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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他必需先向李玉芳解釋一切,他在電話亭前,站了一站,拉開門,走了進去,然後咬著牙,撥了警局的電話,找李玉芳聽電話。

  他等了大約一分鐘,便聽到李玉芳的聲音。

  當他聽到李玉芳的聲音時,他自然而然,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為來,在他的額下,不禁冒出了冷汗,他的聲音也有些發顫。

  李玉芳接連問了兩次「是誰」,他才道:「玉芳,是我,高斯。」

  李玉芳呆了半晌,她的聲音,倒是異乎尋常的平靜,她道:「是你,很好,你快到警局自首。高斯,現在你來了,你的罪名,只不過是在拘留中逃逸。」

  高斯呆了一下,他的罪名絕不止這些,他曾打擊李玉芳,將她擊昏了過去,他還奪走了李玉芳的佩槍,而槍現在正在他的身邊。

  但是李玉芳卻沒有提起這些來,這表示甚麼?這表示李玉芳根本未曾對任何人說起這些事來。

  高斯的聲音更顫抖,因為他的心情極為激動,他道:「玉芳,我可以證明我的敘述都是事實,我也知道那女郎叫甚麼名字了。」

  「到警局來。」李玉芳的聲音依然平靜,「到警局來,我會替你安排的。」

  高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道:「好,我立刻就來!」

  高斯走出了電話亭,剎那間,他覺得無比的輕鬆,他甚至吹著口哨!

  十五分鐘之後,在兩名警員的陪同下,他走進了李玉芳的辦公室,李玉芳請兩位警員出去,才道:「高斯,我的槍呢?」

  高斯忙將槍取出來,道:「我……我沒有用過。」

  李玉芳也不檢查,將槍放進了抽屜,道:「聽你說你的理由。」

  「玉芳,那女人叫阿鳳,她有一個讓她養著的男人,那個男人是拍照的。」

  李玉芳不出聲,顯然她還未曾想到其中的關鍵。

  「你還想不到?」高斯急急地說:「阿鳳是舞女,她甚至拍過春宮照片。如果她帶了一個客人回家,他們正在親熱,那男人突然拍照,他們可以利用照片,來獲得不少的金錢。」

  李玉芳突然在辦公桌後站了起來。她望了高斯約有幾秒鐘,才道:「我明白了,那亮光一閃,使你看到窗口有兩個黑影,那一閃不是閃電,而是照相機的閃光燈!」

  「正是!正是那樣!」高斯興奮地回答。

  李玉芳也興奮地踱著步,道:「現在整件案情,也差不多了,阿鳳的客人看到突然有人拍照,自然跳了起來,要搶照相機,於是那拍照的高舉起照相機來,那客人順手抓了一把刀,拍照的急了,又按下了鍵,拍了一張照──」

  「那就是我看到的情形,一個男人高舉著雙手。」

  「是。然後,那客人一刀刺死了拍照的,拍照的用照相機打中了那客人的頭部──我們快去找那個叫阿鳳的女人。不過,你還得暫時留在拘留所中。」高斯心悅誠服地點了點頭。

  ※

  高斯和李玉芳在公園的長凳上坐了下來,李玉芳望著草地,過了好一會,才道:「事情和我們所料的一樣,那叫阿鳳的女人,一被我們找到,她就害怕得不得了,拚命說那兩個人不是她殺死的,是兩人互相殺死對方的。她曾尖聲叫喚,也喝不住他們,後來,你就去敲門了。」

  高斯道:「是的,我是先聽到她的尖叫聲,才抬頭向上看去的。」

  「現在,警方控告她的罪名是私移屍體,她還有一個同謀,是她臨時找回來的。」

  「是啊,她本來是想找我的。」

  李玉芳又呆了半晌,才道:「高斯,這個叫阿鳳的女人很漂亮的。」

  高斯點頭道:「可以那麼說。」

  李玉芳忽然笑了起來,道:「高斯,現在你明白為甚麼我不將你擊昏我,搶走警槍一事報告上級,而只說你在我不小心時溜走的麼?」

  高斯如果不知道,那麼高斯可以說是白癡了。如果高斯知道了,而回答出來,那麼他就是個傻瓜。他如果點頭表示知道,那麼他是個庸人。高斯全不是,所以,他低下頭,在李玉芳隱泛紅暈的臉頰上,輕輕吻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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