團是1月23日進入沁源,為格木聯隊即222(33)之第1大隊,大隊長為齋滕,轄4個步兵中隊,1個機槍中隊,1個炮兵小隊。大隊部及1、2中隊駐城關,漫水為3中隊,交口是1個中隊的1個小隊,霍登為4中隊。東關北為1中隊,東關南為2中隊。大隊部及機槍中隊駐城內。每中隊有30餘匹牲口,有輕重機槍6挺,擲彈筒6個。民伕歸各中隊管轄。新兵占三分之二,最強為4中隊,最弱為2中隊。因69師團未維持成功,該敵加緊政治活動,表示在三個月內定能維持成功。來時非常隱蔽,利用69師團之去,不放警戒,造謠言敵退,群眾受其欺騙而回,被捕者達60餘人。招集河南難民來城,允給房屋、土地、牲口,但未成。因為漢奸說,群眾不回主要是八路及政府阻止,因此專門奔襲城關群眾,在今年2月份包圍12次,3月份包圍2次。包圍辦法開始以特務活動,將群眾抓回去,施以小恩小惠,行軍時女人走不動,中隊長給她馬騎,士兵為婦女抱小孩,到城時,發鹽米,診病,找住處,並有適當自由,男女分開,給被子蓋,特別愛護小孩。願意在城住的給牲口、土地,不願意的發良民證(但對八路保密)釋放回去,挨過打的回去時並給以牲口。若八路不願維持,可暗維持,再不然,可兩面維持。捉到我方公務人員、幹部、八路,經打罵後,統送沁源,釋放歸來的給以簡單任務——送情報,不一定送城,只要日軍到村給送情報。人為捉來的外,均為城外人又不成家,故不能在城住。敵又變更計劃,派本地特務外出找城關難民,組織難民登記(特務認識的可靠的),並說現在可以不回去,然後回去報告,待奔襲時回去。因此部分群眾動搖。現在有6家在城,就是這樣包圍回去的。包圍不是城關的釋放回去,沁東發良民證,沁西不發,只說見皇軍不要跑,僅僅回去6家人,一個剃頭的(跑了),一個賣燒餅的。不成,再作特務活動,由長子、沁縣、高平調來一批特務,利用河南難民,及在外的沁源漢奸(均經過訓練),俘虜的本地人,到根據地活動。發現一個河南40多歲的老太婆,褲子內藏有手槍。青龍溝內一個17歲的姑娘(難民)藏有手槍,打殺一個村幹部。交口派出一個19歲的河南難民,帶有手槍,第一次村公所放回,回交口,因在途中聽交口槍聲猶豫不前,被民兵發覺捕回,手槍扔了。特務任務:探軍情、刺幹部。一個河南難民,化裝,帶小女孩到新居,專門偵察38團,後被我發覺扣留,又失敗。現在特務活動轉消沉。 軍事活動 敵初來時,不大活動,僅作政治陰謀,鞏固自己,部隊隱蔽。第二步主要為夜間襲擊。經2月起一直到3月初,都是如此,4月份僅一次。後因參加其他地區反「掃蕩」,加以奔跑不成功,故消極。 戰術上,夜間行動(距離長黃昏出發,距離短半夜出發),拂曉襲擊,上午回去。但最近黃昏、半夜均作襲擊。大隊在,警戒強,活動多;大隊去,警戒松,活動少。但以我之活動,又影響其警戒嚴、松。因我將周圍破壞,燒草,敵又將附近房屋拆盡,故小部隊活動少。敵人因無草料餵牲口,在城外地內拾草,後利用掩護任務收草,現在也沒有了。燃料來源,首先拆城外5裡房屋燒,現在拆城內。 敵每夜均有戰鬥值班部隊,其餘睡。敵常發現我的規律,知道我的兵力,故能按時伏擊我,打擊我或迂回我。晚間穿便衣在山上壓下,常以伏于兩側麥地後面,佯作疏忽,誘我接近。指揮官的性格,由此可知。各個據點活動方式,我若經常活動積極,則其活動少,我若向其示弱,敵則更強。報復亦隨我之行動而定——以上是據點守備情形。 敵交通線活動 大部隊運輸,是沁縣與沁源之間,小部隊運輸聯絡是沁源與其附屬據點之間,一為部隊行軍。 由沁州運輸時,沁源派出掩護部隊至官軍石渠線,佔領陣地掩護,交口則往東派掩護。掩護部隊總是下夜出發,拂曉佔領掩護陣地。若汽車當天走,掩護隊晚上回去,若第二天停則仍回,第二天再來。此部隊專以掩護為主,只要不妨礙其任務,他不會主動打擊你。有一次我先敵佔領其掩護陣地,敵人打一天非上不可。汽車主要為輸送給養,不得已時用大車。輜重隊也擔任戰鬥任務,有時馱騾分三段運輸與接送。