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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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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上官金虹輸了 阿飛沒有劍。 但是這不重要,因為他忽然又有了勇氣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這裡,已可看到金錢幫的家院。 阿飛砍下段竹子,從中間剖開,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條衣襟,纏住沒有削尖的一端,就算做劍柄。 他的動作很迅速,很確實,絕沒有浪費一分力氣。 他的手很穩。 孫小紅一直在旁邊靜靜的瞧著,仿佛覺得很新奇,很有趣。 但她還是不免有些懷疑,拿起柄竹劍,拈了拈,輕得就像是柳葉。 她忍不住問道:「用這樣的劍也能對付上官金虹?」 阿飛沉默了半晌,緩緩道:「無論用什麼樣的劍也不能對付上官金虹。」 孫小紅想了想,道:「那麼……要用什麼才能對付他?」 阿飛沒有回答這句話。 他知道要用什麼去對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說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說不出的。 孫小紅輕輕歎了口氣,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許還要對付很多人。」 阿飛道:「我只問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這裡。」 孫小紅道:「我想絕不會錯。」 阿飛道:「為什麼?」 孫小紅道:「他在這地方無論做什麼,都絕不會有人看到。」 阿飛道:「能殺李尋歡,並不丟人,他為什麼不願被人看到?」 孫小紅又歎息了一聲,道:「一個人在做他最喜歡做的事時,往往都不願被人看到。」 阿飛道:「我不懂。」 孫小紅道:「你最喜歡吃什麼?」 阿飛道:「什麼都喜歡。」 孫小紅道:「我最喜歡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時候,我都覺得是種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個人躲在被窩裡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邊眼睜睜的瞧著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飛沉吟,道:「你認為上官金虹將殺他當做種享受?」 孫小紅歎道:「所以我才能確定上官金虹絕不會很快的殺了他。」 阿飛道:「為什麼?」 孫小紅道:「假如我只有一個核桃,我一定會留著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時候越長,吃完的時候,我總會覺得有點難受。」 其實那種感覺並不是難受,而是空虛。 只不過「空虛」這兩個字她也說不出。 她接著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這世上唯一的敵人就是李尋歡,殺了李尋歡,他一定也會有我吃完核桃那種感覺,而且一定比我更難受得多。」 阿飛慢慢的將劍插入腰帶,突然笑了笑,道:「我殺了他絕不會覺得難受。」 這句話沒有說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並不很快,因為他先要準備——對付上官金虹那樣的人,當然一定要先作準備。 走路的時候他往往會覺得四肢漸漸協調,緊張漸漸鬆弛,這正是種最好的準備。 他終於走上石階,走進門。 突然間,人已出現——十八個黃衣人。 這正是金錢幫總舵所在地的守衛,當然也就是金錢幫的精銳。 阿飛長長吸了口氣,道:「我雖不願殺人,也不願有人擋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認得你,擋了你的路能怎樣?」 阿飛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連條狗都殺不死。」 阿飛道:「我不殺狗,你不是狗!」 沒有劍光,竹劍沒有光。 但竹劍也能殺人——在阿飛的手中就能殺人。 那人還沒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現在竹劍有了光。 血光! 判官筆,雙鉤,九環刀,五件兵刃帶著風聲擊向阿飛! 兩柄銳利的刀去削他手裡的劍。 孫小紅在擔心,她知道阿飛與人交手的經驗並不多,縱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對一,很少被人夾擊圍攻。 他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已夠快,但若對付這麼多人呢? 孫小紅想沖過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還沒有沖過去,就已看到三個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鋒已削及阿飛手裡的竹劍,但也不知為了什麼,竹劍偏偏沒有被削斷。 她明明看到判官筆已點著了阿飛的穴道,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飛! 這原因只有使判官筆的人自己知道。 他認穴一向極准,出手一向極重,他自己也覺得自己明明已打著了阿飛的穴道。 但就在他筆尖觸及阿飛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氣突然消失。 竹劍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飛並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夠了。 *** 孫小紅終於還是沖了過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長往往是輕功和暗器一類,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聽說有女子的內力深,掌力強的。 孫小紅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極快,身法更快,腳步的變化更奇詭繁複,簡直令人無法捉摸。 但她最大的目的並不是殺人,而是保護阿飛。 她始終認為阿飛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有餘,對付這麼多人則不足。 阿飛運劍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門派的劍法都不同。 他的劍法沒有「削」,沒有「截」,只有「刺」! 刺,本來只有向前刺。 但阿飛無論往哪個方向都能刺,無論往哪個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脅下刺,往胯下刺,從耳旁刺。 他能向前刺,向後刺,向左右刺。 忽然間,一人著地滾來,刀花翻飛。 地趟刀! 這種刀法極難練,所以練成了就極有威力。 但阿飛的身後也似長著眼睛,身子突然一縮,避開了迎面刺來的槍,劍已自胯下反手向後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這時另一人已自使槍的身後搶出,掌中一雙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飛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雙鳳翅流金鐺。 這種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鐺上滿是倒刺,此刻用的雖是「推」字訣,但卻同時兼帶「撕,掛」兩訣的妙用。 無論誰只要被它沾著一點,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這一著「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馬分鬃」! 阿飛本該向後退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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