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約翰·克裡斯托夫 | 上頁 下頁 |
| 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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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蒂思吸引他的,恰恰是她和其他女人不同,而不是和她們相同的地方。她是他見到的第一個聰明的女人。聰明,她從頭到腳都是。甚至她的美——她的姿態、行動、面目、嘴唇、眼睛、雙手、高雅的清瘦——一切都是她聰明的反映;她的身體就是在聰明的模子裡塑造的;沒有聰明,她會顯得不美。她的聰明使得克裡斯托夫心曠神怡。他以為她聰明得可以在廣闊的天地間自由翱翔,其實她還沒有那麼聰明,他還不知道她的聰明也會令人失望。他有強烈的欲望要向于蒂思交心,要和她交流思想。他從來沒有找到過一個關心他思想的人;碰到一個知心的女朋友是多麼高興啊!幼年時代沒有姊妹,是個無法彌補的缺陷,因為在他看來,姊妹似乎比兄弟更能瞭解他。在見到於蒂思之後,他又重新幻想起了兄弟般的友誼。他並沒有想到愛情。既然沒有墜入情網,在他看來,如果要犧牲友誼去換取愛情,那未免得不償失了。 於蒂思不久也感到了克裡斯托夫的友誼不是愛情,她就覺得受了傷。她並不愛克裡斯托夫,她激起了城裡不少年輕人的熱情,而且是有錢有地位的人家,所以即使克裡斯托夫愛上了她,她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了不起。但一知道他並不愛她,她反倒惱火了。眼看自己只能夠對他的理智施加影響(而女人的影響要能使男人失去理智才更有價值!)她感到有點丟臉。何況她並沒有施加什麼影響,影響是克裡斯托夫虛構出來的。 于蒂思的聰明不容許人家懷疑。她習慣於隨心所欲地踐踏那些軟骨頭的思想。但她認為認識的那些年輕人都太平庸,控制他們並沒有什麼樂趣。但對克裡斯托夫卻不同,控制他更有意思,因為那要困難得多。她對他的打算並不關心;但她喜歡支配他獨特的新思想,支配他桀驁不馴的力量,使他更能發揮作用——當然是按照她的想法,而不是按照克裡斯托夫的想法,那是她懶得去瞭解的。她立刻看出這不容易做到,非得鬥爭不行;她注意到克裡斯托夫的成見很深,形形色色的看法,對她說來不是荒謬,就是幼稚,都是些毒草,她非拔掉不可。但她一根也沒有拔掉。克裡斯托夫是不容易對付的。他既然不是愛她,那就沒有任何理由要在思想上讓步。 她也不肯認輸,有一段時間還想征服他。克裡斯托夫雖然思想清醒,幾乎又掉入泥坑。男人容易上當,只要吹捧幾句,滿足他的欲望和自豪感,那就夠了;而藝術家更是雙料的傻瓜,因為他的想像力更豐富。於蒂思只消稍微賣弄一點風情,就不難牽著克裡斯托夫的鼻子,把他拖下危險的深淵,使他再次落難,甚至再也翻不了身。但像往常一樣,她很快就不耐煩了;她覺得要征服他犯不著花那麼大的勁,克裡斯托夫已經討人厭,她不再瞭解他了。 超過某個限度,她就不瞭解他。不到那個限度,她是完全理解他的。但是再要深入,單憑她與眾不同的聰明就不夠了,一定要有感情,萬一沒有,至少要有暫時能夠引起愛情的幻覺。她很瞭解克裡斯托夫對人對事的批評,覺得有趣,認為批得相當對;她自己也不是沒有這種想法。但她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要讓這些思想來影響實際的生活,甚至不怕引起麻煩或者危險?克裡斯托夫對大家都採取反抗的態度,這會有什麼結果呢?他總不至於狂妄到要改造世界吧?……那麼……這不是用頭碰壁嗎?一個聰明人可以批評別人,可以暗中嘲笑別人,甚至有點瞧不起別人;但做起事來應該和別人一樣,不過做得稍微好點而已,這是控制人的唯一辦法。思想是在一個世界,行動又在另外一個世界。 何苦為了思想而犧牲自己呢?思想不能弄虛作假,那是當然!但為什麼要怎樣想就怎樣說呢?既然人蠢得受不了真理,何必強迫人接受呢?承認人有弱點,表面上遷就他們,實際上不受拘束,骨子裡瞧不起他們,這有什麼不好?不是可以暗地裡開心嗎?有人會說這種開心只證明你是個聰明的奴才。那有什麼關係?人總是要做奴才的,同樣是奴才,做個自覺自願的奴才,避免無用的、可笑的爭執,不是好得多嗎?最糟糕的是做自己思想的奴才,並且為了思想犧牲一切。不要欺騙自己——她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克裡斯托夫下了決心,看起來是不肯回頭的,他一定要走不妥協的道路,堅決進攻德國人在藝術上和思想上的偏見,結果他反而會激起公憤,連他的保護人也會反對他:這就註定要失敗了。