大部隊出發返回及掃蕩歸巢均不用掩護,雖有側衛,但地形關係,時常收派,給我許多便利間隙可達。據點與據點之間經常聯絡,兵力總在30人以下,帶牲口幾匹,不帶重機槍及炮,多半利用黑夜往來或利用惡劣氣候往來,白天走得很少。晚上敵人利用射擊不到之處,不走路,走河中間,或利用房屋迂回前進,避我射擊。敵人在何處吃虧,則立刻變更其路線,見我手榴彈發火時即刻就地趴下,避免戰鬥,只求任務完成。 敵人的奔襲 一定的奔襲目標,不受任何牽制,爭取時間前進,其動作迅速突然,採取主動。奔襲戰以對象為轉移,若是包圍老百姓,則大部圈圍,以小部進村搜索捉人牽牲口。若奔襲部隊或機關,則必須以一部佔領有利陣地,大部向村內突擊。敵人預定襲擊目標,始終不變,若遭遇我時,求得迅速解決戰鬥,仍向目的地前進。敵人沖入院內,不如以前勇敢,勇往前進,若知非戰鬥部隊,則一沖即入(我缺乏室內作戰經驗),歸來時另走一路。來時走小路,動作突然,多事迂回。敵人奔襲都為夜間急行軍,疲勞非常,警戒疏忽,特別至接近據點時更疏忽。奔襲前進時動作甚快,歸來時行動甚慢愈接近據點愈慢。 抉剔(34)都在據點附近5裡以內之處,遠則不來。 2.我們的對策 圍困力量共6個連,縣遊直排(35)30弱、一分18、二分23、三分(36)24;民兵4月以前為170,5月起為150。 部署:城關——兩個連,補給線交口——城關1個連,交口圍困1個排附二區分。縣直與三分替換,擔任城北圍困,一分過去在城南,現到霍登。 對據點圍困,對據點以許多小組(3人至5人,有些至7人,看敵活動與地形)圍困,另附輕機槍的一班人為機動班,位於圍困小組之後。小組由民兵、正規軍混合組成,利用民兵路熟,利用正規軍的技術。主要採取打冷槍,準確地射擊其外出人員與小部隊、哨兵、遊動哨、放羊的、牲口。10人以上的大部隊如出5裡以外搶劫,則放開,小組在後尾擊,機動班則抗擊或伏擊之。圍困小組日夜不斷,6小時換班一次,共4班。 對奔襲,夜間兩個班——1個排,分別潛伏在據點附近敵必經過之岔口上。開始抗擊,使其混亂,遲滯其時間,然後跟隨奔襲之敵,打槍打手榴彈,使沿途警覺,待敵到奔襲目標後,加緊打槍打手榴彈,並埋伏在旁,給以打擊,待其歸時,以強健者先告沿途群眾武裝準備,餘則尾擊,以救被俘人員及奪回牲口財物。 對交通線上 交口——聖佛嶺以洪支兩個排活動。交口——城關以38團一個連。補給線上日夜派出兩個小組,兩段共4個小組。小組5人至一班,配以民兵攜帶地雷組成之。排本隊位於機動位置。小組任務:(一)打擊不管敵之大小部隊,(二)偵察。打擊手段,冷槍、麻雀戰、地雷(拉)、手榴彈(晚上多使用絆響)。地雷以拉為最好,日夜可用,並可節省彈藥。掩護的佔領山頭,拉的可利用山溝逃脫。本隊機動部隊,聞得槍聲還可趕上參加戰鬥。敵人運輸規律很難捉摸,但沁州來沁源的必定回去,可以待擊,沁源去沁州的還可打到。城關到交口的小部隊返交口可以打到。5月22日,敵由沁源送交口的30多個牲口返回沁源,我在石渠佈置一地雷線,均系拉的,但來的是掩護汽車的兩個小隊,70餘人,進入我地雷線,我拉發地雷,敵死傷10餘人。但敵人仍向掩護陣地前進,佔領陣地,汽車來時,騰出兩輛汽車載傷亡的回沁源。 搶種 炮兵射程以外,白天耕種並要求細種,10裡到5裡儘量細種,並利用情況又能白天種,5裡以內由外向內推種,汽車線上由外向內,5裡以內多種高苗,汽車路附近亦然,種高苗內中插以低苗,以便我活動,並防止敵人。5月1日到10日,10裡以外種完,5裡以內10—15日夜間搶種。 掩護 第一線最接近據點,遊擊小組——加強人數約一班人,民兵最熟悉的參加。第二線民兵直接掩護群眾,機動部隊位於敵人出來必經道路上。第一線處搶種,群眾勞作的休止,完全由軍隊指揮,群眾為完全軍事化。組織並提出紀律,遇敵動作,集合場指定,記號、口令規定。 搶收情報組織。村情報員位於第一線,隨部隊行動,隨時向指定地區通情報。在遇到敵射擊時或謠言,群眾不得情報員通報,不得亂動。