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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 單騎一劍江湖客 萬里西風瀚海沙

  紫塞黃雲望眼遮,征韃未解又天涯,可堪綠鬢鬥霜華。
  剩水殘山思故國,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猶在莫興嗟。

  ——調寄《浣溪沙》

  漠漠黃沙,驕陽似火。這正是蒙古庫裏戈壁上最炎熱的季節,七月裏的某一天的中午時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過氣來,在這萬里無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靜止了,看不到什麼有生命的東西,只偶爾可以看見沙石堆中綻出的幾根野草。可是就連這沙漠中生命力最堅韌的野草,也已經枯萎焦黃,縱有風來,它也不會迎風起舞了。

  沒有靜止的只有流沙。一陣狂風過後,流沙四散,儼若驚濤。沙跟著風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過一樣。風沙起處,陽光也染成了一片黃。黃沙漫天的迷離煙霧之中,略略帶著一些淡紫的輕藍色,使人遠遠望去,總好像那遙遠的地方是一個浩瀚的美麗的海洋一樣。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兒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這真是天地間罕有的奇觀,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見著的奇景。

  在這萬里無垠的大沙漠上,當真是一切都靜止了嗎?在這七月裏的中午時候。

  不,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卻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還有一個人。他是一個約莫二十三四歲的粗豪少年,騎著一匹馬,正在庫裏戈壁上冒著風沙前行。

  這少年從來沒有過在沙漠旅行的經驗,此際他正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心裏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說是:『積河成旱,狀如驚濤。遇風則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點不錯。」這少年人是從中原來的,他曾經為了這次深入漠北的萬里壯遊做過一些準備功夫,讀過一些有關沙漠的遊記,學過蒙古的語言,看過許多有關蒙古各個部落的風土人情的記述。但如今身歷其境,他只覺得書上所描寫的遠不及他所見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驚心!

  這少年只是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卻無心欣賞這眼前的奇景,在這樣炎熱的陽光底下,他的整個身體就像一塊塊要溶化的羊脂,他騎的一匹千中選一的口外良駒,也在口吐白沫,幾乎走不動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帶的乾糧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這少年在黃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熱風,只覺身體就似要著火焚燒似的,十分難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壺裏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這個大沙漠不知何時方能走出,他苦笑一聲,只好又把壺蓋蓋上。

  這少年苦笑一聲,心裏想道:「人生際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為是要到江南去的,誰知卻到了漠北來!」

  原來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東武城人氏,這次他到蒙古來,乃是奉了母命來尋訪他父親的。

  山東武城早已淪陷在金國的統治之下百有餘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來是將門之後,他的曾祖曾在韓世忠手下當過一個中級軍官,宋室南遷之際,沒有隨行,從此便以務農為生。到了他的父親李希浩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農戶,已是沒有多大分別。李家的家傳武藝,也因數代務農,逐漸失傳,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會一些尋常的弓馬,談不到有什麼武功了。所幸他知書識字,在鄉下開了一間私塾,務農而兼教學,勉強也還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寧宗開禧二年,西元一二〇六年),鐵木真統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為「成吉思汗」,興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擄去作伕子。這次戰爭,因蒙古有事於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國得以苟安,但金國的戰爭結束了,李希浩卻沒有得到釋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伕都帶回去了。

  李希浩被擄之時,李思南只有三歲,他的這個名字,是他父親取的。宋室南遷,中原父老,遙盼旌旗,百年來仍是在異族統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國,是以把兒子名為「思南」。

  七歲那年,李思南有了一個奇遇。他父親童年時代的一個好友在少林寺學技,此時已經成為一個名滿江湖的大俠,回到故鄉,訪尋舊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勝嘆息。他見李思南聰明伶俐,遂收了這個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個弟子。

  匆匆十載之後,李思南已是學成出師,他記著父親命名之意,準備待母親百年之後,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數年之中,他與抗金志士也常有來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個當年與他父親同被俘往蒙古的民伕逃了回來,據說他在七八年前見過他的父親,後來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親年紀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尋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親的下落,就已被困在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潤濕那快要冒煙的喉嚨,極力忍受著口渴的焦渴,此裏想道:「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得繼續前行!」

  好在這時狂風已過,流沙漸漸靜止,雖然仍是驕陽似火,大地則已恢復晴明,呼吸也沒有那麼艱難了。

  李思南策馬緩緩而行,只盼在這沙漠上出現奇蹟,發現綠洲。不料綠洲未曾發現,卻先發現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風「搬開」了一個沙丘之後,所暴露出來的一堆白骨。因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還未曾給狂風吹得東零西散,排列得雖然凌亂無章,大體還可以看得出是兩具屍體。兩個破碎了的頭顱上還覆蓋著濃密的黑髮。看來這兩具屍體生前應該是中年漢子。而且是死了還沒多久的,所以頭髮都未脫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緣故。沙漠中的兀鷹是喜食腐肉的,這兩個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給兀鷹啄食盡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個支撐不住,倒了下來,便將變成這樣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觸目驚心,忽聽得極為刺耳的「嘎嘎」叫聲,抬頭一看,頭頂覆蓋著一片「黑雲」,卻原來是一隻碩大無比的兀鷹,兩隻翅膀張開來足有一丈多長!他剛剛看到被兀鷹啄盡皮肉的白骨,這隻食人的兀鷹就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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