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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達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禮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個星期一,《玫瑰傳奇》[1]作者的故鄉牟恩鎮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仿佛胡格諾教徒又把這兒當作了第二個拉羅謝爾[2]。鎮上的男人看見婦女朝大街那方向奔去,聽見孩子在門檻上哇哇直叫,就連忙披好鎧甲,操起一支火槍或是一柄長戟來壯壯膽,朝誠實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跑去,客店門前,已經擠滿了嘈雜喧鬧、好奇心切的人群,而且隨著時間一分鐘一分鐘地過去,圍觀的人群也愈來愈龐大。 在那個年頭,平地起風波是常有的事。難得有這種日子,這座或那座城鎮終日裡平安無事,無須把這類事件記載到日誌上去的。一會兒是領主之間你爭我鬥;一會兒是國王向紅衣主教開戰;一會兒又是西班牙人向國王開戰。此外,除了這些或暗或明、或秘密或公開的戰爭以外,還有竊賊、乞丐、胡格諾教徒、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號衣的僕人,他們跟所有的人都打仗。鎮上的居民幾乎天天要動刀動槍對付那些竊賊,對付那些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號衣的僕人,三天兩頭也要對付那些領主和胡格諾教徒,有時候還要對付國王,可是從來不跟紅衣主教和西班牙人過不去。因此,在上面說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頭一個星期一,當鎮上的居民聽見喧鬧聲,卻既沒看見紅黃旗[3],也沒看見黎舍留公爵的僕人的當口,他們就習慣成自然地朝誠實磨坊主客店的方向奔去。 到了那兒,誰都看得清這場騷亂的原因,認得出誰是肇事的傢伙了。 那是個年輕人——他的模樣只消用幾句話就可以說明白:請想像一下堂吉訶德十八歲時的模樣吧,不過這個堂吉訶德沒穿胸盔和護腿甲,只穿一件羊毛緊身短上衣,這件短上衣的藍顏色,現在已經變成介於酒渣色與天藍色之間的一種說不上名兒的顏色。長面孔,棕色臉膛,顴骨突出,表明他工於心計;頜部的肌肉特別發達,憑這一點就可以十拿九穩地斷定他是加斯科尼人[4],即使不戴貝雷帽也無妨,何況咱們的年輕人果真還戴了一頂有羽飾的貝雷帽哩;大眼睛,透出股機靈勁兒;鼻樑往裡鉤,但輪廓挺秀氣;身量要說是孩子吧,顯得太高了些,要說是成人吧,又顯得太矮了些,要不是有那柄長劍,閱歷不深的人准會把他看成一個出門旅行的農家子弟,而此刻這柄掛在皮帶上的長劍,當他步行時老是磕碰他的腿肚子,當他騎馬時又總是撩著這匹坐騎豎起的鬃毛。 就因為咱們的年輕人有一匹坐騎,而這匹坐騎又是那麼與眾不同,所以它就很引人注目了:這是一匹貝阿恩[5]產的矮種馬,牙口在十二到十四歲之間,渾身披著黃毛,尾巴上卻是光禿禿的,腿彎骨節粗大,邁起步來老是把腦袋耷拉得比膝蓋還低,弄得馬頜韁用了也是白搭,可就是這樣,它每天照樣能趕八里路[6]。可惜,這匹馬的優點都讓那古怪的毛色和寒磣的走相徹底掩蓋了,落在那麼個人人都自認為是相馬行家的年頭,這匹大約一刻鐘前從博讓西城門進牟恩鎮的矮種馬,一出現在街頭就引起了一陣騷動,害得騎馬人也因此成了大家的笑柄。 對年輕的達德尼昂(騎著這另一匹駑騂難得[7]的堂吉訶德,原來叫這個名字)來說,他儘管是個好騎手,卻沒法掩飾這麼匹坐騎使他露出的狼狽相,因此這種騷動就更使他覺得不是滋味;要說呢,當初他從達德尼昂老爹手裡接過這件賞賜的那會兒,也就已經深深地歎過一口氣了。但他並非不知道這麼一頭牲口至少得值二十個利弗爾[8];何況跟這件禮物相伴的那番話更是無價之寶呢。