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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個拼湊罪狀的地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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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門時,被告的律師正說完他的辯詞。全場空氣已到了最緊張的程度,這件案子開審已有三個鐘頭了。在這三個鐘頭裡,大家眼望著一個人,一個陌生人,一個窮極無聊、極其糊塗或極其狡猾的東西,在一種駭人聽聞的真情實況的重壓下一步步折伏下去。這個人,我們已經知道,是個流浪漢,被別人發現在田野中,拿著一根有熟蘋果的樹枝,這樹枝是從附近一個叫別紅園的圍牆裡的蘋果樹上折下來的。這個人究竟是誰?已經作了一番調查,證人們剛才也都發了言,眾口一詞,討論中真相大白。控詞裡說:「我們逮捕的不僅是個偷水果的小偷,不僅是個賊,我們手裡抓獲的是一個匪徒,一個違反原判、擅離指定住址的累犯,一個舊苦役犯,一個最危險的暴徒,一個久已通緝在案名叫冉阿讓的奸賊,八年前,從土倫牢獄裡出來時,又曾手持兇器,在大路上搶劫過一個叫小瑞爾威的通煙囪的孩子,罪關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條,一俟該犯經過正式證明,確系冉阿讓,當即根據上述條文另行追究。他最近又重行犯罪。這是一次再犯。請先處罰他的新罪,容後提審舊案。」被告在這種控詞前,在證人們的一致的意見前,瞠目結舌,不知所對。他搖頭頓腳表示否認,或是兩眼朝天。他口吃,答話困難,但是他整個人,從頭到腳,都表示不服。在這一排排擺開陣式、向他溺戰的聰明人面前,他簡直是個傻子,簡直是個陷入了重圍的野人。可是目前正是威脅他未來生活的緊急關頭,他的嫌疑越到後來越大,全體觀眾望著這種極盡誣陷、逐漸向他緊逼的判決詞,比起他自己來還更擔憂些。還有一層可慮的事,假使他被證實確是冉阿讓,小瑞爾威的事將來也得判罪,那麼,除監禁以外,還有處死的可能。這究竟是個什麼人呢?他那副冥頑不靈的表情是什麼性質的呢?是愚蠢還是狡獪?是懂得很清楚還是完全不懂?對這些問題聽眾各執一辭,陪審團的意見仿佛也不一致。這件疑案,既驚人也捉弄人,不但暖昧不明,而且茫無頭緒。 那個辯護士談得相當好,他那種外省的語句,從前無論在巴黎也好,在羅莫朗坦或蒙勃裡松也好,凡是律師都習慣採用,早已成為律師們的詞藻,但今天這種語句已成古典的了,它那種持重的聲調、莊嚴的氣派,正適合公堂上的那些公家發言人,所以現在只有他們還偶然用用;譬如稱丈夫為「良人」,妻子為「內助」,巴黎為「藝術和文化的中心」,國王為「元首」,主教先生為「元聖」,檢察官為「辯才無礙的鋤奸大士」,律師的辯詞稱「剛才洗耳恭聽過的高論」,路易十四的世紀為「大世紀」,劇場為「墨爾波墨涅殿」,在朝的王室為「我先王的聖血」,音樂會為「雍和大典」,統轄一省的將軍為「馳名的壯士某」,教士培養所裡的小徒弟為「嬌僧」,責令某報該負責的錯誤為「在刊物篇幅中散佈毒素的花言巧語」等等。這律師一開始,便從偷蘋果這件事上表示意見,要說得文雅,那確是個難題;不過貝尼涅·博須埃在一篇祭文裡,也曾談到過一隻母雞,而他竟能說得洋洋灑灑,不為所困。這律師認定偷蘋果的事沒有具體的事實證明。他以辯護人的資格,堅稱他的主顧為商馬第,他說並沒有人看見他親自跳牆或攀折樹枝。別人抓住他時,他手裡拿著那根樹枝(這律師比較喜歡稱樹枝為樹椏),但是他說他看見它在地上,才拾起來的。反證在什麼地方呢?這樹枝顯然被人偷折,那小偷爬到牆外後,又因心虛便把它丟在地上。賊顯然有一個。但是誰能證明這作賊的便是商馬第呢?只有一件事,他從前當過苦役犯。