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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腦海中的風暴(5)


  「哎喲,可了不得!直到現在,我還只是在替自己著想!我還只注意到我自己的利害問題。我可以一聲不響也可以公然自首,可以隱藏我的名字或是挽救我的靈魂,做一個人格掃地而受人恭維的官吏,或是一個不名譽而可敬的囚徒,那是我的事,始終是我的事,僅僅是我的事!但是我的上帝,那完全是自私自利!那是自私自利的不同形式,但是總還是自私自利!假使我稍稍替旁人著想呢?最高的聖德便是為旁人著想。想想,研究研究。我被拋棄了,我被消滅了,我被遺忘了,結果會發生什麼事呢?假使我自首呢?他們捉住我,釋放那商馬第,把我再關在牢裡,好的。往後呢?這裡將成什麼局面呢?呀!這裡有地,有城,有工廠,有工業,有工人,有男人,有女人,有老公公,有小孩子,有窮人!我創造了這一切,我維持著這一切人的生活;凡是有一個冒煙的煙囪的地方,都是由我把柴送到火裡,把肉送到鍋裡的;我使人們生活安樂,金融周轉,我舉辦信用貸款;在我以前,一無所有;我扶植,振興,鼓舞,豐富,推動,繁榮了整個地方;失去了我,便是失去了靈魂。我退避,一切都同歸於盡。還有那婦人,那個飽嘗痛苦、捨身成仁、由我失察而顛連無告的婦人!還有那孩子,我原打算把她帶來,帶到她母親身邊,並且我已有話在先!那婦人的苦難既然是我造成的,難道我就沒有一點補償的義務嗎?假使我走了,將會發生什麼事呢?母親喪命,孩子流離失所。那將是我自首的結果。假使我不自首呢?想想,假使我不自首呢?」

  在向自己提出那個問題之後,他愣住了。他仿佛經過了一陣遲疑和戰慄,但是那一會兒並不長,他鎮靜地回答自己說:「那麼,那個人去坐苦役牢,那是真的,不過,真見鬼,他自己作了賊!我說他沒有作賊,也是徒然,他作了賊!我呢?我留在這裡,繼續我的活動。十年以後,我可以賺一千萬,我把這些錢散在地方上,自己一文不留,那有什麼要緊?我做的事並不是為了自己!大家日益富裕,工業發展,興旺,製造廠和機器廠越來越多,家庭,千百個家庭都快樂,地方人口增加,在只有幾戶農家的地方,出現鄉鎮,在沒有人煙的地方,出現農村,窮困不存,隨著窮困的消滅,所有荒淫、娼妓、盜竊、殺人,一切醜行,一切罪惡,全都絕跡!那個可憐的母親也可以撫養她的孩子!整個地方的人都富裕,誠實!啊呀!我剛才瘋了,發昏了,我說什麼自首來著?真是,我應當小心,凡事不可躁進。也難怪!因為我也許喜歡做一個偉大慷慨的人,說來說去,還是一套欺世盜名的把戲,因為我也許只想到自己,只想到我個人,如是而已!為了救一個人,其實他罪有應得,我把他的苦處想得太過火了,誰也不知道那究竟是個什麼人,一個賊,一個壞蛋,那是肯定的,為了救那麼一個人而使整個地方受害!讓那個可憐的婦人死在醫院裡!那個可憐的小女孩死在路旁!和狗一樣!呀!那多麼慘!那母親和她的孩子連再見一面也不可能!那孩子連母親也幾乎還不認識!況且這一切全是為了一個自作自受、偷蘋果的老畜生,他去服他的終身苦役,如果不是為了偷蘋果,也一定還做了別的事!我多麼虛心,多麼高尚,為了救一個犯罪的人,竟不惜犧牲許多無罪的人。那老流氓即使要活,也活不了幾年了,並且他坐牢並不見得會比住在他那破頂樓裡更苦,為了救那樣一個老流氓,竟不惜犧牲全體人民,母親們、妻子們、孩子們!那可憐的小珂賽特,她在世上只有我這樣一個依靠,現在她一定在那德納第家的破洞裡凍到發青了!那兩個傢伙也都不是好東西!我對那一切可憐的人將不能盡責了!我去自首!我去做那種糊塗透頂的傻事!讓我從最壞的方面著想。對我來說,假設在這件事裡的行為是壞的,總有一天我會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可是,為了別人的利益去接受那種只牽涉到我個人的譴責,我不顧自己靈魂的墮落,而仍去完成那種壞行動,那樣才真是忠誠,那樣才真是美德。」

