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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三三年二月十六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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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三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七日之夜是祝福之夜。在它黑影之上,天門打開了。這是馬呂斯和珂賽特新婚之夜。 這是喜氣洋洋的一天。 這不是外祖父所夢想的奇妙的佳節,一種有小天使和愛神一起出現在新婚夫婦頭上的仙境,不是一件可以裝飾在門的上方如同婚禮畫裡的那種喜事,但這是一次甜蜜而歡暢的婚禮。 一八三三年的結婚儀式和今天的不一樣。法國還沒有採用英國那種無比細膩的把妻子搶走的做法,一出教堂就溜了,含著羞把幸福隱藏起來,將破產者的行徑和《雅歌》①裡那種狂喜結合起來。讓自己的天堂在驛站馬車裡顛簸,讓喀噠喀噠聲來打斷自己神秘的心情;選一張小旅店的床當作新床,在普通的按夜計費的寢室裡留下一生中最神聖的回憶,再加上和馬車夫以及旅店侍女的接觸,大家還不懂得這一切是多麼貞潔、美妙和端莊得體。 ①《雅歌》,《聖經·舊約》中之一篇。 在我們生活的這十九世紀下半葉,市長和他的肩帶,神甫和他的背心,法律和上帝都已經不夠了,必須加上朗朱莫驛站的車夫;穿著紅翻口袖的藍上衣,飾有鈴鐺紐扣的金屬臂章,綠色皮褲,咒駡著紮起尾巴的諾曼底雙馬,假的肩章帶,打蠟的帽子,撲了粉的粗頭髮,很長的馬鞭和笨重的靴子。法國也還沒有模仿英國貴族的那種優雅做法:把磨損了後跟的拖鞋和舊鞋象下冰雹似的砸在新婚夫婦的驛站馬車上,學邱吉爾的樣,後稱馬爾波羅式或馬爾勃路克式①,他在結婚那天,姑媽的盛怒給他帶來了福氣。破鞋和舊拖鞋還沒有參加到我們的婚禮中來,不用著急,好的習俗繼續在擴展,不久就會到來的。 ①邱吉爾(John Churchill,duc de Marlborough,1650—1722),約翰·邱吉爾,馬爾波羅公爵,英國將軍,曾在西班牙獲勝。在詩歌中,他被稱作「馬爾勃路克」。 在一八三三年,一百年以前,人們舉行婚禮是從容不迫的。 那個時代,也真怪,大家覺得婚禮是私人的喜事,同時也是社會上的禮節,家長式的喜筵並無損於家中盛典的隆重氣氛,允許有極端歡樂情緒的表現,只要是正派的,這對幸福毫無損害,還有,這兩個命運的結合在家裡開始了,這個結合將產生一個家族,新房從此將證明他們是在此成家立業的,這些都是可尊敬的好事。 人們不因在家中成婚而害臊。 因此婚禮就按照現在已經過時的方式,在吉諾曼先生家中舉行。舉行婚禮,雖然看來是普通而自然的事,但要去公佈通知,申請結婚證,跑市政府、教堂,也不免有些複雜,在二月十六日以前無法準備就緒。 碰巧十六日正是星期二,狂歡節的最後一天,我們提到這一細節,只是因為我們喜歡準確。大家猶豫,躊躇,特別是吉諾曼姨媽拿不定主意。 「狂歡節最後一天!」外祖父大聲說,「再妙不過了,俗話說: 狂歡節結婚, 沒有不孝的子孫。 不管了!決定十六日!你願意延期嗎,你,馬呂斯?」 「當然不願意!」那情人回答。 「結婚吧。」外祖父說。 因此婚禮就在十六日舉行了,儘管大家正在慶祝歡騰的節日。那天下雨,但情人總能見到天上有一角照顧幸福的藍天,其餘的世界都在雨傘之下也就不在乎了。 頭天,冉阿讓當著吉諾曼先生的面,把那五十八萬四千法郎交給了馬呂斯。 婚姻採取的是夫妻共有財產制,所以婚書很簡單。 從此,冉阿讓已不再需要杜桑,珂賽特留下了她,並把她提升為貼身女僕。 關於冉阿讓,在吉諾曼家中,已特意為他佈置了一間漂亮的臥室,而且珂賽特還說「父親,我求求你」,這使他很難拒絕,她差不多已得到他的諾言來此居住了。 婚期前幾天,冉阿讓出了點事,他的右手大拇指被壓傷了一點點,但並不嚴重,他不願任何人,包括珂賽特在內,為這事操心,他不要人替他包傷或看看他的傷口,但不得不用布把手包起來,用繃帶吊著手臂,這使他無法簽字。吉諾曼先生是珂賽特的代理保護人,於是就代替了他。 我們不把讀者帶到市政府和教堂裡去,因為很少人跟著一對情人來到這些地方,一般的習慣是當劇情發展到新郎上衣翻領飾孔上插上了一束花,大家對演出就轉過身去不看了。我們只想提一提一件發生在從受難修女街到聖保羅教堂路上的小事,這是參加婚禮的人沒有注意到的。 當時聖路易街北段末端正在翻修。從御花園街起就不通行了。婚禮的車輛不能直接去聖保羅教堂。必須改變路線,最近的路線是從林蔭大道繞過去。來賓中有一個人提醒說這天是狂歡節,那邊會有很多車輛。吉諾曼先生問:「為什麼?」「因為有化裝遊行。」「妙極了,」外祖父說,「就打那兒過,這兩個年輕人結婚後,就要過嚴肅的家庭生活,讓他們看一下狂歡節的化裝作為準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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