律師並不否認這件看來很不幸已被證實的事,被告在法維洛勒住過,被告在那裡做過修樹枝工人,商馬第這個名字源出讓·馬第是很可能的,這一切都是確實的,並且有四個證人,他們都一眼就認出了商馬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讓。律師對這些線索、這些作證,只能拿他主顧的否認、一種有目的的否認來搪塞;但是即使認定他確是苦役犯冉阿讓,這樣就能證明他是偷蘋果的賊嗎?充其量這也只是種猜測而不是證據。被告確實用了「一種拙劣的自衛方法」,他的辯護人「本著良心」也應當承認這一點。他堅決否認一切,否認行竊,也否認當過苦役犯。他如果肯承認第二點,毫無疑問,一定會妥當些,他也許還可以贏得各陪審官的寬恕;律師也曾向他提出過這種意見,但是被告堅拒不從,他以為概不承認便可挽救一切。這是一種錯誤,不過,難道我們不應當去考慮他智力薄弱的一點?這人顯然是個癡子。獄中長期的苦楚,出獄後長期的窮困,已使他變成神經呆笨的人了,律師說著說著,說他不善於為自己辯護,這能成為判罪的理由嗎?至於小瑞爾威的事,律師不用討論,這毫不屬本案範圍。最後,律師請求陪審團和法庭,假使他們確認這人是冉阿讓,也只能按警章處罰他擅離指定住址,不能按鎮壓累犯的苦役犯的嚴刑加以處理。 檢察官反駁了辯護律師。他和平時其他的檢察官一樣,說得慷慨激昂,才華橫逸。 他對辯護律師的「忠誠」表示祝賀,並且巧妙地利用了他的忠誠。他從這律師讓步的幾點上向被告攻擊。律師仿佛已經同意被告便是冉阿讓。他把這句話記錄下來。那麼,這個人確是冉阿讓了。在控詞裡,這已被肯定下來不容否認的了。做到這一點,檢察長便用一種指桑駡槐的巧妙手法追尋這種罪惡的根源和緣由,怒氣衝天地痛斥浪漫派的不道德,當時浪漫派正在新興時期,《王旗報》和《每日新聞》的批評家們都稱它為「撒旦派」!檢察官把商馬第(說冉阿讓還更妥當些)的犯法行為歸咎於這種邪侈文學的影響,說得也頗象煞有介事。發揮盡致以後,他轉到冉阿讓本人身上。冉阿讓是什麼東西呢?他刻畫冉阿讓是個狗彘不如的怪物,等等。這種描寫的範例在德拉門①的語錄裡可以看到,對悲劇沒有用處,但它每天使法庭上的舌戰確實生色不少。聽眾和陪審團都「為之股栗」。檢察官刻畫完畢以後,為了獲得明天《省府公報》的高度表揚,又指手畫腳地說下去:「並且他是這樣一種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氓,光棍,沒有生活能力,等等,等等,生平慣於為非作歹,坐了牢獄也不曾大改,搶劫小瑞爾威這件事便足以證明,等等,等等,他是這樣一個人,行了竊,被人在公路上當場拿獲,離開一堵爬過的牆只幾步,手裡還拿著贓物,人贓俱獲,還要抵賴,行竊爬牆,一概抵賴,甚至連自己的姓名也抵賴,自己的身份來歷也抵賴!我們有說不盡的證據,這也都不必再提了,除這以外,還有四個證人認識他,沙威,偵察員沙威和他從前的三個賊朋友,苦役犯布萊衛、舍尼傑和戈什巴依。他們一致出來作證,他用什麼來對付這種雷霆萬鈞之力呢?抵賴。多麼頑固!請諸位陪審員先生主持正義,等等,等等。」檢察官發言時,被告張著口聽,驚訝之中不無欽佩之意。他看見一個人竟這樣能說會道,當然要大吃一驚。在控訴發揮得最「得勁」時,這人辯才橫溢,不能自己,惡言蜚語,層出不窮,如同把被告圍困在疾風暴雨之中一樣,這個犯人不時慢慢地搖著頭,由右到左,又由左到右,這便是他在辯論進行中所表示的一種忍氣吞聲的抗議。離他最近的那幾個旁聽人聽見他低聲說了兩三次「這都是因為沒有問巴陸先生!」檢察官請陪審團注意他的這種戇態,這明明是假裝的,這並不表示他愚蠢,而是表示他巧黠、奸詐和蒙蔽法官的一貫作法,這就把這個人的「劣根性」揭露無遺了。最後他聲明保留小瑞爾威的問題,要求嚴厲判處。 ①德拉門(Théraméne),公元前五世紀雅典暴君。 這就是說,我們記得,暫時處以終身苦役。 被告律師起來,首先祝賀了「檢察官先生」的「高論」,接著又盡力辯駁,但是他泄了氣。他腳跟顯然站不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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