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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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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洛杉磯陽光燦爛。 我正站在法院臺階上時,我的繼母諾瑪-克魯格和她的情夫魯斯-泰森從樓裡走了出來。 在擠滿旁聽者和記者的法庭,陪審團作出了驚人的判決——「無罪!」我感到異常憤怒,從法庭裡跑了出來,因為我知道我父親是被他們謀殺的。洛杉磯的空氣雖然被污染得很厲害,但是,不公正的判決更讓人難受。 諾瑪穿著一件樸素的藍色上衣,衣領是白色的,這使她顯得很端莊,她故意在臺階上停下腳。一群吵吵嚷嚷的記者和跑來跑去的攝影師圍著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用勝利的眼光打量著眼前的城市。 我父親魯道夫-克魯格被謀殺時,已經六十五歲了,可諾瑪才三十六歲。她身材苗條,全身散發著性感的氣息,可是,在審判期間,她總是輕聲細語,像個端莊的淑女,贏得了由男性組成的陪審團的好感。 她有一頭閃亮的褐發,五官精緻細膩。尤其是她的嘴唇,富於表情,可以作出各種各樣的微笑,那是她臉上唯一笑的部位,因為她的藍眼睛總是冷冰冰的,而她突出的下巴則像一把無情的手槍。 諾瑪轉過臉,甜蜜的笑容高深莫測。然後她快步走下臺階。 泰森像個寵物一樣,馴順地跟在她身後,他也被同一個陪審團宣佈無罪釋放。 諾瑪走到我身邊時,猶豫地停了下來。雖然她和泰森被捕後,我們就沒有說過一句話,但她清楚地知道我痛恨她。我無數次地用沉默、用我的眼神告訴了她這一點。 「祝賀你,諾瑪,」我冷冷地說。 她飛快地看了看記者們懷疑的臉。她的回答很謹慎,字斟句酌似的。「謝謝,卡爾,」她甜言蜜語地回答說。「這真是太好了。 當然,我非常相信我們的司法系統。我從來沒有懷疑過審判結果。」 「諾瑪,我不是為審判結果而祝賀你。你非常聰明——而且到目前為止,非常幸運。」 「到目前為止?」她稍稍轉過頭,這樣記者們就只能看到她的側面,她悄悄地沖我咧嘴一笑。「比賽結束時,輸的人哭,贏的人笑,」她低聲對我說。 那一刻,我真想一拳打在她傲慢伸出的下巴上。 「克魯格先生,」一位攝影師喊道,「你願意和你繼母合個影嗎?」 「當然願意,」我回答說,「不過我需要一個道具。你有一把鋒利的長刀嗎?」 在一陣緊張的沉默後,諾瑪表演似地說:「親愛的卡爾,你受刺激太大,有點偏執了。在目前的情況下,我認為這是很自然的,我一點也不責怪你。」她停了一下。「啊,親愛的,我們還會見面的,對嗎?」 「我想你無法避開我,因為除非你搬出去,否則我們將住在同一棟房子裡。」 諾瑪猛地閉上嘴,扭過臉。我凝視著她的後腦勺,幾乎可以看到她腦子裡的機器突然停了下來。 「克魯格太太,」一個身材像男人一樣粗壯的女記者問道,「你準備在不久的將來與魯斯-泰森結婚嗎?」 諾瑪的頭轉向泰森。她打量著他,好像他是一個沒玩完就扔下的玩具一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魯斯-泰森幾乎和我一樣大,比諾瑪小三歲。他一頭褐發,臉胖胖的,眼睛是棕色的,嘴很大,像只馴順的小狗,正咧著嘴傻笑。 諾瑪轉向那個像男人一樣的女記者,謹慎地回答說:「在目前情況下,談婚論嫁可太不合適了。對不起——無可奉告。」 說完,她得意洋洋地走開了,泰森跟在她後面,那些記者圍在她兩邊。 當他們分別乘出租車離開後,為了排解我的憤怒,我跑到最近的一家酒吧。我喝了四杯馬提尼酒,仔細檢查還在冒煙的過去的廢墟,想從中找出線索,進行報復。 審判持續了六個多星期。泰森的有罪與否,是諾瑪自己自由的關鍵,所以她請麥克斯韋爾-戴維斯為他辯護。這位出色的律師把許多殺人犯送回了社會,在這方面無人能與他相比。他曾經誇口說,一個人就是在刑偵科辦公室槍殺了他自己的母親,他也能讓他無罪釋放。 諾瑪自己的律師就不那麼有名。她支付全部費用。 這件案子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個法學院的學生都能把諾瑪和她的情夫釘到正義的十字架上。 魯道夫-克魯格是電影界的名人。我父親也許是老一代中最了不起的製片人兼導演。他在自己家的客廳被槍殺,從表面看,是在偷竊過程中發生的。警方認為,偷竊是我繼母和泰森故意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掩蓋謀殺。 原告堅持認為,諾瑪去我們在箭湖的別墅,是為了證明她的無辜。「當她在那裡熱情招待她的幾位不在場證人時,泰森殘忍地槍殺了我父親,搶走他的錢包、鑽石戒指和其他值錢的東西,故意推倒桌子,打破電燈,搞亂抽屜,然後逃之夭夭。 