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格列佛遊記 | 上頁 下頁 |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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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關於利立浦特人民的情況:他們的學術、法律、風俗和教育兒童的方法。作者在這個國家的生活方式。他為某貴婦辯護。 雖然我還想另寫一部專門著作描述這個帝國的形形色色,不過現在我願意介紹一個大概的情形來滿足我的好奇的讀者。當地人民身高不到六英寸,所以其他動物、植物和樹木的大小可以按照同樣的比例推算出來。舉例說吧,最高大的牛馬都是四五英寸高,綿羊大約有一英寸半高;鵝也只有麻雀那麼大,這樣依次推下去,推到最小的東西,我簡直就看不見了。不過大自然卻能叫利立浦特人的眼睛能夠看見一切東西。他們看得非常清楚,可是看不多遠。 有一次我感到十分高興能看到一位廚師拿著一隻還沒有平常蒼蠅大的百靈鳥在撏毛,又有一次看到一位年輕姑娘拿著一根細得看不見的絲線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見的針。這都說明他們對近處的東西有著銳敏的視力。他們最高的樹木大約有七英尺高,我指的是御花園裡的那幾棵大樹,我舉起攢著的拳頭剛好能夠到這幾棵樹的樹頂。蔬菜的大小也可以同樣的比例推算出來,就讓讀者自己去想像吧。 至於他們的學術,若干年代以來各門學術都非常發達,我現在就不必多說了。不過他們的書法卻特別得很,他們寫字既不像歐洲人那樣由左而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樣由右而左,也不像中國人那樣從上而下,也不像加斯開吉人那樣從下而上。他們卻是從紙的一角斜著寫到另一角,和英國的太太小姐們的習慣是一樣的。 他們埋葬死人時,把死人的頭一直朝下,因為他們相信一種說法,一萬一千個月以後死人們都要復活。那時候地球(他們以為是扁平的)會上下顛倒。按照這樣的埋法,他們復活以後就會安穩地站在地上了。當然他們的學者也承認這種說法荒謬,不過順從世俗的習慣,這種辦法還在繼續採用。 這個帝國有幾種非常特別的法律和風俗,如果這些法律和我的親愛的祖國的法律不是完全相反的話,我真想替他們辯解幾句。但願我們也能執行這些法律。首先我要提到的是關於告密者的法律。背叛國家的罪行要受到最嚴厲的刑罰。但是被告如果能在開審的時候辯明自己無罪,原告就會立刻名譽掃地被處死刑。無辜的被告還可以從原告的財產或土地中得到四項賠償,賠償他時間上的損失,賠償他所經歷的危險,賠償他在監禁中受到的折磨,賠償他的辯護費用。如果原告的財產不夠賠償,那麼大部分就由皇家來負擔。皇帝還要公開賜給被告恩典,同時向全城宣佈被告無罪。 他們認為欺詐罪比偷竊罪還來得嚴重,因此犯了這種罪行的人很少不被判處死刑的。他們認為只要小心謹慎,多加警惕,再有些常識,一個人就足以防備自己的財物被盜,但是老實人卻沒法防範老奸巨猾,人民既然需要不斷地買賣,信用交易,如果我們縱容欺詐的行為而不加以法律制裁,那麼誠實的商人就要破產,流氓壞蛋反倒會大發其財。我記得有一次我在國王面前曾為一個拐騙了主人大批款項的犯人討情。他奉了主人命去收款,款收齊後竟攜款潛逃,我對皇帝說,這不過是一種背信行為,希望皇帝能減輕對他的刑罰。皇帝覺得我太荒謬了,怎麼會提出最能加重他的罪行的理由來替他辯解呢。我當時無言可對,只好支吾其詞地說,各國有不同的習慣。必須承認,我那時感到非常慚愧。 雖然我們總認為賞與罰是政府行使職權的兩個樞紐,然而除了在利立浦特以外,我卻從來沒有見過哪個國家能夠實行這個原則。不管是誰,只要能提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在七十三個月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就可以請求享受某種特權,按照他的地位或者生活條件的高下,從專門撥作這種用途的公款裡領取一筆與之相稱的款子,他還可以取得「斯尼爾普爾」亦即「守法者」的稱號,不過這種稱號卻不能傳給後代。