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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民治的基礎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地方自治與同業聯合兩種小組織」

  民治是什麼?難道就是北京《民治日報》所說的民治?杜威博士分民治主義的原素為四種:

  (一)政治的民治主義 就是用憲法保障權限,用代議制表現民意之類。

  (二)民權的民治主義 就是注重人民的權利: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居住自由之類。

  (三)社會的民治主義 就是平等主義:如打破不平等的階級,去了不平等的思想,求人格上的平等。

  (四)生計的民治主義 就是打破不平等的生計,鏟平貧富的階級之類。

  前二種是關於政治方面的民治主義,後二種是關於社會經濟方面的民治主義。原來「民治主義」(Democracy),歐洲古代單是用做「自由民」(對奴隸而言)參與政治的意思,和「專制政治」(Autocracy)相反;後來人智日漸進步,民治主義的意思也就日漸擴張;不但拿他來反對專制帝王,無論政治、社會、道德、經濟、文學、思想,凡是反對專制的、特權的,遍人間一切生活,幾乎沒有一處不豎起民治主義的旗幟。所以杜威博士列舉民治主義的原素,不限於政治一方面。

  我們現在所盼望的實行民治,自然也不限於政治一方面。而且我個人的意思:覺得「社會生活向上」是我們的目的,政治、道德、經濟的進步,不過是達到這目的的各種工具;政治雖是重要的工具,總不算得是目的;我敢說若要改良政治,別忘了政治是一種工具,別拿工具當目的,才可以改良出來適合我們目的的工具;我敢說最進步的政治,必是把社會問題放在重要地位,別的都是閑文。因此我們所主張的民治,是照著杜威博士所舉的四種原素,把政治和社會經濟兩方面的民治主義,當做達到我們目的——社會生活向上——的兩大工具。

  在這兩種工具當中,又是應該置重社會經濟方面的;我以為關於社會經濟的設施,應當占政治的大部分;而且社會經濟的問題不解決,政治上的大問題沒有一件能解決的,社會經濟簡直是政治的基礎。

  杜威博士關於社會經濟(即生計)的民治主義的解釋,可算是各派社會主義的公同主張,我想存心公正的人都不會反對。至於他關於政治的民治主義的解釋,覺得還有點不徹底;我們既然是個「自由民」不是奴隸,言論、出版、信仰、居住、集會這幾種自由權,不用說都是生活必須品;憲法我們也是要的,代議制也不能盡廢;但是單靠「憲法保障權限」,「用代議制表現民意」,恐怕我們生活必須的幾種自由權,還是握在人家手裡,不算歸我們所有。我們政治的民治主義的解釋:是由人民直接議定憲法,用憲法規定權限,用代表制照憲法的規定執行民意;換一句話說:就是打破治者與被治者的階級,人民自身同時是治者又是被治者;老實說:就是消極的不要被動的官治,積極的實行自動的人民自治;必須到了這個地步,才算得真正民治。

  我們中國社會經濟的民治,自然還沒有人十分注意;就是政治的民治,中華民國的假招牌雖然掛了八年,卻仍然賣的是中華帝國的藥,中華官國的藥,並且是中華匪國的藥;「政治的民治主義」這七個好看的字,大家至今看了還不大順眼。但是我決不因此灰心短氣,因為有三個緣故:一是中國創造共和的歲月,比起歐美來還是太淺,陳年老病哪有著手成春的道理。二是中國社會史上的現象,真算得與眾不同;上面是極專制的政府,下面是極放任的人民;除了訴訟和納稅以外,政府和人民幾乎不生關係;這種極放任不和政府生關係的人民,自己卻有種種類乎自治團體的聯合:鄉村有宗祠,有神社,有團練;都會有會館,有各種善堂(育嬰、養老、施診、施藥、積穀、救火之類),有義學,有各種工商業的公所;像這些各種聯合,雖然和我們理想的民治隔得還遠,卻不能說中國人的民治制度,沒有歷史上的基礎。三是中國人工商業不進化和國家觀念不發達,從壞的方面說起來,我們因此物質文明不進步,因此國民沒有一致團結力;從好的方面說起來,我們卻因此沒有造成像歐洲那樣的資產階級和軍國主義;而且自古以來,就有許行的「並耕」,孔子的「均無貧」種種高遠理想;「限田」的討論,是我們歷史上很熱鬧的問題;「自食其力」,是無人不知道的格言;因此可以證明我們的國民性裡面,確實含著許多社會經濟的民治主義的成分。我因為有這些理由,我相信政治的民治主義和社會經濟的民治主義,將來都可以在中國大大地發展,所以我不灰心短氣,所以我不抱悲觀。

