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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老魔小丑 豈堪一擊 勝之不武(9)


  玄寂道:「師兄,你……」玄慈厲聲道:「我少林寺數百年清譽,豈可壞於我手?」玄寂含淚道:「是!執法僧,用刑。」

  兩名執法僧合十躬身,道:「方丈,得罪了。」隨即站直身子,舉起刑杖,向玄慈背上擊了下去。二僧知道方丈受刑,最難受的還是當眾受辱,不在皮肉之苦,倘若手下容情,給旁人瞧了出來,落下話柄,那麼方丈這番受辱反成為毫無結果了,是以一棍棍打將下去,啪啪有聲,片刻間便將玄慈背上、股上打得滿是杖痕,血濺僧袍。群僧聽得執法僧「一五,一十」地呼著杖責之數,都垂頭低眉,默默念佛。

  普渡寺道清大師突然說道:「玄寂師兄,貴寺尊重佛門戒律,方丈一體受刑,貧僧好生欽佩。只是玄慈師兄年紀老邁,他又不肯運功護身,這二百棍卻經受不起。貧僧冒昧,且說個情,現下已打了八十杖,餘下之數,暫且記下,日後一併責打,不違貴寺戒律。」群雄中許多人都叫了起來,道:「正是,正是,咱們也來討個情。」

  玄寂尚未回答,玄慈朗聲說道:「多謝眾位盛意,只是戒律如山,不可寬縱。執法僧,快快用杖。」兩名執法僧本已暫停施刑,聽方丈語意堅決,只得又一五、一十地打將下去。堪堪又打了四十余杖,玄慈支持不住,撐在地下的雙手一軟,臉孔觸到塵土。

  葉二娘哭叫:「此事須怪不得方丈,都是我不好!是我爹爹生了重病,方丈大師前來為他醫治,救了我爹爹的命。我對方丈既感激,又仰慕,貧家女子無以為報,便以身子相許。那全是我年輕糊塗,無知無識,不知道不該,是我的罪過。這……這……餘下的棍子,由我來受吧!」一面哭叫,一面奔將前去,要伏在玄慈身上,代他受杖。

  玄慈左手一指點出,嗤的一聲輕響,封住了她穴道,微笑道:「癡人,你又非佛門女尼,勘不破愛欲,何罪之有?」葉二娘呆在當地,動彈不得,淚水簌簌而下。

  玄慈喝道:「行杖!」好容易二百下法杖打完,鮮血流得滿地,玄慈勉強提一口真氣護心,以免痛得昏暈過去。兩名執法僧將刑杖一豎,向玄寂道:「稟報首座,玄慈方丈受杖完畢。」玄寂點了點頭,不知說什麼才好。

  玄慈掙扎著站起身來,說道:「玄慈違犯佛門大戒,不能再為少林寺方丈,自今日起,方丈之職傳本寺戒律院首座玄寂。」玄寂上前躬身合十,流淚說道:「領法旨。」

  玄慈向葉二娘虛點一指,想解開她穴道,不料重傷之餘,真氣難以凝聚,這一指竟不生效。虛竹見狀,忙即給母親解開了穴道。玄慈向二人招了招手,葉二娘和虛竹走到他身邊。虛竹心下躊躇,不知該叫「爹爹」,還是該叫「方丈」。

  玄慈伸出手去,右手抓住葉二娘手腕,左手抓住虛竹,說道:「過去二十餘年來,我日日夜夜記掛著你母子二人,自知身犯大戒,卻又不敢向僧眾懺悔,今日卻能一舉解脫,從此更無掛礙恐懼,心得安樂。」說偈道:「人生於世,有欲有愛,煩惱多苦,解脫為樂!」說罷慢慢閉上了眼睛,臉露祥和微笑。

  葉二娘和虛竹都不敢動,不知他還有什麼話說,卻覺得他手掌越來越冷。葉二娘大吃一驚,伸手探他鼻息,竟已氣絕而死,變色叫道:「你……你……怎麼舍我而去了?」突然一躍丈餘,從半空中摔將下來,砰的一聲,掉在玄慈腳邊,身子扭了幾下,便即不動。

