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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與制度


  社會底進步不單是空發高論可以收效的,必須有一部分人真能指出現社會制度底弊病,用力量把舊制度推翻,同時用力量把新制度建設起來,社會才有進步。力量用得最劇烈的就是革命。革命不是別的,只是新舊制度交替底一種手段,倘革命後而沒有新的制度出現,那只算是搗亂、爭權利、土匪內亂,不配冒用革命這個神聖的名稱。若說制度總不是好東西,不如根本革了他的命;這種高論或者有人以為如此才算徹底,其實舊制度正可借這種高論苟延殘喘;因為凡是一種制度,都有他所以成立的理由和成立經過在歷史上的勢力,非有一種新的制度經過人們努力建設,成了輿論,成了法律,在事實上有代替他的勢力,他是不會見了高論便自然消滅的;所以不切於實際需要的高論往往可以做舊制度底護身符,這種高論只算是低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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