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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動政局下兩個要案


  (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一、議員受賄案
  二、國會違憲案

  我們曾立在反對帝國主義的見地上攻擊外交系之前內閣,無所謂個人的好感與惡感;現在對於羅文幹賣國嫌疑,不欲作事實及法律以外之攻擊或辯護,亦無所謂個人的好感與惡感,唯對於司法行政長官,以命令干涉審判及不依訴訟法之聲請再議、拘押被告這兩點,不得不警告資產階級的和平派夢想在軍閥勢力下能實現「司法獨立」和「保障人權」。至於一個教育總長結黨營私,一個大學校長憤而辭職,我們除了感覺得是反動政局開始崩潰之徵兆以外,更沒有特別注意討論的價值。在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原則上,值得我們注意值得我們討論的只有兩件事:一是刑法上的議員受賄案;一是約法上的國會違憲案。我們注意討論這兩件事,不是厭惡反動政局之心理的推測,乃根據下列兩個事實:

  (一)(某問)外間謂此次閣下包辦最高問題確否?(高答)最高問題現在時機未至,更無所謂包辦。(某問)此次二百元之津貼,非由尊處經手乎?所謂包辦即指此也。(高答)此事從前系由劉君與政團接洽,餘事前一無所聞。迨本月五號以後,某軍需官來京借住敝宅,所有各黨名冊,均送至紅羅廠,致發生此種誤會。至曹巡閱使此舉,系仿從前送冰炭敬之意,不過聯絡感情,更無所謂津貼。(某問)外間傳言閣下與張亞農之新民社獨厚確否?(高答)余對各黨向無歧視,亞農此次向余支款,餘以不經手銀錢謝絕,幾為亞農所惱,何厚之有?(節錄一月十六日北京《京報》高淩蔚談話。)

  (二)昨日下午一時,北大學生約千人,自該校第一院出發赴象坊橋眾議院,每人持旗幟一面,上書「驅逐教育敗類彭允彝」、「擁護司法獨立」、「保障人權」等等字樣,列隊而行,沿途發散傳單。學生軍維持秩序,隊前有大旗一面,書「警告國會」四字。二時四十分,至眾議院門前,時法專、醫專學生已先至。三校學生相見,呼聲雷動。各校正擬推舉代表呈遞請願書,突有警察百余人……或用槍刀或用皮帶,向人叢中突進,學生手無寸鐵,皆披靡奔避。警察仍拼命追逐,致學生有倒臥地上不能行而受踐踏者。當時情景,旁觀者多戰慄驚愕,目不忍視……而此時有類似車夫之流氓多人,亦應聲呼喝,大打學生。警察將學生驅出象坊橋後,始行退回院前。事後調查,計受傷二百餘人,受重傷者約五十餘人,其傷腦及內臟者北大有八人。如夏應池當時重傷,至嘔吐鮮血,黃日葵、呼霹靂皆頭部受傷極重。現受重傷學生皆分別抬往瞿氏、德國、法國、首善、尚志諸醫院。(節錄一月二十日北京《晨報》。)

  第一件議員受賄的事實,由《京報》登載出來到現在已過一星期,議員及內務總長高淩蔚兩方面均無一字之聲辯,其真假便不用討論了。並不是點名發餉,為什麼某軍需官來京即將各黨名冊送至紅羅廠?正在轟說所謂最高問題時,曹巡閱使忽然送議員炭敬,聯絡感情,究竟是何用意?在歐、美、日本諸立憲國,此種事實若在新聞上披露出來,行賄者、受賄者均早已由檢廳起訴拘押在監獄裡了,化日光天之下,公然行賄受賄,內務總長公然向新聞記者直言不諱,真是目無國民,目無檢廳!

  第二件國會違憲的事實,也是百口莫辯的。凡是立憲國無論君主民主,人民在憲法上都有請願的權利,中華民國的約法也有明文;現在學生是向護法的國會請願,不是向皇帝京控,議長竟縱令警衛流氓毆傷學生多人,這明明是不承認人民在約法上有請願的權利,這樣若不算是違憲,什麼是違憲?議員諸君試捫心自問:若以前安福國會在北京有此舉動,諸君在廣東高唱護法時,是否要通電嚴責非法國會違憲之罪?當真諸君即是約法之化身得任意或違或護嗎?現在教職員學生似乎重視驅彭留蔡問題而輕視了國會違憲問題,一般社會以為此次風潮是國會毆打學生問題,而忘記了是國會剝奪人民請願權利問題(今日學生請願被打,將來農、工、商人請願也可被打),都是大錯而特錯。原來憲法上請願權之用意,是使含冤受苦的人民有路可走,是和緩革命之方法;我們向來不贊成這種叩頭下跪式的請願,正因為他是非革命的方法,是和緩革命的道路,現在既然由國會宣告「此路不通」,大家趕快另外尋一條可通的路去走罷!

  資產階級的工商業家及學者諸君!你們向來是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無產階級社會革命的,你們向來是迷信資本主義民主政治的,可是今天橫在你們眼前的議員受賄、違憲兩個問題,並不是關於社會主義的問題,更不是無產階級社會革命的問題,乃是一般人民權利被損害的問題,尤其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所不容許的問題,你們若不出來為此問題而奮鬥,以後還有何資格有何臉面高談什麼資本主義的民主政治!

  司法界諸君!檢察官對於這樣明白受賄、違憲的事件若不提起公訴,不能說不是溺職,以後還有何資格有何臉面高談什麼司法獨立!

  署名:獨秀

  《嚮導》週報第十七期

   192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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