情報不以打為標準,完全由情報員通報。軍隊以一切力量抵抗敵人出擾,只有在無力抵抗時軍隊才叫情報員通報,群眾才撤退。敵人曾三次出擾,均被打回,群眾未驚慌。過去城南打槍,城北群眾丟了牲口就跑。此次軍隊絕對保障,向群眾解釋,故未發生意外。平時情報無論據點、汽車線均為縱的情報,此時則組織橫的情報。譬如敵人出擾時,據點附近小組發出情報記號,沿線亦均次第發出記號,使群眾能及時向外疏避。敵人經過沿線時,根本遇不到一個搶種群眾,使我毫無損失。據點周圍搶種,軍隊不參加勞動。沿線搶種,軍隊除以小部向據點方向佔領陣地警戒外,其餘大部架槍參加勞動,一遇情況,前面部隊堅決抵抗外,勞動部隊即刻拿槍進入陣地。 群眾搶種組織 以村為單位為中隊,以地域分為大隊,如沁河東岸之四維、芹泉溝、王家溝為大隊,四維為中隊。中隊組織有中隊長(選舉幹部中膽大有為的人),下分若干小組,自帶糧食,交中隊庶務人員統一煮吃,由婦女煮飯、挑水、拔野菜。種子分類,按軍事要求指定地域播種。煮飯的,管事務的,記帳的,均按一個勞動力計算,秋天分配糧食。地主土地,無勞動力土地,按合理負擔標準分配。每中隊每天利用吃飯時間檢討,所以每日均有進步。 搶種隊開進時(白狐窯與交口之間),掩護部隊由山嶺上先向汽車路前進,分別進入掩護陣地,群眾順山溝有組織地魚貫前進——這是第一步展開。到達汽車路上,按中隊小組、按地區或小集團隊形,開始勞作。收工時在統一號令之下,勞作隊分道撤退,掩護部隊待群眾到達一定地區時才開始撤退。 5月1日偽剿共兩師一個團,因配合「掃蕩」岳南(37),向沁源前進(在白狐窯至交口段)。我記號沒弄好,偽軍突然來到,群眾不及躲避,無法退出。偽軍見此情形,誤為敵人所組織,大加讚賞,並賞給一個青年以偽幣10元,並說要努力生產,這樣才是勤儉增產。此時我指揮者將錯就錯,並不動搖。繼續勞作。得洋之青年,當將賞洋送給幹部,並說:「媽的,生產?老子並不為你生產!」 群眾懷疑沿線無法耕種,故情緒亦甚動搖,敵人亦以此要挾群眾維持,但我向群眾保障,只要聽CP的話,就可耕種。我提出計劃後,群眾開始懷疑,最後搶種成功,群眾到處找CP。6年來,天天談CP,不知CP是何人。CP的力量這樣大,要求幹部指出誰是CP,讓他們看看。結果我幹部說是在某處開大會說話的安子文(38)就是。群眾要求安來見見,幹部答以他無工夫。此次CP和八路軍的威信在群眾中大大提高。 官軍一小孩12歲,在搶種時,種後壓地面滾子,一天拉了12畝地。 河西村一個婦女,村幹部之妻,從避難處到河西20裡,每日跑20裡,每日必種兩畝半,還要為其夫生產,夫之鞋襪全部由她供給。 河西村一對老夫婦,60余歲,有錢(念書人),過去從不勞動,這次參加搶種很積極。 北石村村長種地,僅種好地的中心,其母罵他說:「人活臉面,地種邊沿。你不活臉面,還能領導人家種田?」以後有所感而積極。 漢奸見我搶種,要求交口敵人派人去捉,並掩護漢奸種。日兵不允,說八路大大的有。經再三要求,才派一個日兵護種。此時與我搶種群眾對峙互罵,結果我民兵將其驅散,並趕回漢奸之牛數頭。 點線上原來估計要荒4萬畝,結果搶種3萬餘畝。 【注】 (32)懋之,即李懋之,時任決死1縱隊第38團參謀長。 (33)222,原稿如此。 (34)抉剔,敵人對我根據地進行「掃蕩」的一種作戰形式,即做來回拉鋸式的行動,以「抉剔」出對其有威脅或潛在威脅的一切目標。 (35)縣遊直排,縣遊擊大隊直屬排的簡寫。 (36)一分、二分、三分,第一區分隊、第二區分隊、第三區分隊的簡寫。抗日戰爭時期,我各根據地內縣屬地方武裝稱為縣大隊,區屬地方武裝稱為區分隊。 (37)岳南,太嶽山南部地區。 (38)安子文,時任中共太岳區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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