  現在政象不佳,沒有實行民治主義的緣故,也有好幾層:一是改建共和未久。二是我們從前把建設共和看得太容易,革命以前宣傳民治主義的工夫太做少了。三是共和軍全由軍人主動,一般國民自居在第三者地位。四是擁護共和的進步、國民兩黨人,都不懂得民治主義的真相,都以為政府萬能,把全副精神用在憲法問題、國會問題、內閣問題、省制問題、全國的水利交通問題,至於民治的基礎——人民的自治與聯合——反無人來過問。五是少數提倡地方自治的人,雖不迷信中央政府,卻仍舊迷信大規模的省自治和縣自治,其實這種自治,只算是地方政府對於中央政府的分治,是劃分行政區域和地方長官權限的問題,仍舊是官治,和民治的真正基礎——人民直接的實際的自治與聯合——截然是兩件事。我們現在要實行民治主義,首先要注重民治的堅實基礎,必須把上面說的二、三、四、五這幾層毛病通同除去,多幹實事,少出風頭,把大偉人、大政治家、大政客、大運動家、大愛國者的架子收將起來,低下頭在那小規模的極不威風的堅實的民治基礎——人民直接的實際的自治與聯合——上做工夫;不然,無論北洋軍人執政也罷,西南軍人執政也罷,交通系得勢也罷,北方的安福部得勢也罷,南方的安福部(就是政學會)得勢也罷,進步黨的內閣也罷,國民黨的內閣也罷,舊官僚的內閣也罷,我可以斷定中國的民治,仍舊是北京《民治日報》的民治,不是杜威博士所講《美國之民治的發展》的民治。

  我不是說不要憲法,不要國會,不要好內閣,不要好省制,不要改良全國的水利和交通;也不是反對省自治、縣自治。我以為這些事業,必須建築在民治的基礎上面,才會充分發展;大規模的民治制度,必須建築在小組織的民治的基礎上面,才會實現;基礎不堅固的建築,像那沙上層樓,自然容易崩壞;沒有堅固基礎的民治,即或表面上裝飾得如何堂皇,實質上畢竟是官治,是假民治,真正的民治決不會實現,各種事業也不會充分發展。

  社會經濟的民治主義,哪一國都還沒有實行;政治的民治主義,英美兩國比較其餘的國家,總算是發達的了。他們所以發達的由來,乃是經許多歲月,由許多小組織的地方自治團體和各種同業聯合,合攏起來,才能夠發揮今天這樣大規模的民治主義;好像一個生物體,不是一把散沙,也不是一塊整物,乃無數細胞組織、器官組織合攏起來,才能夠成就全體的作用。他們的民治主義,不是由中央政府頒佈一部憲法幾條法令,就會馬上湧現出來的,乃是他們全體人民一小部分一小部分自己創造出來的。所以杜威博士在他《美國之民治的發展》講演中說道:「美國是一個聯邦的國家,當初移民的時候,每到一處,便造成一個小村,由許多小村,合成一邑,由許多邑合成一州,再由許多州合成一國。小小的一個鄉村,一切事都是自治。」又說道:「美國的聯邦是由那些有獨立自治能力的小村合併起來的,歷史上的進化是由一村一村聯合起來的。美國的百姓是為找自由而來的,所以他們當初只要自治不要國家,後來因有國家的需要,所以才組成聯邦。」

  我們現在要實行民治主義,是應當拿英、美做榜樣,是要注意政治經濟兩方面,是應當在民治的堅實基礎上做工夫,是應當由人民自己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創造這基礎。這基礎是什麼?就是人民直接的實際的自治與聯合。這種聯合自治的精神:就是要人人直接的,不是用代表間接的;是要實際去做公共生活需要的事務,不是掛起招牌就算完事。這種聯合自治的形式:就是地方自治和同業聯合兩種組織。

  現在有許多人的心理,以為時局如此紛亂,政府哪裡顧得到地方自治的問題;而且地方自治的法案,還未經正式國會詳細規定出來,我們怎樣著手?至於同業聯合的組織法,政府國會都還未曾想到,更是無從組織。我想這種見解是大錯而特錯,是有兩個根本上的錯誤:第一個錯誤,是以為地方自治和同業聯合都要政府提倡,才能夠實現。我以為這種從上面提倡的自治聯合,就是能夠實現,也只是被動的官式的假民治,我們不要;我們所要的,是從底下創造發達起來的,人民自動的真民治。第二個錯誤,是以為法律能夠產生事實,事實不能夠產生法律。我的見解恰恰和他正相反對,我以為法律產生事實的力量小,事實產生法律的力量大,社會上先有一種已成的事實,政府承認他的「當然」就是法律,學者說明他的「所以然」就是學說。一切法律和學說,大概都從已成的事實產生出來的。譬如英、美兩國的自治制度,都是先由他們的人民創造出來這種事實,後來才由政府編成法典,學者演成學說;並不是先由政府頒佈法典,學者創出學說,他們人民才去照辦的。所以我覺得時局紛亂不紛亂,政府提倡不提倡,國會有沒有議決法案,都和我們人民組織地方自治、同業聯合不生關係。

