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雲中岳 > 矯燕雄鷹 | 上頁 下頁 |
一〇 |
|
錚一聲暴震,妖道情急一劍急揮,劍碎成十餘段,人化輕煙,眨眼間便消失在破敗的偏殿內。 「混蛋,怎麼就跑了?」剛躍上階的羅遠,接住崩起的劍跳腳大罵。 妖道碎劍逃走了,可能是金遁。旁觀的人,只能看到碎劍崩散所產生的聲光異象,與及妖道所散發宛如人體的霧影,無法看到妖道遁走的實體,遁走的速度太快了。 其他的爪牙,也見機急竄逃命。 千手靈官從大殿內踱出,左手拖住一名爪牙的髮結,像是拖死狗,爪牙已昏迷不醒。 「你一下子就毀了他一大半爪牙,飛劍橫空轟雷制電。就算他是真的大羅金仙,也不敢和你玩命。」 千手靈官苦笑,把昏迷的爪牙一丟:「你不該過早亮出真才實學,把他嚇跑了。裏面有四個無辜被殺死了,抓不住兇手,你這個證人,得陪這些從犯打官司。」 「哈哈!你少來。」 羅遠大笑:「你是當事人,也是執法者,留下十五個行兇的從犯,我這無意中闖入的人與此事無關,那是你的難題。」 「老弟…」 「你不會讓我把你擺平在這裏吧?這是脫身事外的老手法。」羅遠怪笑,明白表示不會留下打官司。 「好好好,我怕你。」千手靈官當然不會留下他打官司:「透露一點,如何?」 「透露甚麼?」 「高名上姓。」 「無可奉告。」羅遠一口拒絕。 「是那一隻鷹?」 「你少來,鷹天上才有。你瞧,有好幾頭呢!」羅遠指指天空,天空真有好幾隻鷹飛翔:「海闊天空,任它遨遊。」 「對,天空有八頭鷹,你是那一頭?」千手靈官一語雙關:「我把你看成朋友……」 「哈哈!朋友有多種。有同生死共患難的朋友;有酒肉朋友;有利害攸關的朋友;有隨時可以便宜出賣的朋友;有……」 聲音猶在耳畔,人已進了殿。 片刻,他的座騎牽出,不再理會其他的人,路上座騎一溜煙走了。 *** 劫後餘生的人,都在拾掇行囊準備動身。 有座騎的繫韁上鞍,準備登程。 千手靈官走不了,得留下來善後。 「誰認識救了你們的小伙子?」他向準備行裝的人詢問,不死心要查出羅遠的底細。 「我不知道。」伏魔一劍搖頭:「昨晚我沒看到這個人,大家分據各處躲雨,即使碰了面,也無法看清對方的面貌。」 「我也不知道。」虯鬚大漢更是撒起謊來臉不改色:「我欠他一份情,得趕上去向他道謝。」 誰也不願意留下打官司,更不想牽扯到其他的人。江湖人的恩恩怨怨一身當,露了朋友的底是大忌。 尤其是知道感恩的人,不希望仇家循線追查恩人的根柢。 「我見過他。」天涯孤鳳一臉通紅:「他本來在後殿安頓,被我不知天高地厚趕到大殿去了。」 「呵呵?幸好你把他趕走了。」伏魔一劍牽了座騎動身:「不然,咱們全部得死在這裏。」 「喂?你們不留下幾個人幫忙嗎?」千手靈官焦躁地大叫:「這許多手斷足折的人需要料理,我怎辦?」 「讓他們死。」五湖游龍咬牙說:「那小子沒受到虐待,所以傷人而不殺人,把難題留給你,很可惡是不是?如果你撒手不管,讓我來善後好了。」 「把他們留給你……」 「我會把他們全弄死,吊在這裏讓他們成為乾屍。」 「去你的!」 五湖游龍冷冷一笑,偕天涯孤鳳掉頭便走。 附近沒有村落,善後的事十分麻煩,尤其受傷的十六個人,更無法處理。 千手靈官押著唯一完整的爪牙,那是千手靈官潛入大殿時活捉的。 兩人替受傷的人裹傷,作初步緊急處理。 四具屍體先查身分,所攜的路引,皆證明是外地的旅客,而且都是闖道的江湖朋友,所以昨晚中毒不深起而反抗,被扮鬼物的爪牙殺死了三個。 在天下闖道的朋友,處理其實並不難,江湖朋友幾乎都以亡命自居,至少也是所謂混口食的浪人,溝死溝理,路死插牌。 這是說,如果屍體被同道發現,而又不能報官,或者有不能報官的理由,就在附近找處溝穴,埋了入土為安。 如果在道路附近,希望死者的家屬,日後能循蹤尋找,就在路旁掘穴掩埋,插上一塊寫了年籍姓名的木牌,路過的人看了,或可將消息傳出。 千手靈官不是本地的治安公人,沒有承辦案件的權責,他唯一可做的事,是盡快到附近的村落,通知里正地保,由所屬的村鎮報官,以證人身分等候官府處理。 當然他無意留下打官司;任何人也不願留下打官司。 他得去找村落的里正地保,把那個爪牙綑在殿柱上,受傷的人也分別綑綁,傷了手的綑腳,腳廢了的綑手,帶走了十餘把兵刃,匆匆離去找村落。 四個傷重不需綑綁的爪牙,不住咒罵他不積極送醫救治。 他走了之後,傷勢不算嚴重的人,開始設法掙脫束縛,以便逃走覓生路,落入官府肯定死路一條。 巳牌時分,溫暖的陽光驅走潮濕的空氣,血腥味卻因陽光的蒸發,更為濃烈刺鼻,引來不少蠅蟻,經過此地的人,必定知道這裏曾發生嚴重的流血事故。 受傷的人已經全部解除束縛,唯一完整的爪牙,那能救助這許多同伴?想離開無此可能。 千手靈官始終不見返回,已經走了一個時辰啦!這一帶大道旁的村落,很少有相隔一二十里的,有些農舍,就建在自己的田地內。 按情理,他早該請了村民趕回的,但似乎他一去不回,可能丟下撒手不管了。 幾個仍可走動的爪牙,決定盡快離開找人前來救助。 也許,他們的主人玉虛天師,已經嚇破膽逃之夭夭,不會返回救援成了廢人的爪牙啦! 按常情論,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