她不明白為什麼他要拼命反對自己,喜歡置自己於死地。 要理解這一點,她先得明白:他的目的不是成功,而是信仰。他對藝術有信仰,對自己的藝術有信仰,對自己也有信仰,把信仰看成是高於一切利益,甚至是高於生命的。她的意見說得他有點不耐煩了,他就自然而然用誇張的口氣談起信仰來,她聽了先是聳聳肩,並不把話當真。她以為他是說大話,就像她聽慣了哥哥說的大話一樣,哥哥到了一定時期就要大吹大擂他荒謬而崇高的決定,但他從來不付之實行。後來她看到克裡斯托夫當真相信自己說的話,就以為他瘋了,對他不再發生興趣。 從這時起,她就懶得顯示她的優勢了,而是露出了本來的面目;其實她的德國女人氣很重,而且是平庸的德國女人氣,這和她開頭給人的印象,甚至和她自己的想像,都大不相同——大家錯怪了以色列人,說他們在歐洲到處流浪,住著帳篷,自成一體,從來不和當地民族打成一片,甚至不受他們的影響。其實,以色列人沾染了當地人的習氣比哪個民族都多;固然,在法國的和在德國的以色列人有許多共同性格,但他們之間的不同性格更多,而那是得自本地民族的;他們接受當地人的思想習慣,快得出人意料;而說老實話,接受習慣比思想還快。對所有人來說,習慣都是第二天性,而在大多數人身上,卻是唯一的天性,因此,這大多數本地人如果要責備以色列人沒有受到當地民族性深刻而合理的感染,那就未免言過其實了,因為他們自己身上的民族性還不如以色列人多呢。 女人對外來的影響總是更敏感,更容易適應生活環境,更能隨環境變化——在歐洲的以色列女人尤其能適應當地的物質環境和精神情況,往往還有點過頭——但她們並沒有失去本民族的真面目,那種壓人而又迷人的朦朧風味。這給了克裡斯托夫強烈的印象。他在曼海姆家見到於蒂思的姑媽、表妹、女友。她們有些面孔一望而知不是德國女人,發亮的眼睛離鼻子太近,鼻子又離嘴太近,粗線條的五官,褐色的厚皮膚下面流著熱血——但她們的談吐、裝束,模仿得過了火,比德國女人還更德國化了。 於蒂思比她們大家都高出一頭;相形之下,她的智力過人,自我造型超群出眾。但她們的缺點,她也有十之八九。在思想上她比別人自由——幾乎毫無拘束——但行動上並不隨便,至少是實際利益取代了自由精神。她相信世界、階級、偏見都對,因為算起總賬來都對她有利。她嘲笑德國精神,但她一樣緊跟德國的風氣。她感到某個出名的藝術家智力平庸,但還是尊敬他,因為他得到了承認;如果她個人和他有來往,那就更欽佩他,因為這樣可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她喜歡勃拉姆斯的作品,但私下裡懷疑他是二流藝術家;但他的名氣大,她還得到過他五六封信,結果他顯然成為了當代最偉大的音樂家。 她分明知道克裡斯托夫的真正價值,也知道德特烈夫·馮·弗雷希中尉的愚蠢;然而她寧可要中尉追求她的財富,而不稀罕克裡斯托夫的友情,因為一個愚蠢的軍官終歸是高階層的人,而德國籍的猶太女人是很難進入那個階層的。她並沒受等級觀念的騙,也分明知道嫁給德特烈夫·馮·弗雷希中尉倒是抬舉了他,但她還是低聲下氣,擠眉弄眼,逢迎吹拍,拼命追求這個傻瓜。這個高傲的猶太姑娘,她的確有理由驕傲,因為她是銀行家曼海姆的聰明過人、目空一切的女兒,但她居然降低身份,像她瞧不起的德國小市民一樣,去勾引男人了。 這段經歷時間很短。克裡斯托夫對於蒂思的幻想來得快,去得也一樣快。說句公平話,是於蒂思不讓他存在幻想的。她這種性格的女人一對你做出了判斷,心中不在乎你,對她說來,你就不再存在了,她已經目中無你,會毫不拘束地在你面前暴露她的靈魂,平平靜靜,而不羞羞答答,就像在貓狗前面一絲不掛,一點也不在意似的。克裡斯托夫看出了於蒂思的自私、冷漠、平凡。他還沒有時間深深陷入感情裡去。但這已經夠使他痛苦,使他頭疼發燒的了。他雖然不愛於蒂思,卻愛上了她可能成為——她應該成為的人物。 她漂亮的眼睛即使他入迷,又使他痛苦,是他忘不了的;雖然他現在看出了,在這雙眼睛的深處沉睡著一顆朦朧的心,但他還是繼續看到一雙意中人的眼睛,當初一見鍾情的眼睛。這雖然不是愛情,卻是對愛情的幻覺,當藝術家不是全心全意沉浸在工作中的時候,這種幻覺就在心中占了很大的地盤。一張偶然看到的臉都會引起幻覺,藝術家會在臉上看到本人所看不到的、無意中流露出來的美。美越是無意流露出來,越能得到藝術家的珍愛。他把這種美當作曇花一現的無價之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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