  我所說的同業聯合,和那由店東組織的各業公所及歐洲古時同業協會(Guild)不同,和歐洲此時由工人組織的職工聯合(舊譯工聯,Trade Union)及其他各種勞動組合也不同;因為此時中國工商界,像那上海、天津、漢口幾個大工廠和各處鐵路礦山的督辦總辦,都是闊老官,當然不能和職工們平起平坐;其餘一般商界的店東店員,工界的老闆夥計,地位都相差不遠,純粹資本作用和勞力沒有發生顯然的衝突以前,凡是親身從事業務的,都可以同在一個聯合。

  關於地方自治和同業聯合的種種學說、制度,非常之多;至於詳細的辦法,一時更說不盡;我現在單只就中國社會狀態的需要而且可以實行的,舉出幾條原則,免得失了直接的實際的精神,就會發生籠統、渙散、空洞、利用、盤踞、腐敗種種不可救藥的老毛病。

  最小範圍的組織

  鄉間的地方自治,從一村一鎮著手,不可急急去辦哪一鄉的自治;城市的地方自治,要按著街道馬路或是警察的分區,分做許多小自治區域,先從這小區域著手,不可急急去辦哪城自治市自治。同業聯合是要拿一個地方的一種職業做範圍,譬如一個碼頭的水手、船戶、搬運夫,一個礦山的礦夫,一條鐵路的職工,一個城市的學校教職員、新聞記者、律師、醫生、木匠、瓦匠、車夫、轎夫、鐵工、紡織工、漆工、裁縫、剃頭匠、排印工人、郵差、腳夫等,各辦各的同業聯合;商業的店東管事和店員,在小城市裡便歸在一個聯合,在大城市裡,譬如上海地方,就按行業或馬路分辦各的同業聯合;萬萬不可急於組織那籠統空洞的什麼「工會」,廣大無邊的什麼「上海商界聯合會」,什麼「全國工人聯合會」。凡是籠統空洞沒有小組織做基礎的大組織,等於沒有組織;這種沒有組織的大組織,消極方面的惡結果,就是造成多數人冷淡、渙散、放棄責任;積極方面的惡結果,就是造成少數人利用、把持、腐敗。

  人人都有直接議決權

  這種小組織的地方團體和同業團體,人數都必然不多,團體內的成年男女,都可以到會直接議決事務,無須採用代表制度。若是一團體的事務,各個分子都有直接參與的權利,他所生的效果:在消極方面,可以免得少數人利用、把持、腐敗;在積極方面,可以養成多數人的組織能力,可以引起大家向公共的利害上著想,向公共的事業上盡力,可以免得大家冷淡旁觀團體渙散。中國現在的地方自治辦不好,就是因為大家讓少數的紳董盤踞在那裡作惡;同業聯合沒有好效果,就是因為現在各業公所的組織,只是店東管事獨霸的機關,與多數的職工店員無涉。我所以主張小組織,就是因為小組織的人少,便於全體直接參與,一掃從前紳董、店東、工頭少數人把持的積弊,又可以磨練多數人辦事的能力。若有人疑心多數的教育程度不夠,還是用代表制度的好,我便拿杜威博士《美國之民治的發展》講演上的話來回答:「民治主義何以好呢?因為他自身就是一種教育,就是教育的利器,叫人要知道政治的事不是大人先生的事,就是小百姓也都可以過問的。人民不問政事,便把政治的才能糟塌完了,再也不會發展了。民治政治叫人去投票,叫人知道對於政治有很大的責任,然後自然能養成一種政治人才;美國的浩雷斯曼說:『我們的主張不是說人生下來就配干預政治,不過總要叫他配干預才是。』這就是民治主義的教育。從前美國的選舉也有財產、教育、男女的限制,現在才把這些限制去了;去了限制之後,從沒聽人說過哪個人不會選舉,可見得政治的才能是學得的,不是生來的。」若有人疑心女子不便加入,我以為男女應該有同等權利的理論,姑且不提;單就事實上說,女子加入的壞處,我一時想不出;我卻想出許多女子加入的好處,女子的和平、穩靜、精細、有秩序、顧名譽、富於同情心等,可以使團體凝結的性質,都比男子好;他們第一美點,就是不利用團體去夤緣官做。

  執行董事不宜專權久任

  執行團體議決事務的董事,由團體全員投票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都不應當有教育、財產、男女、地位的限制。董事的人數宜多,任期宜短,不能連任;每半年改選三分之一,滿期退任的次第,抽籤預定。無論大會或是董事會,都只設臨時主席,取合議制,不設會長總董。這都是防備少數人盤踞必不可缺的制度。

