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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在當時的封建社會,這是非常大膽的論調。

  普通人,不但不敢在大庭廣眾中說出來,甚至於連想想也會被認為是禮教叛徒的。

  但目前的劫餘生,卻是大膽地,在大庭廣眾之中說出來了。

  這,當然夠新鮮,也夠吸引力。

  開宗明義既然說得那麼獨特而精闢,以後的故事,自然更為動聽,也更為吸引人。

  也由於故事說得太精彩,太吸引人了,因此,在整個說故事的過程中,場子裡面鴉雀無聲,除了終場時的那一陣有如春雷爆發似的掌聲之外。根本沒人插口說過一句話,當然,也更沒人過問那枝黑尺的問題了。

  ***

  一連十天,劫餘生這個說書場子,場場都是爆滿。

  至於那柄黑尺,除了第一天時,人群中有人問過之外,在十天當中,似乎被人遺忘掉了。

  當然,聽說書的人可以遺忘,當事人的劫餘生,他是不會遺忘的。

  於是,在第十一天的夜場開始之前,劫餘生一揚手中的那枝黑尺,忽然沒來由嘆了一聲。

  人群中有人訝問道:「先生,你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幹嘛反而歎起氣來?」

  劫餘生苦笑道:「在下嘆氣不為別的,是為我手中這枝黑尺叫屈。」

  「哦!難道說,這十天來,一直沒遇上識貨的人?」

  「是啊!原先,我以為洛陽城是臥虎藏龍之處,一定能找到大行家的,但結果我是失望了。」

  「先生預定在這兒待多久?」

  「半個月……」

  「啊!那麼,連今天在內,已經只有五天啦!」

  「不錯。」

  「如果今宵有人能識得這枝黑尺呢……」

  「那麼,這一場就是最後一場……」

  「這麼說來,如果這兒真有人能識得你那枝黑尺的話,我倒希望他再過四天才來。」

  場外有人笑道:「世間事,那能這麼盡如人意。」

  語氣雖很平常,但卻聲如洪鐘,使得全場的人,都循聲瞧去。

  那是一少,二老,三個身著長衫的人,正緩步進入場中,循過道向劫餘生座前,緩步而來。

  三人中,年輕的一個,就是天一門中的總巡察曹子畏──現在,他應該是天一門中的少主了。

  另外兩個,是年約半百的灰衫老者,一個身裁魅偉,右頰上有一道刀疤,一個是中等身裁,目光陰沉。

  三人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三個人都佩著長劍。

  三個人一字橫排,在劫餘生面前站定之後,立於正中的曹子畏才冷笑著問道:「閣下,對聯上所說的黑尺是否就是這一枝?」

  說著,並抬手向劫餘生手中的黑尺一指。

  劫餘生點點頭道:「不錯。」

  曹子畏接問道:「我可以仔細瞧瞧嗎?」

  「當然可以,但不能動手。」他很大方地將黑尺放桌上。

  「不動手,怎能瞧得仔細?」

  「年輕人,這兒燈光如晝,你又不是老眼昏花,何況,距離又這麼近……」

  他的話沒說完,曹子畏已是劍眉一揚,揚手凌空向那枝黑尺抓來。

  別瞧他年紀輕輕,但一身功力,卻已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

  儘管他們之間的距離在五尺以上,但隨著他那凌空一抓之勢,那枝平放在桌上的黑尺,竟然應手而起,向他的掌心投射而去。

  當然,曹子畏的俊臉上,也浮現一片得意的笑容。

  不過,他那得意的笑容,有如曇花一現,一下子就消失了。

  原來那枝眼看就要被他以「凌空攝物」的功力,抓到手中的黑尺,忽然迅疾地沉落桌面上,並發出一聲「砰」然震響。

  劫餘生仍然若無其事地,端坐原處,只是條桌一端,已多出一個身裁高大,有如矗立著一座鐵塔的年輕人。

  這個年輕人,就是四個月之前,將他自己當給利民當鋪的傻大個拾得兒。

  才四個月不見的拾得兒,像是已經脫胎換骨似的,氣質方面,完全變了。

  此刻,他身著一身藍布短裝,足登千層底的布鞋,打扮仍然有點土氣,臉上也似乎還透著那麼一點兒傻味兒,但神態之間,卻有著一股無形的懾人英氣。

  他,沉穩如泰山似地,卓立條桌的一端,一支右掌搭在條桌上,目注曹子畏微笑道:「曹總巡察,這兒,可不是任人撒野的地方。」

  曹子畏是大行家,自然是明白遇上了扎手的高明人物。

  同時,對於拾得兒,他也並不陌生,並且還一度想將其殺掉過。

  儘管他心中有點暗自震驚,但卻同時有著更多的不服氣。

  只見他俊臉一變之下,突然一揚雙眉,冷哼一聲道:「小爺高興!」

  隨著這話聲,那枝靜臥條桌上的黑尺,猛然一下跳了起來。

  但也僅僅是那麼跳一下,卻又靜臥不動了。

  原來曹子畏那支凌空抓向黑尺的右掌,一直是原式未變地比擬著,而拾得兒那支搭在條桌邊緣的右掌,也仍然是老樣子。

  這是一種別開生面的內功較量法。

  一個是「凌空攝物」,另一個是「隔物傳力」。

  由距離上看,似乎是拾得兒佔了點便宜。

  但在行家想法上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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