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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他們每次來的時候,差不多都會先到娘舅家去轉一轉,出來的時候一定比進去的時候神氣得多。

  但今天卻很例外。

  他們走過娘舅家的時候,居然連停都沒有停下來,而且胸挺得很高。看他們走路的樣子,就知道口袋絕不會是空的。

  麥老廣又放心,又奇怪:「乜呢班契弟改行做賊?點解突然有許多錢?」

  契弟並不完全是罵人的意思,有時完全是為了表示親熱。

  這次來的有四個人,還沒進門,麥老廣就迎了上去,用他那半生不熟的廣東官話打招呼,道:「你今日點解這麼早?」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廣東人說官話。

  好在郭大路已聽慣了,就算聽不懂,也猜得出。笑道:「不是人來得早,是錢來得早,先給我們切兩隻燒鵝,五斤脆皮肉,再來個油雞。」

  麥老廣眨眨眼,道:「唔飲酒?」

  郭大路道:「當然要,你先去拿十斤來,等等一齊算給你。」

  他說話的聲音也響,因為他身上有錠足足十兩重的金子。

  既然是為了要打聽誰家被偷的消息,花他們十兩金子又何妨。肚子餓的時候連話都懶得說,怎麼能打聽消息?

  所以他們的良心上連一點負擔都沒有。

  酒漸漸在瓶子裡下降的時候,責任心就在他們心裡上升起來。

  喝了人家的酒,就該替人家做事。

  他們絕不是白吃的人。

  於是郭大路就問道:「這兩天你可有聽到什麼消息沒有?」

  沒有。

  城裡最轟動的消息,就是開雜貨店的王大娘生了個雙胞胎。

  大家開始奇怪了。

  郭大路道:「也許他們不是在這裡偷的。」

  燕七道:「一定是。」

  郭大路道:「那麼這地方為什麼沒有被偷的人?一夜間偷了這麼多人家,是大事,城裡早該鬧翻天了。」

  燕七道:「不是沒有,而是不說,不敢說。」

  郭大路道:「被偷又不是件丟人的事,為什麼不敢說?」

  燕七道:「一個人的錢財若是來路不正,被人偷了也只好啞巴吃黃連,苦在心裡。」

  郭大路笑道:「這麼樣說來,可就不關我們的事,我們反正已盡了力,是不是?」

  這時酒已差不多全到了他的肚子裡,已快將他的責任心完全擠了出來。他忽然覺得輕鬆得很,大聲道:「再去替我們拿十斤酒來。」

  麥老廣還沒有走出門,門外忽然走進來三個人。

  第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閃閃,好像很華麗;第二人更高,瘦得出奇。但這兩人長得究竟是什麼模樣,別人並沒有看清。

  因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被第三個人吸引。

  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褲、黑靴子,手上戴著黑手套,頭上也戴著黑色的氈笠,緊緊壓在額上。

  其實他就算不戴這頂氈笠也沒有人能看到他的臉,他連頭帶臉都用一個黑布的套子套了起來,只露出一雙刀一般的眼睛。

  這是夜行人的打扮,只適合半夜三更去做見不得人的事時穿著,但他卻光明正大的穿到街上來。

  他長得是什麼樣子?

  究竟是個怎麼樣的人?

  誰也看不見,誰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沒有一寸可以讓人家看見的地方。

  但也不知為了什麼,每個人都覺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滿了危險。

  最危險的當然還是他背後背著的那柄劍。

  一柄四尺七寸長的烏鞘劍。

  很少人用這種劍,因為要將這麼長一柄劍,從劍鞘中拔出來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須有很特別的手法,很特別的技巧。

  能用這種劍的人,就絕不是容易對付的。他既然已很困難的將劍拔出來,就絕不會輕輕易易放回去。

  劍回鞘的時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別人的血!

  這三個人走進來後,就佔據了最裡面角落的一張桌子,顯然不願意打擾別人,更不願意被別人打擾。

  他們要的東西是:「隨便。」

  那表示他們既不是為了「吃」而到這裡來的,也不講究吃。

  不講究吃的人若不是憂心忡忡,就一定是在想著別的事。無論他們想的是什麼,都一定不會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林太平一直在瞧著黑衣人的劍,喃喃道:「劍未出鞘,就已帶著殺氣。」

  王動道:「不是劍的殺氣,是人的殺氣。」

  林太平道:「你們知不知道這人是誰?」

  郭大路歎了口氣,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就算已喝得酩酊大醉,也絕不會找這人打架。」

  燕七忽然道:「另外兩個人我倒認得。」

  郭大路道:「他們卻不認得你。」

  燕七笑了笑,淡淡道:「我算什麼,像他們這麼有名氣的人怎會認得我?」

  郭大路道:「他們很有名?」

  燕七道:「坐在最外面那個又瘦又高的人,叫做夾棍,又叫做棍子。」

  郭大路道:「棍子,倒也像,夾棍這名字就有點特別了。」

  燕七道:「夾棍是種刑具,無論多刁多滑的賊,一上了夾棍,你要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要他叫你祖宗他都不敢不叫。」

  郭大路道:「他也有這種本事?」

  燕七道:「據說無論誰遇著他都沒法子不說實話,就算是個死人,他也有本事問得出口供來。」

  王動道:「這人的手段一定很辣。」

  燕七道:「他還有個外號叫棍子,那意思就是『見人就打。』無論誰落到他的手裡,都免不了要先被他打得鼻青眼腫再說。黑道上的朋友一遇見他,簡直就好像遇見了要命鬼、活閻王。」

  王動道:「他是幹什麼的?」

  燕七道:「清河縣的捕頭。」

  王動道:「清河縣並不是個大地方,豈非埋沒了人才?」

  燕七道:「就因為他的手段太辣,所以一直升不上去。但無論什麼地方有了辦不了的大案子,都免不了要到清河縣去借他。」

  郭大路道:「那位金光閃閃的仁兄呢?」

  燕七道:「他姓金,又喜歡金色,所以叫『金獅』,但別人在背地裡卻都叫他金毛獅子狗。」

  郭大路笑道:「憑良心講,這人倒一點也不像獅子狗。」

  燕七道:「你看過獅子狗沒有?」

  郭大路道:「各種狗我都看過。」

  燕七道:「獅子狗臉上什麼東西最大?」

  林太平搶著道:「鼻子最大。」

  燕七道:「什麼東西最小?」

  林太平道:「嘴。」

  他笑了笑,又解釋著道:「我小時候養過好幾條獅子狗。」

  燕七道:「你們再看看那人的臉。」

  從這邊看過去,剛好可以看到那「金毛獅子狗」的臉。

  無論誰看他的臉,都無法不看到他的鼻子。

  他的鼻子就已佔據了整個一張臉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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