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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外人私運軍火與中國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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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八月六日) 意大利售給曹錕的軍械價值五百五十萬元,現在美國售給吳佩孚的軍械價值三百二十八萬元,日輪又由漢堡運到天津軍火三百五十大箱,此外齊燮元、馬聯甲都在天津購得若干意械,這都是帝國主義者供給北洋軍閥殺戮中國人民的。 七月廿四日上海《字林西報》說:「昨日法國郵船盎高爾號進口後,未及半小時,關員即在船中抄出自動手槍五十枝,子彈五千粒,近來法郵各輪屢有違禁物品查出,此次已屬第六次,前如肯博特號、布爾介號、安德來朋號、安博司號、安乾爾號等五輪,相繼被關員查獲軍火。」此外上海租界發見日人私藏軍火的事,幾乎每星期都有。這都是帝國主義者供給盜匪殺戮中國人民的。 帝國主義者口口聲聲責備中國不能自保治安,不能保護在華外人生命財產之安全,他們卻忘記了這是他們自己以商業侵略逼得中國人窮無資了和以軍火供給軍閥盜匪之結果。 我們敢說:帝國主義者對於中國的侵略不停止,中國決無治安之可言,尤其於治安有直接影響的是私運軍火。 他們供給軍閥盜匪無數軍火殺了無數中國人,他們向來不以為異;可是有一班盜匪竟拿這軍火來光顧租界,殺人殺到洋大人身邊,住在租界的任何人都難免波及,因此洋大人才恐慌起來,《中法新彙報》說:「不幸吾滬秘密販運軍火者,繼續不斷,外洋來船時有大宗殺人器具運入,雖關員屢有所獲,而破案者殆不及十分之一。吾人苟欲杜絕此項不名譽之營業,必須於販運之人不問國籍之誰何,盡人處以死刑,夾帶之船舶,在若干數目以上,不問其主人之為華人為外人,概予沒收,以後犯法者庶知所畏懼而不敢為。……匪徒之行劫殺人者,治以死刑,而於彼私運軍火以導其為惡者,反釋而弗治,吾人自問良心,寧得謂之平允?」工部局總巡強森氏報告董事會說:「埠內違法販運軍火之徒日多,所販數目又不在少,皆有證據可引,外人營此犯禁事業若是其眾者,全因處罰太輕所致,毫無疑慮,如某領事公堂最大罰則不過監禁三月,又如某領事公堂最大罰則謹能監禁二十九天,日前更有一私售軍火與華人案,破獲之後,因其為本國人故,即行釋放,處罰之輕若此,無怪乎外人貪利犯禁者之眾也。外人私販軍火之罰則,非至確可收禁阻之效,恐匪風未必能戢,而街中流彈橫飛,危及行人之事,亦未必遂能中止。」 他們只看見盜匪得了軍火,在租界中流彈橫飛,危及行人事;他們不看見軍閥們得了大批軍火,在全國中流彈橫飛,危及人民之事。他們只主張處罰在上海販運軍火之外人,他們並未想到如何處罰在天津販運大批軍火之外人,及其政府。如此,「自問良心,寧得謂之平允?」 《字林西報》說:「不幸目下有關係之各當道,並無一致行動之徵象,而捕房所處地位,尤因各領事態度之大異,辦理極為棘手,是故目前于防杜軍火,直可謂之毫無辦法;長此不改,竊恐私運之風永不能稍戢……」像這樣「私運之風永不能稍戢」,像這樣「毫無辦法」,外國領事老爺們只有把租界之司法權、行政權交還中國人自己治理罷!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七十七期 192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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