我告訴他們,我們的法律只有刑罰而沒有獎勵,他們認為這是我們的政策上的極大的缺點。因此,他們的裁判廳裡的公理女神像有六隻眼睛,前面兩隻,後面兩隻,左右各一隻,表示公理女神謹慎周到。同時她右手裡拿著一袋金子,袋口是開著的,左手裡一把寶劍,劍卻插在鞘裡,這表示她的性格喜歡獎賞而不喜歡責罰。 他們選用各項事務人才時,優良的品行比卓越的才幹更被重視。他們相信人類既然必須有政府,那麼人類的普通才能就能夠勝任各項職務,而且上帝也從來沒有故意把公共事務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使只有少數卓越的天才才能瞭解,而這樣的天才在一個時代中也很難生出三個來。但是他們卻認為人人都能掌握真誠、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能實踐這些美德,再加上經驗和為善之心,人人就能為國服務,只不過還需要一段學習過程罷了。但是他們認為如果一個人缺德無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無濟於事,任何事務也不能委託這種危險分子去辦。如果一個人品行端正,只是因為無知才犯錯誤,他對於公眾利益不會發生什麼嚴重的影響,絕不會像那些品質惡劣、存心貪污腐化的人一樣會給社會帶來致命的損失,正因為這種人手段高明,他們才能加倍地營私舞弊,而同時又能巧妙地掩飾他們的腐敗行徑。這種人為害社會之烈,遠遠超過由於無知而犯錯誤的人。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樣不能為公眾服務。利立浦特人認為:既然君王們自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認他所憑藉的權威真是再荒唐也沒有了。 大家應該明白我談到的這幾種法律和下面我要談到的都是這個國家獨創的制度,我並不推崇他們由於具有人類墮落的天性而產生的那些臭名遠揚的腐敗政治。讀者要知道,那些憑藉跳繩得寵而獲得高官厚祿,和在禦杖上下跳躍爬行以贏得皇恩殊榮的獎章等等卑劣行為都是由當今皇上的祖父而濫觴[42],由於黨派鬥爭越演越烈,所以目前這些劣跡才達到了高潮。 在他們看來忘恩負義應判死罪,我們在書上也讀到過,有些國家也有同樣的法律。他們的理由是:以怨報德的人應該是人類的公敵,他對待人類可能比他對待自己的恩人還要惡毒,因為世人沒有施恩於他,這樣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們對於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責任的看法,也和我們的完全不同。男女結合合乎偉大的自然規律,是為了傳種接代,因此利立浦特人也必須有這種關係。他們認為像別的動物一樣,男女結合的動機是出於淫欲,同時父母愛護兒女也出於同一的自然法則。根據這種認識,所以他們不承認,因為孩子是父親的種子或者是母親把他生在世上的,孩子就應該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如果仔細想一想人生的悲慘,那麼生兒育女本身既沒什麼益處,做父母的也根本沒有想到要生兒育女,在他們愛情結合時,他們的思想還用在別的上面呢。 根據這種種理由,他們認為子女的教育絕不可以託付給他們的生身父母。因此每個市鎮上都有公共學校。做父母的,除了村民和勞工以外,都必須把年滿二十個月的兒女送到學校裡去受教育,這樣年齡的兒童在他們看來基本上聽從教導。這樣的學校有好多種,以適應於不同階層和性別的兒童。學校裡有許多位善於教導的教師,他們訓練孩子們養成一種符合他們父母的地位和他們自己的智能和傾向的生活方式。我先談一談男學校的情形,然後再談一談女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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