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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債與軍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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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內債這個制度,我們是不反對的;但是中國的內債,大部分是供給袁、馮、徐、段等北洋軍閥政府兵費與豢養政客之用,這種內債便是幫助軍閥為惡的一項力量,將來如有真正的人民政府出現,應該不承認這種內債,因為人民沒有替軍閥還債的義務。上海商界三個團體把接濟軍閥的公債看做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實在是做夢。拿公債基金的理由來替曹政府反對粵政府收取關餘,更是夢中之夢。北京政府向來取用關餘做水利、外交等費,你們為何不出來力爭說是搖動公債基金呢? 北京參議院有內債暫停抽籤之提案,金融界罵議員搗亂,我們卻以為北京國會倘真能提出並通過此案,還算差強人意;因為如此一來,可以妨礙奸商們以公債的形式予軍閥政府一種經濟的援助。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五十一期 19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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