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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2)


  然而單說憤怒和留戀是不夠的。我還要提說一樣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信念。自然先有認識而後有信念。舊家庭是漸漸地沉落在滅亡的命運裡面了。我看見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潰的路上走。這是必然的趨勢,是被經濟關係和社會環境決定了的。這便是我的信念(這個你一定瞭解,你自己似乎就有過這樣的信念)。它使我更有勇氣來宣告一個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我要向一個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J'accuse(我控訴)。我不能忘記甚至在崩潰的途中它還會捕獲更多的「食物」:犧牲品。

  所以我要寫一部《家》來作為一代青年的呼籲。我要為過去那無數的無名的犧牲者「喊冤」!我要從惡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這個工作雖是我所不能勝任的,但是我不願意逃避我的責任。

  寫《家》的念頭在我的腦子裡孕育了三年。後來得到一個機會我便寫下了它的頭兩章,以後又接著寫下去。我剛寫到「做大哥的人」那一章(第六章),報告我大哥自殺的電報就意外地來了。這對我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但因此堅定了我的寫作的決心,而且使我感到我應盡的責任。

  我當初剛起了寫《家》的念頭,我曾把小說的結構略略思索了一下。最先浮現在我的腦子裡的就是那些我所熟悉的面龐,然後又接連地出現了許多我所不能夠忘記的事情,還有那些我在那裡消磨了我的童年的地方。我並不要寫我的家庭,我並不要把我所認識的人與進我的小說裡面。我更不願意把小說作為報復的武器來攻擊私人。我所憎恨的並不是個人,而是制度。這也是你所知道的。然而意外地那些人物,那些地方,那些事情都爭先恐後地要在我的筆下出現了。

  其中最明顯的便是我大哥的面龐。這和我的本意相違。我不能不因此而有所躊躇。有一次我在給我大哥的信裡順便提到了這件事,我說,我恐怕會把他寫進小說裡面(也許是說我要為他寫一部小說,現在記不清楚了),我又說到那種種的顧慮和困難。他的回信的內容卻出乎我意料之外。他鼓舞我寫這部小說,他並且勸我不妨「以我家人物為主人公」。他還說:「實在我家的歷史很可以代表一般家族的歷史。我自從得到《新青年》等書報讀過以後我就想寫一部這樣的書。但是我寫不出來。現在你想寫,我簡直喜歡得了不得。希望你把它寫成吧……」我知道他的話是從他的深心裡吐出來的。

  我感激他的鼓勵。但是我並不想照他的話做去。我不要單給我們的家族寫一部特殊的歷史。我所要寫的應該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歷史。這裡面的主人公應該是我們在那些家庭裡常常見到的。我要寫這種家庭怎樣必然地走上崩潰的路,走到它自己親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寫包含在那裡面的傾軋、鬥爭和悲劇。我要寫一些可愛的年輕的生命怎樣在那裡面受苦、掙扎而終於不免滅亡。我最後還要寫一個舊禮教的叛徒,一個幼稚然而大膽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託在他的身上,要他給我們帶進來一點新鮮空氣,在那個舊家庭裡面我們是悶得透不過氣來了。

  我終於依照我自己的意思開始寫了我的小說。我希望大哥能夠讀到它,而且把他的意見告訴我。但是我的小說剛在《時報》上發表了一天,那個可怕的電報就來了。我得到電報的晚上,第六章的原稿還不曾送到報館去。我反復地讀著那一章,忽然驚恐地發覺我是把我大哥的面影繪在紙上了。這是我最初的意思,而後來卻又極力想避免的。我又仔細地讀完了那一章,我沒有一點疑惑,我的分析是不錯的。在十幾頁原稿紙上我仿佛看出了他那個不可避免的悲慘的結局。他當時自然不會看見自己怎樣一步一步地走近懸崖的邊沿。我卻看得十分清楚。我本可以撥開他的眼睛,使他能夠看見橫在面前的深淵。然而我沒有做。如今剛有了這個機會,可是他已經突然地落下去了。我待要伸手救他,也來不及了。這是我終生的遺憾。我只有責備我自己。

  我一夜都不曾閉眼。經過了一夜的思索,我最後一次決定了《家》的全部結構。我把我大哥作為小說的一個主人公。他是《家》裡面兩個真實人物中的一個。

  然而,甚至這樣,我的小說裡面的覺新的遭遇也並不是完全真實的。我主要地採取了我大哥的性格。我大哥的性格的確是那樣的。

  我寫覺新、覺民、覺慧三弟兄,代表三種不同的性格,由這不同的性格而得到不同的結局。覺慧的性格也許跟我的差不多,但是我們做的事情不一定相同。這是瞞不過你的。你在覺慧那樣的年紀時,你也許比他更勇敢。我三哥從前也比我更敢作敢為,我不能夠把他當作覺民。在女人方面我也寫了梅、琴、鳴鳳,也代表三種不同的性格,也有三個不同的結局。至於琴,你還可以把她看作某某人。但是梅和鳴鳳呢,你能夠指出她們是誰的化身?自然這樣的女子,你我也見過幾個。但是在我們家裡,你卻找不到她們。那麼再說劍雲,你想我們家裡有這樣的一個人嗎?不要因為找不到那樣的人,就拿你自己來充數。你要知道,我所寫的人物並不一定是我們家裡有的。我們家裡沒有,不要緊,中國社會裡有!

