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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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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金花就是那位與他共游的小姐,她是被絲襪勒死在臥室中,現場中留著一枚金質的杜邦打火機,上面刻著李志強的名字。員警就是根據這個線索找到了李志強。 這真是一場無妄之災,李志強是十一點半左右離開那兒的,余金花與家人共住,她家的人口簡單,只有她和父母共居,另有一個哥哥遠在美國,那天晚上,她的父母到澳門去了,女傭也出去渡假了,李志強送她回去時,她家中一個人都沒有。 屍體是他家的一個親戚發現的,因為她的母親不放心女兒,在澳門打了個電話回家,因為無人接聽,心中更不放心,才又打了個電話到鄰近的那個親戚家中,托他到家中去看看,因為他們規定女兒出門,必須要在十二點以前回家,她母親是午夜一時打的電話,那位元親戚到達余家時間是一時四十分,發現屋中燈火通明,大門是虛掩著的,一直進到樓上余金花的臥室,發現了余金花的屍體。 他立刻打電話報了警,然後又以電話向澳門的余氏夫婦報告了凶訊。 死者身上還穿著外出的衣服,室中略有掙扎的情形,經過驗屍後,證實死亡時間約模十二點半左右,行兇者孔武有力,那一隻絲襪是兇手在屋中隨手取到的,深勒進頸中,幾乎把頸骨都勒斷了。 他們所居是一幢獨立的花園洋房,鄰居還在五十公尺之外,所以沒聽到任何聲息。 警方找到李志強時,余氏夫婦已經包了水翼船,緊急趕了回來。 余金花由於家教很嚴,本身行為也很規矩,仍然是處子之身,遺體也是完壁,沒有受暴的痕跡,余金花的皮包中還有著一疊百元的港幣和五千元美金,她的白金名貴手錶和鑽石項鍊仍在,證實這不是強盜殺人案件。 李志強的殺人嫌疑似乎最重,雖然他是十一點半離開餘家的,但是卻沒有時間證人,余家沒有人能證明他離開。他自己住的是一幢公寓大廈,回家時大廈的管理員也不在,沒人能證明他何時回家。 幸好,余老先生對他的印象良好,沒有認為他是兇手,金質打火機是他的,他承認在樓下的客廳中抽過一支煙,取出打火機來點火,隨手就放在茶几上了,在客廳的茶几上也找到了他吸過的煙蒂在煙灰缸裡,抽剩的半包三五牌香煙也留在桌上,他也沒有到過余金花的臥室。 這些證據對他略為有利,因為他不可能留下香煙而單獨將打火機帶進余金花的臥室中。 說他逼奸不從而殺人也缺少有力的證據,第一是李志強有著良好的記錄,他過去交往的一些女伴都可以為他作證,說他是個十分君子的紳士,待人有禮性而有禮貌,尤其是對女性,不會用強暴的手段。 他寫字樓中有兩位女秘書,一位女助手,都是綺年玉貌的美麗女郎,她們對這位年輕波士的印象也極佳,說他是個很溫文謙和的人,即使她們犯了錯,他也只是和顏悅色的糾正,從沒有罵過她們。 這些證詞雖然沒有直接的作用,但至少可以證明李志強沒有暴力的傾向,不是一個喜歡以暴力達到目的人。 再者,就是遺體的完整,那輕微的掙扎,只是抓亂了床單,那是余金花在倒下來時,順手抓住了床單而拖亂的,此外,她身上的衣著都很完整,高跟鞋還有一隻穿在腳上,一隻腳踢掉了,假如是一個因色起意而強行殺人者,多少會對死者的身體有一番淩辱的。 再者,死者的穿著大方而有淑女風範,那不容易引起一個男人的色心,至少是對李志強這樣的男人,不會產生誘惑。何況,李志強並不缺乏女人,沒有為此殺人的必要。 