  虛竹叫道:「娘,娘!你……你……不可……」伸手扶起母親,只見一柄匕首插在她心口,只露出個刀柄,眼見是不活了。虛竹忙點她傷口四周穴道,又以真氣運到玄慈體內,手忙腳亂,欲待同時救活兩人。薛慕華奔將過來相助,但見二人心停氣絕,已沒法可救,勸道:「師叔節哀。兩位老人家是不能救的了。」

  虛竹卻不死心,運了好半晌北冥真氣,父母兩人卻哪裏有半點動靜?虛竹悲從中來,忍不住放聲大哭。二十四年來,他一直以為自己是個無父無母的孤兒,從未領略過半分天倫之樂,今日剛找到生父生母,但不到一個時辰,便即雙雙慘亡。

  群雄初聞虛竹之父竟是少林寺方丈玄慈,人人均覺他不守清規,大有鄙夷之意,待見他坦然當眾受刑,以維少林寺清譽,這等大勇實非常人所能,都想他受此重刑,也可抵償一時失足了。萬不料他受完杖刑、傳承方丈職位之後,隨即自絕經脈。本來一死之後,一了百了,他既早萌死志,身犯淫戒之事不必吐露,這二百杖之辱亦可免去,但他不隱己過,定要先行忍辱受杖,以維護少林寺清譽,然後再死,實是英雄好漢的行徑。群雄心敬他的為人,不少人走到玄慈遺體之前,躬身下拜。

  南海鱷神道:「二姊,你人也死了,岳老三不跟你爭這排名啦,你算老二便了。」走過來向葉二娘的遺體叩頭。這些年來,他說什麼也要和葉二娘一爭雄長,想在武功上勝過她而居「天下第二惡人」之位,此刻竟肯退讓,實是大大不易,只因他既傷痛葉二娘之死,又敬佩她的義烈。

  注:

  佛教戒律,歷代變遷不一。佛陀在世之時,印度僧眾曾為戒律爭執,有僧侶指責一盲僧行路,踏死蟲蟻為犯殺生戒,佛陀解釋:犯戒與否,當視本人心中動機(釋迦牟尼教人,強調萬事有心),盲僧踏死蟲蟻全屬無意,非有意殺生,因此並不犯戒。(詳細辯論經過,在金庸譯注之《法句經》中有記載,該書尚未出版)古佛教敘述種種因緣,常以動機(用心)為出發點。佛陀入滅後,佛教分為各部派,「說一切有部」為其中大派,有本派之戒律,但未為各部派共同認可遵行。各部派數次盛大集結,欲統一經傳及戒律,均未得成功,蓋戒律涉及日常生活,常因地理、氣候、生活習慣而異。傳入中國之印度古佛教戒律,主要者有《四分律》及《十誦律》,主要規定並不盡同,內容也極繁複,有一千戒、三千戒、二萬一千戒,以至八萬四千戒之別,因內容繁多,僧人極易犯戒,於是又有開、遮、持、犯四種不同情況,有的戒是開放式的,並不是嚴格非守不可;有的則必須守持;有的戒犯了之後,向同侶懺悔一下,即算不犯。

  戒,在梵文為sila,規定佛教徒個人生活上的規範;律,梵文為vinara,是僧團寺院的團體制度和規律,兩者不同。基本的戒是居士五戒,出家人有沙彌十戒,比較詳盡的,按照《四分律》,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大乘佛教興起後,根據《梵網經》與《地持經》而有菩薩戒,又稱大乘戒。中國唐初高僧智首著《四分律疏》,根據中國國情而解釋印度佛教的戒律,他的弟子道宣創立律宗,稱為南山宗,專講戒律,近代著名的佛教大師弘一法師便屬於南山律宗。(單就律宗而言,中國有南山、東塔、相部三宗,所傳戒律並不相同。)