  我不是一個冷靜的作者。我在生活裡有過愛和恨,悲哀和渴望;我在寫作的時候也有我的愛和恨,悲哀和渴望的。倘使沒有這些我就不會寫小說。我並非為了要做作家才拿筆的。這一層你一定比誰都明白。所以我若對你說《家》裡面沒有我自己的感情,你可以責備我說謊。我最近又翻閱過這本小說,我最近還在修改這本小說。在每一篇頁、每一字句上我都看見一對眼睛。這是我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把那些人物,那些事情,那些地方連接起來成了一本歷史。我的眼光籠罩著全書。

  我監視著每一個人,我不放鬆任何一件事情。好像連一件細小的事也有我在旁做見證。我仿佛跟著書中每一個人受苦,跟著每一個人在魔爪下面掙扎。我陪著那些年輕的靈魂流過一些眼淚,我也陪著他們發過幾聲歡笑。我願意說我是跟我的幾個主人公同患難共甘苦的。倘若我因此受到一些嚴正的批評家的責難,我也只有低頭服罪,卻不想改過自新。

  所以我坦白地說《家》裡面沒有我自己,但要是有人堅持說《家》裡面處處都有我自己,我也無法否認。你知道,事實上,沒有我自己,那一本小說就不會存在。換一個人來寫,它也會成為另一個面目。我所寫的便是我的眼睛所看見的;人物自然也是我自己知道得最清楚的。這樣我雖然不把自己放在我的小說裡面,而事實上我已經在那裡面了。我曾經在一個地方聲明過:「我從沒有把自己寫進我的作品裡面,雖然我的作品中也浸透了我自己的血和淚,愛和恨,悲哀和歡樂。」

  我寫《家》的時候也決沒有想到用覺慧代表我自己。固然覺慧也做我做過的事情,譬如他在「外專」讀書,他交結新朋友,他編輯刊物,他創辦閱報處,這些我都做過。他有兩個哥哥,我也有兩個哥哥(大哥和三哥),而且那兩個哥哥的性情也和我兩個哥哥的相差不遠。他最後也懷著我有過的那種心情離開家庭。但這些並不能作為別人用來反駁我的論據。我自己早就明白地說了:「我偶爾也把個人的經歷加進我的小說裡,但這也只是為著使小說更近於真實。而且就是在這些地方,我也注意到全書的統一性和性格描寫的一致。」我的性格和覺慧的也許十分相像。然而兩個人的遭遇卻不一定相同。

  我比他幸福,我可以公開地和一個哥哥同路離開成都。他卻不得不獨自私逃。我的生活裡不曾有過鳴鳳,在那些日子裡我就沒有起過在戀愛中尋求安慰的念頭。那時我的雄心比現在有的還大。甚至我孩子時代的幻夢中也沒有安定的生活與溫暖的家庭。為著別人,我的確禱祝過「有情人終成眷屬」;對於自己我只安放了一個艱苦的事業。我這種態度自然是受了別人(還有書本)的影響以後才有的。我現在也不想為它寫下什麼辯護的話。我不過敘述一件過去的事實。

  我在《家》裡面安插了一個鳴鳳,並不是因為我們家裡有過一個叫做翠鳳的丫頭。關於這個女孩子,我什麼記憶也沒有。我只記得一件事情:我們有一個遠房的親戚要討她去做姨太太,卻被她嚴辭拒絕。她在我們家裡只是一個「寄飯」的婢女,她的叔父蘇升又是我家的老僕,所以她還有這樣的自由。她後來快樂地嫁了人。她嫁的自然是一個貧家丈夫。然而我們家裡的人都稱讚她有膽量。撇棄老爺而選取「下人「,在一個丫頭,這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我在小說裡寫鳴鳳因為不願意到馮家去做姨太太而投湖自盡,我覺得並沒有一點誇張。這不是小說作者代鳴鳳出主意要她走那條路;是性格,教養,環境逼著她(或者說引誘她)在湖水中找到歸宿。

  現在我們那所「老宅」已經落進了別人的手裡。我離開成都十多年就沒有回過家。我不知道那裡還留著什麼樣的景象(聽說它已經成了「十家院」)。你從前常常到我們家裡來。你知道我們的花園裡並沒有湖水,連那個小池塘也因為我四歲時候失腳跌入的緣故,被祖父叫人填塞了。代替它的是一些方磚,上面長滿了青苔。旁邊種著桂樹和茶花。秋天,經過一夜的風雨,金沙和銀粒似的盛開的桂花鋪滿了一地。馥鬱的甜香隨著微風一股一股地撲進我們的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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