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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六年


   (一九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任重道遠之青年諸君乎!諸君所生之時代,為何等時代乎?乃二十世紀之第十六年之初也。世界之變動即進化,月異而歲不同。人類光明之歷史,愈演愈疾。十八世紀之文明,十七世紀之人以為狂易也;十九世紀之文明,十八世紀之人以為夢想也。而現代二十世紀之文明,其進境如何,今方萌動不可得而言焉。然生斯世者,必昂頭自負為二十世紀之人,創造二十世紀之新文明,不可因襲十九世紀以上之文明為止境。人類文明之進化,新陳代謝,如水之逝,如矢之行,時時相續,時時變易。二十世紀之第十六年之人,又當萬事一新,不可因襲二十世紀之第十五年以上之文明為滿足。蓋人類生活之特色,乃在創造文明耳。假令二十世紀之文明,不加於十九世紀,則吾人二十世紀之生存為無價值,二十世紀之歷史為空白;假令千九百十六年之文明,一仍千九百十五年之舊,而無所更張,則吾人千九百十六年之生存為贅疣,千九百十六年之歷史為重出。故於千九百十六年入歲之初,敢珍重為吾任重道遠之青年諸君告也:

  自世界言之,此一九一六年以前以後之歷史,將灼然大變也歟?歐洲戰爭,延及世界,勝負之數,日漸明瞭。德人所失,去青島及南非洲、太平洋殖民地外,寸地無損;西拒英、法,遠離國境;東入俄邊,奪地千里;出巴爾幹,滅塞爾維亞。德、土二京,軌軸相接。德雖悉銳南征,而俄之于東,英、法之於西,僅保殘喘,莫越雷池。回部之眾,傾心於德。印度、波斯、阿拉伯、埃及、摩洛哥,皆突厥舊邦,假以利器,必為前驅。則一九一六年以前英人所據歐、亞往還之要道,若蘇彝士,若亞丁,若錫蘭,將否折而入於德人之手;英、法、俄所據亞洲之殖民地,是否能保一九一六年以前之狀態;一九一六年之世界地圖,是否與一九一五年者同一顏色:征諸新舊民族相代之先例,其略可得而知矣。英國政黨政治之缺點,日益暴露,強迫兵役,勢在必行。列國鑒於德意志強盛之大原,舉全力以為工業化學是務。審此,一九一六年歐洲之形勢,軍事、政治、學術、思想,新受此次戰爭之洗禮,必有劇變,大異於前。一九一六年,固歐洲人所珍重視之者也。

  自吾國言之,吾國人對此一九一六年,尤應有特別之感情,絕倫之希望。蓋吾人自有史以訖一九一五年,于政治,于社會,于道德,於學術,所造之罪孽,所蒙之羞辱,雖傾江、漢不可浣也。當此除舊佈新之際,理應從頭懺悔,改過自新。一九一五年與一九一六年間,在歷史上畫一鴻溝之界:自開闢以訖一九一五年,皆以古代史目之,從前種種事,至一九一六年死;以後種種事,自一九一六年生。吾人首當一新其心血,以新人格;以新國家;以新社會;以新家庭;以新民族;必迨民族更新,吾人之願始償,吾人始有與晰族周旋之價值,吾人始有食息此大地一隅之資格。青年必懷此希望,始克稱其為青年而非老年;青年而欲達此希望,必撲殺諸老年而自重其青年;且必自殺其一九一五年之青年而自重其一九一六年之青年。

  一九一六年之青年,其思想動作,果何所適從乎?

  第一,自居征服(To Conquer)地位,勿自居被征服(Be Conquered)地位。全體人類中,男子,征服者也;女子,被征服者也。白人,征服者也;非白人,皆被征服者也。極東民族中,蒙、滿、日本為征服民族,漢人種為被征服民族。漢人種中,尤以揚子江流域為被征服民族中之被征服民族所生聚。姑蘇、江左之良民,其代表也。征服者何?其人好勇鬥狠,不為勢屈之謂也。被征服者何?其人怯懦苟安,惟強力是從;但求目前生命財產之安全,雖仇敵盜竊,異族閹宦,亦忍辱而服事之,頌揚之,所謂順民是也。吾人平心思之,倘無此種之劣根性,則予獲妄言之咎矣;如其不免焉,自負為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勢將以鐵血一洗此浹髓淪肌之奇恥大辱!

  第二,尊重個人獨立自主之人格,勿為他人之附屬品。以一物附屬一物,或以一物附屬一人而為其所有,其物為無意識者也。若有意識之人間,各有其意識,斯各有其獨立自主之權。若以一人而附屬一人,即喪其自由自尊之人格,立淪於被征服之女子奴隸捕虜家畜之地位。此白皙人種所以兢兢於獨立自主之人格,平等自由之人權也。集人成國,個人之人格高,斯國家之人格亦高;個人之權鞏固,斯國家之權亦鞏固。而吾國自古相傳之道德政治,胥反乎是。儒者三綱之說,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為臣綱,則民於君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父為子綱,則子于父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夫為妻綱,則妻于夫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為臣,為子,為妻,而不見有一獨立自主之人者,三綱之說為之也。緣此而生金科玉律之道德名詞——曰忠,曰孝,曰節——皆非推己及人之主人道德,而為以己屬人之奴隸道德也。人間百行,皆以自我為中心,此而喪失,他何足言?奴隸道德者,即喪失此中心,一切操行,悉非義由己起,附屬他人以為功過者也。自負為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其各奮鬥以脫離此附屬品之地位,以恢復獨立自主之人格!

  第三,從事國民運動,勿囿於黨派運動。人生而私,不能無黨;政治運用,党尤尚焉。茲之非難黨見者,蓋有二義:

  其一,政黨政治,將隨一九一五年為過去之長物,且不適用於今日之中國也。純全政黨政治,惟一見於英倫,今且不保。英之能行此制者,其國民幾皆政黨也:富且貴者多屬保守黨,貧困者非自由黨即勞動黨。政黨殆即國民之化身,故政治運行,鮮有隔閡。且其民性深沉,不為己甚,合各黨于「巴力門」,國之大政,悉決以三C。所謂三C者:第一曰Contest,黨爭是也;第二曰Conference,協商是也;第三曰Compromise,和解是也。他國鮮克臻此,吾人尤所難能。政黨之歲月尚淺,範圍過狹,目為國民中特殊一階級,而政黨自身,亦以為一種之營業。利權分配,或可相容;專利自恣,相攻無已。故曰,政黨政治,不適用於今日之中國也。

  其二,吾國年來政象,惟有黨派運動,而無國民運動也。法蘭西之革命,法蘭西國民之惡王政與教權也;美利堅之獨立,十三州人民之惡苛稅也;日本之維新,日本國民之惡德川專政也。是乃法、美、日本國民之運動,非一黨一派人之所主張所成就。凡一黨一派人之所主張,而不出於多數國民之運動,其事每不易成就,即成就矣,而亦無與于國民根本之進步。吾國之維新也,復古也,共和也,帝政也,皆政府黨與在野黨之所主張抗鬥,而國民若觀對岸之火,熟視而無所容心;其結果也,不過黨派之勝負,于國民根本之進步,必無與焉。

  自負為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其各自勉為強有力之國民,使吾國黨派運動進而為國民運動。自一九一六年始,世界政象,少數優秀政黨政治,進而為多數優秀國民政治,亦將自一九一六年始。此予敢為吾青年諸君預言者也。

  署名:陳獨秀
  《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五號
  19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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