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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會議及其預備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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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我們為什麼贊成國民會議?第一,因為這個會議無論將來成功或失敗,眼前便給我們以民眾的政治活動之機會;第二,將來成功固佳,即失敗也能夠給一部分人以革命需要的教訓。 我們為什麼並且贊成國民黨所主張的預備會議?這是因為國民會議比較的形式嚴重些,決非三數月甚至半年所能正式開會,在此半年中,帝國主義與軍閥相互勾結暗鬥明攻所加於中國之損失與危機,無法遏制;所以我們不但贊成國民黨所主張的預備會議,並且看清此會議單是議政機關還不夠,應該同時是執政機關,主張即以此人民團體選出的預備會議執行臨時政府之職權,以期中國政權即由攝政內閣奉還於人民。今不幸段祺瑞懷抱「北洋正統」的舊觀念,竟不待預備會議之召集,硬以軍人擁戴,入京自為執政,自己頒佈臨時政府制,以延軍閥政府將墜之生命。國民黨領袖們及全國各階級的民眾,即令能容忍段祺瑞這種專斷的事實,亦應嚴厲的督責他馬上召集預備會議,馬上將攝政內閣給他的政權奉還人民——由人民團體選出的預備會議。 毫無法律根據的臨時執政政府延長一日,即為中國加增災難一日。 在外交上說起來,往事且不提,軍閥政治的根性是必然要喪權誤國的,何況段祺瑞在戰爭中所受外力的援助及最近對外的表示,他的執政政府延長期中,所謂戰爭中損害賠償,所謂金佛案,所謂無線電臺合同,所謂保障外人已得權利,甚至於所謂參戰借款轉期案,都會為了執政之承認和東交民巷公平交易。 在內政上說起來,如果是革命的苛迭達,吾人自然沒有理由繩之以法,至於反動的苛迭達,每釀成政治上極大的擾亂,吾人應許拘泥成法(指民國臨時約法)等猶彼善於此。段氏對外態度之妥協,對內破壞攝政內閣差強人意之設施——修改優待條件及監視清帝,壓迫反曹之國民軍,恢復安福系、交通系之政權,沒有一件事能夠表示絲毫革命態度,所謂「徹底改革」,所謂「更始為宜」,只是毀法以便私圖之飾詞。這種非革命的毀法,不但無與〔益〕於政治的革新,且足以使反對派假護法(指民國約法)以爭政之機會,造成將來的亂源。 欲救此對外對內之危機,只有一途:速開國民會議之預備會議,現在的臨時執政奉還政權於人民,即以此由人民團體選出的預備會議執行臨時國民政府的職權,國民會議由他召集,他的主席團就是此臨時政府處理各部行政的首長。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九十三期 192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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