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獨秀 > 陳獨秀書信集 | 上頁 下頁
致胡適


  適之兄:

  蔡稿款望速速結束,因弟為彼代借之款催還至急也。此弟事,非蔡事,求吾兄務必提前辦一下。至托至托。

  弟仲甫 白

  〔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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