  他起立,又走起來。這一次他仿佛覺得還滿意。

  在泥土下黑暗的地方才能發現金剛鑽,在深入縝密的思想中才能發現真理。他仿佛覺得在最黑暗的地方深入摸索了一陣以後,他終於獲得了那麼一顆金剛鑽,那麼一點真理;他握在手裡望著,他望得眼睛都花了。

  「是的,」他想,「就是這樣。我找到了真理。我有了辦法。我到底掌握了一點東西。我已經下了決心。由它去!不必再猶豫,不必再退縮。這是為了大眾的利益,不是為我。我是馬德蘭,我仍舊做馬德蘭。讓那個叫冉阿讓的人去受苦!冉阿讓已不是我了。我不認識那個人,我已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假使在這時有個人做了冉阿讓,讓他自己去想辦法!那和我不相干。那個名字是一個在黑夜裡飄蕩的鬼魂,假使它停下來,落在誰的頭上,便該誰倒黴!」

  他對著壁爐上的一面小鏡子望瞭望自己,說道:

  「真奇怪!有了辦法,我心裡立刻舒服了!我現在完全是兩回事了。」

  他又走了幾步,隨後又忽然站住:

  「幹吧!」他說,「不應當在既定辦法的任何後果上面遲疑。現在我和冉阿讓仍舊是藕斷絲連的。應當斬斷那些絲!這裡,就在這房間裡,有些東西可以暴露我的過去,一些不能說話而可以作證的東西,說定了,應當把它們完全消滅。」

  他搜著自己的衣袋,從裡面抽出他的錢包,打開來,拿出一把鑰匙。

  他把這把鑰匙插在一個鎖眼裡,那鎖眼隱藏在裱壁紙上花紋顏色最深的地方,幾乎是看不見的。一層夾壁開開了,那是一種裝在牆角和壁爐台間的假櫥。在那夾壁裡只有幾件破衣,一件藍粗布罩衫,一條舊罩褲,一隻舊布袋,一根兩端鑲了鐵的粗刺棍。看見過冉阿讓在一八一五年十月間穿過迪涅城的那些人,都能一眼認出那種襤褸服裝的全套行頭。

  他保存了那些東西,正如他保存那兩個銀燭臺一樣,為的是使自己永遠不忘自己的出身。不過他把來自監獄的那些東西藏了起來,把來自主教的兩個燭臺陳設給人家看。

  他向房門偷看了一眼,那扇門雖然上了閂,好象他仍舊害怕它會開開似的;隨後他用一種敏捷急促的動作把所有的東西,破衣、棍子、口袋,一手抱起,全丟在火裡,對自己那樣小心謹慎、冒著危物、收藏了那麼多年的東西,他連看也沒有看一眼。

  他又把那假櫥關上,它既是空的,此後也用不著了,但為了加緊提防,他仍然推上一件大家具,堵住櫥門。

  幾秒鐘過後,那屋子裡和對面牆上都映上了一片強烈的、顫巍巍的紅光。一切都燒了。那根刺棍燒得劈啪作聲,火星直爆到屋子中間。

  那只布袋,在和它裡面的那些襤褸不堪的破布一同焚化時,露出了一件東西,落在灰裡,閃閃發光。假使有人彎著腰,就不難看出那是一枚銀幣。那一定是從那通煙囪的小瑞爾威搶來的那枚值四十個蘇的錢了。

  他呢,並不望火,只管來回走,步伐始終如一。

  他的視線忽然落到壁爐上被火光映得隱隱發亮的那兩個銀燭臺上。

  「得!」他想道,「整個冉阿讓都還在這裡面。這玩意兒也得毀掉。」

  他拿起那兩個燭臺。

  火力還夠大,很容易使它們失去原來的形狀,燒成不能辨認的銀塊。

  他在爐前彎下腰去,烘了一回火,他確實舒服了一陣。

  「好火!」他說。

  他拿著兩個燭臺中的一個去撥火。

  一分鐘後,兩個全在火裡了。

  這時,他仿佛聽見有個聲音在他心裡喊:

  「冉阿讓!冉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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