  佛教戒律內容複雜,印度各宗派向來爭議極多,歷代頗有變遷。最大的爭議之一是僧侶可不可以手觸金銀,稱為「銀錢戒」,這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易遵守的。印度、泰國等地僧侶靠人佈施為食,所以不禁葷食,又因在熱帶,食物易腐,所以嚴守「過午不食戒」,目前中國僧侶仍有頗多人持此戒,其實若非炎暑,在中國北方並無必要。曾有一位佛教領袖告知筆者,他某次赴外國參加國際佛教會議,有一外國僧人代表臨時退出,因會議在一大酒店中舉行,此僧人教派中有一戒律:「不得與婦女共宿于同一屋頂的一間屋宇之中」。此戒在古印度或有意義,今日現代化大酒店中必有女性旅客住宿,此僧人為守戒律,只得退出會議。

  西安的名勝有大雁塔,據說當年玄奘法師偕弟子在長安出行,見有一大雁墜地而死。眾弟子即生爭議,有人說此雁自死,食之不算殺生;有人認為不可食葷,雁雖自死,亦不可食。後來於該地建塔,以記此事。

  吉林一位物理學教授評論本小說,以為中國僧徒頭燒香疤的戒律,始於元朝,北宋尚無此俗,因此葉二娘為其子虛竹背股上燒香疤不合歷史。其實中國禪宗思想十分開通,有「遇佛殺佛,遇祖殺祖」之說,並非當真殺佛殺祖師,而是破除心中「佛祖神聖不可侵犯」的僵化教條,所謂「訶佛罵祖」乃禪宗弟子傳統。禪宗導人開悟,著重打破頭腦中固有的邏輯思想,避免走進理性的死胡同,思想活潑,方能開悟。例如禪宗中有名的話頭:「張三喝酒李四醉」、「單掌拍手如何響?」又如「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在橋上走,橋流水不流」等明明不合理的問題,教人參究而得悟道。以物理學來研究「六脈神劍」,自然立即發覺能量無導體(空氣不能成為導體),不能及物而做功。少林僧人北宋時不燒香疤,但葉二娘說:「老娘又不是少林寺和尚,老娘愛燒俺生的兒子屁股,你外人又管得著麼?」

  苦行是初期佛教的傳統,佛陀在菩提樹下初修時,絕食四十日,幾乎死亡,由牧女飼以牛乳而得生,因此佛陀教導弟子不可苦行修持。佛陀大弟子迦葉尊者(中國禪宗尊之為天竺初祖)卻號稱苦行第一。中國佛教徒也頗有以傷殘自身顯示尊佛之誠者,如刺血寫經、八指頭陀燃指供佛、信徒手臂刺肉掛石香爐等等,頭燒香疤主要是習俗,是苦行傳統的一種,與歷史性的戒律規定無關。少林寺是禪宗,禪宗求徹悟而不求死守戒律,但因系千年有名古刹,亦有傳統清規。

  中國禪宗的生活規律,最著名的是百丈大師所訂,稱為「百丈清規」,常為後世中國禪宗僧侶所遵,其中如規定必須自耕自食等(中國佛教徒過去認為農耕殺死土中蟲蟻,犯殺生戒,因此禁止農耕,其後取消此規)。少林寺為禪宗,其清規戒律主要在於武者不得欺壓良善等等。筆者曾為少林寺書碑,該碑行開光儀式時,筆者曾受邀前往參加,得晤寺中高僧,蒙延王法師教導易筋、洗髓兩經(以素不習武,且生性疏懶,愧未常練),並向方丈永信大師請教少林戒律,得悉少林寺戒律現已頗合時代潮流,適合進修佛道及現代生活,亦有不少僧侶頭上不燒香疤。

  即使做科學家,也當思想開放活潑,方有創造發明貢獻,否則僅為傳授知識之教師而已。科學教師也當受尊敬,但層次稍低,非特有創造之大科學家也。任何學問均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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