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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冉阿讓(2)


  那是千篇一律的經過,那些可憐的活生生的人,上帝的創造物,從此無所憑藉,無人指導,無處棲身,只得隨著機緣東飄西蕩,誰還能知道呵?或者是人各一方,漸漸陷入苦命人的那種喪身亡命的淒涼的迷霧裡,一經進入人類的悲慘行列,他們便和那些不幸的黔首一樣,一個接一個地消失了。他們背井離鄉。他們鄉村裡的鐘塔忘了他們,他們田地邊的界石也忘了他們,冉阿讓在監牢裡住了幾年之後,自己也忘了那些東西。在他的心上,從前有過一條傷口,後來只剩下一條傷痕,如是而已。關於他姐姐的消息,他在土倫從始至終只聽見人家稍稍談到過一次。那仿佛是在他坐監的第四年末。我已經想不起他是從什麼地方得到了那消息。有個和他們相識的同鄉人看見過他姐姐,說她到了巴黎。她住在常德爾街,即聖穌爾比斯教堂附近的一條窮街。她只帶著一個孩子,她最小的那個男孩。其餘的六個到什麼地方去了呢?也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每天早晨,她到木鞋街三號,一個印刷廠裡去,她在那裡做裝訂的女工。早晨六點她就得到廠,在冬季,那時離天亮還很早。在那印刷廠裡有個小學校,她每天領著那七歲的孩子到學校裡去讀書。只不過她六點到廠,學校要到七點才開門,那孩子只好在院裡等上一個鐘頭,等學校開門。到了冬天,那一個鐘點是在黑暗中露天裡等過的。他們不肯讓那孩子進印刷廠的門,因為有人說他礙事。那些工人清早路過那裡時,總看見那小把戲沉沉欲睡坐在石子路上,並且常是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裡,他蹲在地上,伏在他的籃子上便睡著了。下雨時,那個看門的老婆子看了過意不去,便把他引到她那破屋子裡去,那屋子裡只有一張破床、一架紡車和兩張木椅,小孩便睡在屋角裡,緊緊抱著一隻貓,可以少受一點凍。到七點,學校開門了,他便跑進去。以上便是冉阿讓聽到的話。人家那天把這消息告訴他,那只是極短暫的一刹那,好象一扇窗子忽然開了,讓他看了一眼他心愛的那些親人的命運後隨即一切又都隔絕了。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聽見人家說到過他們,永遠沒有得到過關於他們的其他消息,永遠沒有和他們再見面,也永遠沒有遇見過他們,並且就是在這一段悲慘故事的後半段,我們也不會再見到他們了。

  到了第四年末,冉阿讓有了越獄的機會。他的同夥幫助他逃走,這類事是同處困境中人常會發生的。他逃走了,在田野裡自由地遊蕩了兩天,如果自由這兩個字的意義是這樣的一些內容:受包圍,時時朝後看,聽見一點聲音便吃驚,害怕一切,害怕冒煙的屋頂、過路的行人、狗叫、馬跑、鐘鳴、看得見東西的白晝、看不見東西的黑夜、大路、小路、樹叢、睡眠。在第二天晚上,他又被逮住了。三十六個鐘頭以來他沒有吃也沒有睡。海港法庭對他這次過失,判決延長拘禁期三年,一共是八年。到第六年他又有了越獄的機會,他要利用那機會,但是他沒能逃脫。點名時他不在。警炮響了,到了晚上,巡夜的人在一隻正在建造的船骨裡找到了他,他拒捕,但是被捕了。越獄並且拒捕,那種被特別法典預見的事受了加禁五年的處罰。五年當中,要受兩年的夾鏈。一共是十三年。到第十年,他又有了越獄的機會,他又要趁機試一試,仍沒有成功。那次的新企圖又被判監禁三年。一共是十六年。到末了,我想是在第十三年內,他試了最後的一次,所得的成績只是在四個鐘頭之後又被拘捕。那四個鐘頭換來了三年的監禁。一共是十九年。到一八一五年的十月裡他被釋放了。他是在一七九六年關進去的,為了打破一塊玻璃,拿了一個麵包。

  此地不妨說一句題外的話。本書作者在他對刑法問題和法律裁判的研究裡遇見的那種為了竊取一個麵包而造成終身悲局的案情,這是第二次。克洛德·格①偷了一個麵包,冉阿讓也偷了一個麵包。英國的一個統計家說,在倫敦五件竊案裡,四件是由饑餓直接引起的。

  ①克洛德·格(ClaudeGueux)。雨果一八三四年為窮苦人民呼籲的小說《克洛德·格》的主角。

  冉阿讓走進牢獄時一面痛哭,面戰慄,出獄時卻無動於衷;他進去時悲痛失望,出來時老氣橫秋。

  這個人的心有過怎樣的波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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