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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與人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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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種競爭而能生存的價值比同種競爭而能生存的價值更明顯。……食者與被食者的競爭,絕不至於引起被食者的滅種。它們總是保持一種雙方都能忍受的均勢。最後的幾隻獅子一定早在它們獵殺最後一對羚羊或斑馬之前就餓死了。或者用人類的商業語言說,捕鯨業一定在最後幾條鯨絕種之前就破產了。 「另一方面,捕食者與被食者之間的爭戰並不是真正的鬥爭。……捕食者內在的動機和爭鬥時的動機根本不同。……內在推動力的不同,可以清楚地在動物的動作中看出。一隻狗在將要捉到兔于時表現出來的興奮與快樂,和它歡迎主人或某種期望兌現時是一樣的。許多佳照顯示,獅子在躍起之前的動作一點也沒有發怒的跡象。咆哮,將耳朵捋後等等表情動作,只是在捕食動物遇到頑強抵抗時才會看到,甚至此時的表情也只是暗示性的。被食者的活動,即『反擊』,常被認為是真正的攻擊,特別是群居動物。它們抓住每一個可能的機會攻擊那些威脅它們的敵人,這種行為稱為『群擊』。如果烏鴉或其它鳥在白天看到貓或其它夜間活動的動物,一定圍攻之。 「……穴鳥主動攻擊敵人,鵝則運用尖叫和眾勢,無畏地進攻來犯的敵人。加拿大鵝甚至會用緊密的集結將狐狸趕走,我從來沒有看到過狐狸在此時敢妄想獵取其中的任何一隻鵝。狐狸將耳朵朝後放,一臉的厭惡,越過肩膀往後看那群呱呱叫的鵝,慢慢地疾走——以免失去面子——離開鵝群。」 我在前面說過我不懂鳥在語些什麼,勞倫茲寫道,「我們可以從鳥的歌聲中聽出:一隻公鳥正在一個選定的地方宣佈它的領域所有權。許多種鳥以歌聲表示自己的強壯和年齡,換言之,聞者該畏懼才是。……漢洛斯(Heinorth)用文字來解釋公雞的啼叫:『我是一隻公雞』,而家禽專家則能聽得更具體,『我是公雞巴薩劄(Bal thazax)! 』 「哺乳動物中的大部分是用『鼻子』思想的,所以大部分的動物用氣味來表示領域權。……雷豪森(Leyhausen)和沃爾夫(Wolf)已指出,某一種類的動物在森林中的領域分配,不只有空間的限制,也受時間的影響。……為了避免遭遇,這些動物不論走到哪裡,都定距放置氣味,如同為了避免撞車而設置的鐵道信號。一隻貓在它的行獵路上嗅到另一隻貓留下的氣味,必長時間地評估。如果是非常新鮮的,它會遲疑不決,或選另一條路;假如是幾個小時之前的,它會平靜地繼續上路。 「……貓的放置氣味有避免碰頭的作用。有些脊椎動物根本不來同類攻擊這一套,只一絲不苟地避著自己的同類。 「我們可以確實地假定:同類相爭最重要的作用是公平分配存活領域。這當然不是唯一的。達爾文已觀察到雌雄淘汰的作用,為了繁殖而淘汰出最好的雄性……但是選擇配偶時的最後一句話是由雌性說的,雄性無法反駁……」 相對於同類競爭,高等脊椎動物的群居生活進化出階級次序,「在這種次序下,社會中每個個體明白哪個比較強,哪個比自己弱,如此即可以離開弱者和使弱者屈服。艾伯(Schjelderup-Ebbe)是第一個觀察家禽中『階級次序』的人,也是第一個使用『啄食次序』此名詞的人」。那麼這個次序對於同類物種有何意義呢 ?勞倫茲的回答是首先可以抑制群內的攻擊,次之可以導致保護弱小。「既然個體之間永遠存在緊張狀態,所以社會性動物都是『社會地位的追求者』。兩個動物在階級次序中愈接近,緊張度就愈高,相反,階級遠遠分開,緊張度就消失。