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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曲》與小說


  你或許是我寫的《書劍恩仇錄》或《碧血劍》的讀者,你或許也看過了正在皇后與平安戲院上映的影片《相思曲》(Serenade)。這部影片是講一位美國歌唱家的故事,和我們的武俠小說沒有任何共通的地方,但我們這個專欄卻是上天下地無所不談的,所以今天我談的是一部電影。也許,百劍堂主明天談的是廣東魚翅,而梁羽生談的是變態心理。

  這一切相互之間似乎完全沒有聯繫。作為一個隨筆與散文的專欄,越是沒有拘束的漫談,或許越是輕鬆可喜。但《相思曲》據說是從美國作家詹姆斯·凱恩(James M.Cain)一部同名的小說改編的,我在三四年前看過這部小說,現在想來,不覺得小說與電影之間有什麼關係,後來拿小說來重翻一遍,仍舊不覺得有什麼關係。

  你看了電影之後,一定會覺得這是一個普通的俗套故事,不知道有多少美國影片曾用過這個故事:一個藝術家受到一個貴婦人的提拔而成了名,兩人相愛了,後來那貴婦拋棄了他,使他大受打擊,但另一份真誠的愛情挽救了他。然而小說的故事卻不是這樣的,完全不是。

  凱恩的作風與海明威(Ernest Hemmingway)很相像,他們兩人再加上史各特·弗茲吉拉德(F. Scott Fitzgerald)(注:費茲路,Francis Scott Fitzerald,一八九六年至一九四〇年)和威廉·福根納(William Faulkner)(注:福克納,一八九七年到一九六二年),這幾位美國第一流的作家對歐洲近代小說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凱恩有點模仿海明威,不論題材和風格都有點相似。這部《相思曲》的小說,造句簡短有力,描寫激烈的感情、粗魯的火熱的性格,在性的方面肆無忌憚,都很像海明威,但社會意義卻勝過了海明威大多數的作品。

  電影裏的女主角(莎列妲·夢桃所飾的黃亞娜)是一個有錢小姐,在小說裏卻是一位妓女;電影裏教堂那一場戲莊嚴肅穆,馬裏奧·蘭沙虔敬地唱著「聖母頌」,但在小說裏,馬裏奧·蘭沙所飾的這個男主角丹蒙,卻在教堂裏強姦這個妓女,而黃亞娜後來也不加拒絕。

  單是這兩個例子,你就會想到,電影與小說的內容是截然相反的。是不是電影的文雅比較好些呢?我以為一點也不是。

  在小說裏,黃亞娜是一個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是一個妓女,男主角丹蒙和她同居(決不是結婚),把她偷偷帶到美國。丹蒙在舞臺上和電影界都成為大明星。電影的製片人溫斯敦很憎恨黃亞娜,他怕觀眾們知道她的身世之後會大大影響丹蒙的票房價值,於是去報告移民局,要把她驅逐出境。黃亞娜和丹蒙是真誠相愛的,她不願這場真摯的愛情被金錢、名聲、種族偏見所毀掉,於是在一個酒會裏用鬥牛的劍把溫斯敦刺死。丹蒙和她逃到了危地馬拉。

  結局是很悲慘的,丹蒙越來越潦倒,天天在下等戲院裏廝混,黃亞娜終於離開了他,又去當妓女,在追逐中,黃亞娜被警察打死。

  這是一個很有力量的故事,控訴惡劣的社會怎樣摧毀一個歌唱的天才,怎樣殺死一個善良的少女,怎樣破壞一樁純潔的愛情,但好萊塢把這個有力的故事改變為一個女人禍水的公式。

  小說中有一段話(小說是用第一人稱寫的),表示了作者對好萊塢的看法,也說明了好萊塢為什麼要用現在的方式來摧毀這部文學作品。書中這樣說:

  「我不喜歡好萊塢。我所以不喜歡它,一部分是由於他們對待一個歌唱家的方式,一部分是由於他們對她的方式。對於他們,歌唱只是你所買的東西,你必須付錢的東西,演技、劇本的編寫、音樂以及其他所有一切他們所使用的東西都是這樣。這些東西本身可能自有其價值,這種念頭他們從來沒有想到過。他們認為本身自有其價值的,那只有製片家,他決不知道勃拉姆斯與艾榮·柏林之間有什麼分別,他不會知道歌唱家與哼時代曲的人有什麼分別。直到有一天晚上,二萬多人高聲大叫要聽那唱時代曲的人唱歌,他才懂得兩者的不同。除了73編劇部替他寫好的故事大綱之外,他不會讀書,他甚至不會說英語,但他自以為是精通音樂、歌唱、文學、對話以及攝影的專家,只因為有人把奇勒·基寶借給他拍一部影片,於是他成功了。」

  小說家凱恩對於好萊塢一點也不尊敬,於是他們對他的小說也使用了暴行,不過不是在教堂裏,是在攝影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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