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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第六篇 命運與人生

  §宿命

  宿命是令人不寒而慄的想法,試想假設一切都是註定的,生命還有何樂趣和意義?

  可是假設一切都是註定的,樂趣和意義就不是由我們決定的了,甚至賢愚勇弱,信命或不信命,亦只是命運註定了的形式。

  就像地心吸力一樣,雖然我們感覺不到它的存在,可是我們每一個動作,舉手投足,每一分的重量,無不由它決定。我們已成為了地心吸力的一部分,就如我們是命運的一部分。

  有人會說假設一切都是註定的,我便不需努力了,但正如上文所說,努力不努力亦是身不由己的了,何況命運就像宗教一樣,是永遠不能百分百被證實的。

  再說人類還有擅於「揀擇」的力量,他可以揀選相信或不相信。例如我們親身經歷了一些命運的異事,某人被準確預言將來某事,我們一是嗤之以鼻,或指其純為巧合,甚至誠心相信的人,亦會很快將之忘記,因為這類顯示宿命的異事,實在太違反我們眼前的現實,在這現實裡,向左向右應是由意志決定。

  於是我們可以繼續活在沒有宿命的安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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