加上,他在社會上的良好關係,以及他的好友名律師卓平的擔保,他在被偵訊了幾個小時後,就被保釋放了出來。 本來,謀殺案是由警方來偵辦的,死者的家屬也沒有委託他偵查,可是由於余金花是他的朋友,而且他也是涉嫌人,所以他自己要求加入偵查。 在一般的情形下,這是不被准許的,可是他跟卓平的社會關係不錯,再加上他過去辦案的良好表現,警方不但允許他參與偵查,還指示主辦這許案子的人員,給予他充分的支援。 就在這時候,他在日本的另一個好朋友駱希真也匆匆地趕了回來,駱希真協助日本警方,將赤鯨組的販毒和販賣軍火的龐大組織瓦解後,本來還想跟他的密友千代美子再相聚幾天的,就因為聽說李志強出了事,忙著趕了回來。 風流鐵三角又會齊了,這三個人在一起時,幾乎沒有什麼事能難得住他們。 當然,他們不是憑運氣,也不是憑蠻力瞎撞,任何行動,都要經過縝密的思慮。 駱希真在聽完李志強的詳細報告後,展開了他的思索,約模過了五分鐘,他開始詢問了,「志強,如果兇手不是你,一定是另外的一個人了,這個人殺死余金花的動機是什麼呢?」 「就是不知道了,否則我已著手去追查了。」 「不過我可以想像,兇手一定是余金花認識的人,而且到過余金花的臥室。」 「何以見得呢?」 「為了那件行兇的工具。據他家的女傭阿金說那只絲襪是余金花的,是放在衣櫥的抽斗裡的,假如是一個外來的陌生人,不可能跑到樓上的臥室裡去找殺人的工具,多半會在樓下的廚房裡或儲藏室中去找繩子或其他的工具。」 李志強點點頭道:「有道理,阿真,你到了一趟日本,交上了一個警探女朋友,居然大有進步,分析案情大有進步了。」 駱希真笑了一下道:「余金花是你走後,回到樓上的臥室再被殺的,這點已無疑問,問題是兇手什麼時候進去的,你走後,門都關上沒有。」 「她只送我到客廳門口,客廳的門是彈簧鎖,這是我為她拉上的。」 「除了經過客廳,還有別的門可以進入屋內嗎?」 「有一扇後門,不過阿金在離開時已經閉死了,只有從客廳才可以進去。」 「這就是了,門鎖沒有被破壞,兇手若是在你走後才去,必然是余金花自己開門放進去的,若是在你之前就到達,就是他自己也有鑰匙,由此兩點都可以證明,兇手應該是她認識的人。」 李志強神色一動道:「你怎麼會想到兇手是在我離開之前,就已經進入到屋內呢?」 「為了她的衣服,假如兇手是在你走後才到的,除非是你前腳走,兇手後腳到,她才來不及換衣服,那麼他死時,就不會還穿著約會的衣服,甚至於聯手飾及鑽石項鍊都沒有卸下了!」 李志強想了一下道:「餘家住在山頂的末端,只有一條路可以上去,我下來的時候,沒碰到一輛車子或是一個行人,那條山路在晚上行走時,車子開不快,我用了將近十分鐘才離開山路,兇手若是在我之後到達,至少是我離開她之後的二十分鐘……」 「在那段時間,她應該上樓去更衣卸裝了,除非是兇手早就在她的臥室內等著她了。現在第二個問題,是她那天有什麼異狀。」 「你所謂的異狀,是指什麼樣的形相。」 「我也說不上來,比如說局促不安啦,頻頻看鐘,希望你早點離開啦!看……」 李志強只陷入回憶,片刻後才道:「你這一提起,我倒是有點知覺了,她那天是有點不對勁,本來我只打算送她到門口就走的,是她再三堅邀我進去坐一下,我是盛情難怯才答應了,她還顯得很高興,剛進去的時候,她還顯得十分殷勤,又要煮咖啡,又要為我調酒,甚至於還放了一張很具有情調的音樂,可是在我坐下後十分鐘左右,抽完一支煙,她就顯得有點神不守舍,連連地打哈欠,我問她是否很疲倦,她說有一點,我就很識相地告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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