  注重團體自身生活的實際需要

  地方自治應該注重的是:教育(小學校及閱書報社),選舉(國會、省縣議會及城鄉自治會),道路,公共衛生;鄉村的地方,加上積穀、水利、害蟲三件事。同業聯合應該注重的是:教育(補習夜學,閱書報社,通俗講演),儲蓄,公共衛生,相互救濟(疾病、老、死、失業等事),消費公社,職業介紹,公共娛樂,勞工待遇等事。上海工業界現在有許多同業的聯合會發生,我們十分歡迎;但是我們也有十分擔心的兩個疑問:(一)是否僅僅為了外交的感觸?還是另有團體本身生活上實際需要的覺悟?(二)是否店東管事們在那裡包辦?上海各馬路的商界聯合會,頗和我主張的小組織相同;但我們不能滿意的地方:(一)到會的會員都只有各店代表一百多人,不但不是全體,並沒有過半數。(二)這些代表恐怕多半是店東管事,沒有店員的分。(三)本身的組織和實際生活需要的問題,都沒有談起,請了許多事外的人來演說,發些救國裕商的空套議論,這是做什麼!我盼望社會上理想高明的人,不要以為我所注重的實際生活需要討價過低,說我主張不徹底;我相信照中國現社會的狀況,只有這種小組織,注重這種實際生活的需要,乃是民治主義堅實的基礎,乃是政治經濟徹底改造必經的門路。我盼望官場中神經過敏的人,不要提起地方自治,馬上就聯想到破壞統一;不要提起同業聯合,馬上就聯想到社會革命。我主張的這種小組織,實在平易可行,實在是共和國家政治經濟的實際需要,實在說不上什麼破壞統一,什麼社會革命;這種小組織的地方自治,固然和你們政權無涉,於你們官興多礙,就是這種小組織的同業聯合所注重的實際需要,也都是在現社會現經濟制度之下的行動,並非什麼過激的辦法;不但比不上法國的工團主義(Syndicalism)那樣徹底,就是比英國的工聯(Trade Union)還要和平簡陋得多。

  斷絕軍人官僚政客的關係

  軍人、官僚、政客是中國的三害,無論北洋軍人、西南軍人、老官僚、新官僚、舊交通系、新交通系、安福系、巳未系、政學會,可以總批他「明搶暗奪誤國殃民」八個大字;一定要說哪個好哪個歹,都是一偏之見,缺少閱歷。自從五四運動以來,我們中國一線光明的希望,就是許多明白有良心的人,想沖出這三害的重圍,另造一種新世界;這新世界的指南針,就是喚醒老百姓,都提起腳來同走「實行民治」這一條道路。這條道路的基礎上最後要留意的,就是別讓三害鬼混進來,伸出他背上的那只肮髒黑手,把我們的一線光明遮住了。蠅營狗苟的新官僚(就是政客先生),慣會看風頭,乘機竊取起來,更是眼明腿快,我們要格外嚴防,別讓他利用我們潔白的勞動工人和青年學生,來辦什麼政黨什麼勞動黨,做他當總長的敲門磚;最好是各種小組織的事務所,都貼上「小心扒手」,好叫大眾留神。我所以主張小組織,固然重在民治要有堅實的基礎,也是故意擺出矮戶低簷的景象,好叫這班闊人恐怕碰壞了紗帽翅,不來光顧才好。

  這篇文章剛做好寄到上海付印,就看見張東蓀先生新做的《頭目制度與包辦制度的打破》那篇文章(見《解放與改造》的一卷五號)說得很透徹,可以補我這篇文章的遺漏,讀者務必要參看。我所主張的小組織好叫人人有直接參與權,似乎是打破一切寡頭制度(頭目包辦制度自然包含在內)的根本方法;這種思想倘然能夠成為事實,成為習慣,不但現在經濟方面的惡制度可以掃除,就是將來較大的政治方面經濟方面的大組織,自然也不會有寡頭專制的事發生,真民治主義才會實現。我所主張的同業聯合,也含著有「兩元的社會組織」的性質。但是我心中所想的未必和《聯合會日刊》所說的盡同,而且我不願意採用「兩元」的名詞;因為本來我們所痛苦的是現代社會制度的分裂生活,我們所渴望的是將來社會制度的結合生活,我們不情願階級爭鬥發生,我們渴望純粹資本作用——離開勞力的資本作用——漸漸消滅,不至於造成階級爭鬥;怎奈我們現在所處的不結合而分裂的——勞資、國界、男女等——社會,不慈善而爭鬥的人心,天天正在那裡惡作劇(現在美國勞資兩元組織的產業會議,就是一個例)。我心中所想說的話,不願說出,恐怕有人誤作調和政策,為一方面所利用,失了我的本意。此話說來太長,而且不是本篇的論旨,改日再談罷。

  十一月二日夜

  署名:陳獨秀

  《新青年》第七卷第一號

  19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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