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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周作人、錢玄同諸君信


  啟明、玄同、兼士、士遠、幼漁諸先生:

  頃在報上得見公等主張信教自由者的宣言,殊難索解。無論何種主義學說皆應許人有贊成反對之自由;公等宣言頗尊重信教自由,但對於反對宗教者自由何以不加以容許?宗教果神聖不可侵犯麼?青年人發點狂思想狂議論,似乎算不得什麼;象這種指斥宗教的舉動,在歐洲是時常有的,在中國還是萌芽,或者是青年界去迷信而趨理性的好現象,似乎不勞公等作反對運動。私人的言論反對,與政府的法律制裁不同,似乎也說不上什麼「干涉」、「破壞」他們的自由,公等何以如此驚慌?此間非基督教學生開會已被禁止,我們的言論集會的自由在哪裡?基督教有許多強有力的後盾,又何勞公等為之要求自由?公等真尊重自由麼?請尊重弱者的自由,勿拿自由、人道主義許多禮物向強者獻媚!

  弟 陳獨秀白 四月二日

  1922年4月7日

  ◇

  附:周作人致陳獨秀

  仲甫先生:

  我們宣言的正當,得先生來書面益證實,因為「無論何種主義學說皆應許人有贊成反對之自由,」而且我們宣言也原是「私人的言論」,當然沒有特別不准發表之理。我們宣言的動因,已在北京報上申明,是在宗教問題以外;我們承認這回對於宗教的聲討,即為日後取締信仰以外的思想的第一步,所以要反對。這個似乎杞憂的恐慌,不幸因了近日攻擊我們的文章以及先生來書而竟證實了;先生們對於我們正當的私人言論反對,不特不蒙「加以容許」反以惡聲見報,即明如先生者,尚不免痛駡我們為「獻媚」,其餘更不必說;我相信這不能不說是對於個人思想自由的壓迫的起頭了。

  我深望我們的恐慌是「杞憂」,但我豫感著這個不幸的事情是已經來了;思想自由的壓迫不必一定要用政府的力,人民用了多數的力來干涉少數的異己者也即是壓迫。我們以少數之少數而想反抗大多數,一定要被壓迫而失敗,原是預先知道的;因為世上是強者的世界,而多數實是強者,我們少數的人當然是弱者,所以應當失敗。先生的「請尊重弱者的自由」這一句話,倒還應該是我們對先生及其他謾駡我們的諸位說的。(下略)

  4月6日 周作人

  1922年4月11日

  附注:這私人的信我本來不想發表的,但是仲甫先生自己願意公佈,所以現在一併發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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