高階層的穴鳥,尤其是雄的,喜歡干涉低階層之間的每一次爭吵,於是可預期的是高階層鳥的參與,會使弱小失敗一方獲益。」 勞倫茲提到觀察穴鳥、猩猩、狒狒時,除了階級,還有一個老年者的經驗和權威受到模仿與尊敬的現實。於是,情況是「生存領域以每個個體都能存活下去的方式被劃分著:最好的父親和最好的母親被選出來以利後代;群體組織裡有少數智者、元老們擁有權威,為群體利益做決定,並實行那些決定」。 我們也許意會到人類社會的一些現象,除了生存空間不易和最好的爸爸與媽媽在哪裡。不過勞倫茲開始談到儀式,「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不久,我的老師,也是我的朋友赫胥黎(Sir JulianHuxley)博士正熱衷於他的先鋒研究——有關一種鳥的求愛行為。他發現某些動作形式在進化的過程中消失了原來的功能,變成了純粹象徵的儀式。他稱此為儀式化,而且不加引號。換言之,他將引導人類儀式發展的文化過程與引起動物儀式化的進化過程同等看待」。 勞倫茲列舉了漫長的觀察來的動物行為之後寫道,動物「知識的傳遞只限於簡單的事物,如通道的尋找、食物和敵人的辨認以及鼠的特殊知識——毒藥的危險。思想的交換和儀式則無法由傳統傳遞。換句話說,動物沒有文化。 「動物有一個簡單的傳統,它和人類最高級的文化傳統相同——就是習性。……一個令我難忘的經驗使我弄清了習性如何使不同的過程——例如鵝的行走習慣,和人類發展的神聖儀式——有相同的基本作用。」勞倫茲接下去詳細敘述了那個著名的觀察結果,他觀察到的與他生活在一起的一隻小灰雁上樓到他臥室的過程。「…小孩子都很固執地遵行習慣性的動作,假如說故事的人將故事說得稍稍偏離了,他們會十分不滿而沮喪。甚至受過教育的成年人,習慣一旦固定了之後,其力量就大於我們所能想像的。……我的描述將會使人類學家想起很多原始種族的魔術和法術,直至今天還存在於文明人之間…… 「人類知道自己的習慣和形成純屬偶然,也知道打破習慣不見得就有危險,但仍有不可抗拒的焦慮迫使他遵守習慣……」 在美國的深夜,我常常看到空寂的交叉路口一個方向亮著紅燈,一輛私人汽車等在路口。五分鐘之內,橫向沒有一輛車駛過。之後,綠燈亮了,等待的車急急地向前駛去。深夜,沒有警察,更沒有其它的車輛,為什麼她或他不「聰明」地就過去了 ?習慣,將法規變為習慣,能很容易地在任何時候都安全。同理,學雷鋒如果是習慣,比過腦子想會容易得多。 上海——當然別的城市也是這樣,只不過我在上海也開車,所以有描述的資格——就不是這樣,每輛車都習慣搶行,因為人們在生活當中的習慣就是斤斤計較,占到一點便宜幾乎與尊嚴等價。這也難怪,因為生活總是不太容易,因此你如果在駕駛上改掉佔便宜的習慣,你在謀生上就有麻煩了。上海人說得好,「到屋裡老婆就罵你,回家快了五分鐘,趕回去找罵 ?」 「當人類不再由己身獲得習慣,而是經由文化的傳遞,一種新的、有意義的特徵就出現了。第一,他不再知道特殊行為的起因。第二,令人尊敬的法律制定者,因為年代久遠,好像存在於神話中,他們也被神話了,於是他們的法律似乎是神的昭示,觸犯者便有罪。」 我覺得上段引文中的「法律」,如果換成「禁忌」,更好理解,文化的傳統,有儀式化的特徵,「『模仿誇張』(mimicexaggeration)可以導致儀式。事實上儀式十分類似象徵事物,儀式也產生誇張的影響,這也是赫胥黎在觀察大冠鴨時感到吃驚的事。……不用懷疑,人類的藝術主要也是在儀式中發展的。『為藝術而藝術』的自主性只是文化過程中的第二步。」 哈,我終於找到一九八七年時我以為記得的這句話,原來勞倫茲並不是說藝術起源於儀式,而是說藝術在儀式中發展。 一九九七年九月 臺北萬芳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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