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的老鄉紳這麼說——一口地道的貝阿恩方言,正是亨利四世[9]終身未改的鄉音,——「孩子,這匹馬是差不多十三年前出生在你爹家裡的,而且打那以後就一直待在這兒,就憑這一點,你也該愛護它才是。千萬不可以賣掉它。就讓它安安靜靜、體體面面地終其天年吧,要是你騎著它去打仗,就要像照顧一個老僕人那樣照顧它。到了宮裡,」 達德尼昂老爹接著往下說,「倘若有一天你有幸進宮當差,憑你古老的貴族身份,你本來就是應該有權享受這份榮譽的,到那時你一定要為這體面的姓氏爭光才是,因為這姓氏是五百多年來你的一代代祖先當之無愧地沿襲下來的。為了你,也為了你的親人——我說親人,是指你的父母和朋友,——除了紅衣主教先生和國王,別去買任何人的賬。而今這世道,一個體面人是靠他的勇敢,你明白嗎,全是靠他的勇敢,去闖天下的。誰要是有那麼一刹那的膽怯,說不定就會跟幸運失之交臂,因為就在這一刹那,幸運之神正在向他招手哩。你還年輕,你有雙重的理由應該勇敢:第一,因為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因為你是我的兒子。見著機會別畏縮,要敢闖敢冒險。我教會了你使劍;你的兩條腿挺結實,手腕也很有勁;要有架就打;正因為明令禁止決鬥,要打架得有加倍的勇氣,你就更要去打架。 「孩子,我給你的東西就是這十五個埃居[10]和我的馬,還有你剛才聽到的這番叮囑。你母親還會告訴你一種藥膏的秘方,那方子是一個波希米亞女人教給她的,凡是沒傷著心口的外傷,這種藥膏都有神奇的療效。你要好好利用一切機會,快快活活地過日子,長命百歲。我還有一句話要說,我要你學一個人的榜樣,那人並不是我,因為我從沒在宮裡當過差,而只是志願參加過宗教戰爭;我要說的是我以前的鄰居德·特雷維爾先生,他小時候有幸跟路易十三陛下一塊兒玩耍,願天主保佑國王陛下!有時候兩人玩著玩著就打起架來,打贏的還不一定是陛下呢。可陛下挨的這些揍,卻使他對德·特雷維爾先生大為器重、恩寵有加。 「後來,德·特雷維爾先生在他第一次遊歷巴黎時,跟別人打了五次架;從先王駕崩到幼主親政期間,他又打了七次架,還不算正式打仗和圍攻城池什麼的;打那以後直到今天,說不定又有一百次了!就這麼著,儘管有那麼些敕令、禁令,有那麼些人關禁閉,他還是當上了火槍營的統領,統率這支讓國王陛下器重、紅衣主教先生害怕的御林軍,可誰都知道,都叫紅衣主教先生害怕的東西還不多呢。再說,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年俸是一萬埃居;所以他是位極其顯貴的爵爺。他開始時也跟你一樣;你帶上這封信去見他,事事以他為榜樣,巴望有一天也能做個像他那樣的人才是。」 說完這番話以後,達德尼昂老爹給兒子佩上自己的長劍,又親熱地吻了吻他的雙頰,祝福他前程萬里。 年輕人從父親的房裡出來,看到母親正拿著那療效神奇的藥方在等他,從我們剛才轉述的那番叮囑來看,做兒子的少不了要經常用這種藥膏。這回的話別要比剛才的更長久,也更動感情,這倒並不是說達德尼昂老爹不愛他的獨生子,可是達德尼昂老爹是個男子漢,在他眼裡,流露自己的感情是有損男子漢的尊嚴的,而達德尼昂大媽是個婦道人家,而且還是個母親。她放聲大哭,而年輕的達德尼昂先生呢,說句公道話,他也盡了努力,想要像個未來的火槍手應該有的樣子,忍住不哭,但終究拗不過天性,眼淚忍不住要奪眶而出,他費了好大勁兒才忍住了一半。 當天,年輕人就帶著父親的三件禮物上路了,這三件禮物上面已經說過,就是十五個埃居,一匹馬,還有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那封信;諸位想必也能知道,那番叮囑是外加奉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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