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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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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不錯。」 「我不懂你的意思。」 羅飛冷冷地道:「我給你們半天的期限,限你們在黃昏之前,離開這裡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點沒把嘴裡的酒噴出來。 路雲飛卻仍然保持著微笑,似乎一點也不生氣,只淡淡的說道:「五百里,未免太遠了吧?」 羅飛冷笑道:「你若肯離開這裡,三百里也大概已經差不多了。」 路雲飛轉頭向丁兆雄道:「他要我們挾起尾巴滾到幾百裡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嗎?」 路雲飛忽然捧起一壇原封未動的幹日醉,拍開泥封狂喝了幾,然後大笑道:「這兒的酒既香且多,我怎麼捨得離開這兒?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幾百箱珠寶堆放著,我也不願意離開此地。」 羅飛緩步走進了小小酒館,輕咳了兩聲,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們將永遠不會離開小小酒館。」 路雲飛道:「難道你打算在這酒館裡挖個坑,將我們埋在底下?」 羅飛道,「你說的不錯。」 路雲飛突然亮劍出鞘。 「這是我的劍,殺人之劍。」他把劍揚了一揚。 羅飛看了一眼,贊道,「好劍!」 路雲飛臉上的笑容已經消失,目光鋒銳猶更在劍鋒之上,道:「羅朋友,你開的玩笑,應該適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從不和正在喝酒的人開玩笑。」 「你一定要試試我的劍?」 「別人怕你『金牌殺手』,但我例外。」 「好!」 路雲飛忽然大笑起來。 羅飛卻在他大笑聲中,拔劍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搗黃龍,直刺向路雲飛的眉心,路雲飛立刻將手中的一壇千日醉向羅飛的劍鋒上迎去。 一聲巨響,酒罈被羅飛的劍鋒震裂,裂片和酒,灑滿了一地。 但路雲飛的衣衫,卻仍完整潔淨,連一滴酒也未沾到,因為酒罈被震爆的時候,他已如一只飛鳥般從窗掠了出去。 羅飛大喝一聲,挺劍直追,緊逼路雲飛。 在眨眼之間,羅飛又再刺出了十一劍,這十一劍刺出之後,丁兆雄的臉色不由變了變,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羅飛的。 等到羅飛施展出真才實學之後,丁兆雄這才發現,這個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詣猶在自己之上。 如果這十一劍是向丁兆雄刺發的話,他縱不立即落敗,也必處於下風。 他雖喝了不少酒,但他並未醉,而且比許多沒有喝酒的人還更清醒。他甚至替路雲飛擔心起來…… 路雲飛會過不少用劍的好手。 劍,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麼用劍的人,似乎卻少得有如鳳毛麟角。 但羅飛太懂得用劍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氣,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一的一柄劍上了。 只有真正能夠人劍合一的人,才算是個懂得怎麼用劍的高手。 在出劍的時候,劍就是人,人也是劍,人與劍是沒有界限之分的。 這正是「劍在人在,劍毀人亡」的時刻。這種時刻,也就是人與劍完全發揮到最大潛力的時候。 這種人劍合一的劍法,也是天下間最可怕的劍法,天下間懂得如此用劍,能夠如此用劍的人,絕不會多。 能夠抗拒這種劍法的人,也就更少於。 幸好路雲飛就是其中一個,他使的是斷流劍法。 羅飛連刺十一劍,劍勢也連變十一次。 每一劍的去勢,都從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著的變化,都是妙到毫顛,如非親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此處缺二頁) 道:「兩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佩服!」 羅飛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聽說你想殺雷萬英?」 「不錯。」 「為什麼?」 「雷萬英專橫霸道,逼壓同姓宗親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殺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對的事。」 「胡說!」 「難道你認為雷萬英不該殺?」 「雷萬英當然該殺,但是除了我之外,誰都不許殺他,誰若比我先走一步殺了雷萬英,我就殺誰!」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會道:「如果比你先殺雷萬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話,你也要殺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麼東西?他若敢殺雷萬英,早就殺了。」 「好狂妄的少年。」 羅飛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訴曲君武,雷萬英絕對活不過今年臘月,但你也最好告訴他,別去碰雷萬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說話。 只見羅飛眼中流露出一種怨毒無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為我要親手將他的肉一塊一塊地割下。」 雷季霖一凜,他忽然發覺,眼前這個黑衣青年,果然是一個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復仇者。 現在他唯一感到慶倖的,就是自己不是雷萬英。 如果雷萬英知道世上有一個羅飛這樣的人,對他恨之入骨,欲食其肉,喝其血才甘心的復仇者的話,他一定會連睡覺都心驚肉跳。 可是,雷季霖並不知道羅飛為什麼這樣痛恨雷萬英? 羅飛和雷萬英之間,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羅飛,是要請他回去公子堡見曲君武,結果,羅飛並沒有讓這位雷大老闆失望,羅飛答應了。 小小酒館門外不遠處,早就有一輛華麗的馬車在恭候著他,雷季霖恭謹禮貌地請羅飛上了馬車。 羅飛道:「你為什麼不上來?」 雷季霖露出一個神態暖味的笑容,低聲說道:「如果雷某也上車,未免太沒趣了,我還是騎馬隨後好一點。」 「你這是什麼意思?」 「上了車就知道了!」 羅飛不再追問下去,掀開車廂扇門,車廂裡竟然有個很騷媚,很美麗動人的姑娘在裡面。 這種姑娘,任何男人見了都會心動,神魂飄蕩的。 羅飛明白了,為什麼雷季霖有舒服的馬車不坐,寧願騎馬隨在後面的原因了。 車廂雖然不大,但已堆放著三件最誘人的東西,這裡不但有個美麗嫵媚,風情萬種的姑娘,同時還有一箱珠寶,和幾壇美酒。 這一箱珠寶的價值,已足夠買十幢房子,千畝良田,做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還有那幾壇美酒,其中有一壇已經拍開泥封,酒香四溢,小小酒館的千日醉若和這種酒一比,簡直比醋還不如。 可惜羅飛並不喜歡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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