警方開始很困惑,然後開始懷疑。顯然,魯道夫-克魯格正坐在椅子上閱讀。第一顆子彈是近距離從他的腦後射進去的,當他向前倒下時,第二顆子彈射出,打斷了他的背脊。 既然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謀殺,為什麼又要推翻桌子,打破電燈,偽裝成一次打鬥呢?一個小偷,除非被逼得走投無路,否則是不會出手殺人的。這太不可能了。 小偷一般不攜帶槍支。再說,即使他帶槍的話,他會攜帶一支笨重的、長管德國手槍嗎?從射出的子彈看,小偷用的就是這種手槍。我父親剛好有一支這樣的手槍,這是巧合嗎?這手槍不見了,這又是巧合嗎? 警方並不這麼認為。經過細緻的調查,他們挖出了泰森,通過泰森,又順藤摸瓜,找到諾瑪。在泰森的公寓裡,發現了一張諾瑪寫給泰森的破便條。便條沒有提到具體的事,但它提到「……在我們討論過的重要的時刻」,諾瑪希望自己在箭湖。 最後,在推倒的一張桌子上,提取出泰森的指紋,另外,在謀殺前一個小時,有人在靠近現場的地方看到過他。 麥克斯韋爾-戴維斯輕蔑地指出警方證據的漏洞。泰森的指紋當然會在客廳桌子上。作為家庭的證券經紀人,他經常因事到那裡。即使他主要是來看諾瑪,那也並不意味著他就是兇手。陪審團應該記住,被告受審不是因為通姦。 至於那支德國手槍,也許小偷是在書房的抽屜裡發現它的,在殺人後把它帶走了。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它在哪兒呢?警方能把它拿出來嗎?警方能證明我父親是被他自己的槍射殺的嗎? 至於便條,戴維斯說,它的內容太含混了,不能當作策劃犯罪的證據。不管怎麼說,它都沒有暗示任何邪惡的內容。魯道夫-克魯格變得越來越猜疑。他去歐洲時,雇了一名偵探監視諾瑪。諾瑪知道此事,所以她想在她丈夫回家時到箭湖,因為她知道偵探會報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她感到害怕。這就是她在便條中所說的「重要的時刻」。 「無罪!」陪審團宣佈說,把他們倆釋放了。 可想而知,這事牽涉到大筆金錢。如果陪審團判定諾瑪有罪,她將失去繼承我父親財產的權利,那筆錢就會歸我了。 我父親把他的一部分證券、比弗利山大廈一半的產權以及別的一些財產留給了我,但是,他大部分的錢只由我代為保管,那些錢的利息歸諾瑪所有。只有她被定罪或死亡,那些錢才能歸我所有。 我父親賺了一筆錢,而且他是一個精明的投資者,從來不亂花錢。總共有七百萬元,貪婪的諾瑪「僅僅」得到一百萬元的現金。 但是,不管從哪方面來看,六百萬元每年的利息是驚人的。 我父親沒有把他的錢全部留給我,對此我不應該有怨言,因為在他資助的幾次商業活動中,我都大敗虧輸。但是,我畢竟是他的血肉,那些錢應該屬我!他居然更相信那個詭詐殘忍的諾瑪,而不相信他自己的兒子,這真讓我難以接受。 我父親跟諾瑪結婚時,我母親已經去世很多年了。諾瑪在我父親投資的一部低成本電影中,擔任一個小角色。她是一個糟糕的演員,她最出色的表演是在審判她的法庭的證人席上。 諾瑪很有魅力,而且非常善於討好別人。她很會捕捉機會,她看到,當新一代電影界拒絕接受我父親時,他受到了巨大的打擊。 我父親非常固執,不肯緊跟時代潮流,那些曾經對他讚不絕口的電影界巨頭,現在毫不留情地拋棄了他。 在公開場合,諾瑪對我父親表現出很大的興趣。私下裡,她假裝崇拜他被遺忘的天才。她會連續幾小時和他一起坐在他那古老的大廈中,觀看過去他製作並導演的影片。 諾瑪為了錢才跟魯道夫-克魯格結婚的,而他則是因為她讓他恢復了自信心。 我父親不是一個討人喜歡的人。他非常古板。生硬。雖然他身材高大,但長得並不好看。他是個禿頭,有一對大招風耳朵,臉上經常是毫無表情。 他的確有輕鬆快樂的一面,但這已經和他的聲譽一樣消失了。 他是個報復心很重的人,從來不會忘記他的敵人;他也是一個剛愎自用的人,不惜一切代價想要恢復過去的地位。他後來又拍了一部電影,但是票房收入非常不好,於是他又被遺忘了。 雖然諾瑪一直討好他,但他們的婚姻生活並不總是很平和的。 我父親知道自己並不是女人喜歡的那種人,知道諾瑪年齡比他小一半,所以他嫉妒心非常重。他懷疑她不忠,花了大量時間和金錢來驗證。 他會假裝出遠門,然後突然回來。或者,他外出不在家時,會雇偵探監視她。他曾經在電話上裝上竊聽器,還曾經付錢讓一個漂亮的失業男演員去勾引她。但是,諾瑪一直非常警覺,他所有的辦法全失敗了。最後,一位私人偵探終於發現了她和泰森的約會。 但他還沒有來得及向我父親報告,我父親就被殺死了。 我父親住的那棟大廈陰森森的,充滿懷舊氣息。我很不喜歡它,所以在布蘭特伍德租了一間公寓,但是,當我父親被謀殺、那兩個情人被逮捕後,我又搬回了大廈。我的主要動機就是要把整棟大廈徹底搜查一遍,找出證據。 形勢對我非常有利。我父親沒有雇僕人,他說他們愛把主人的一言一行都傳出去。我雖然雇僕人,但他們主要是白天來幹活。 晚上就只剩我一個人了。我希望能找出一些警察沒有找到的證據。 溫斯特羅姆警官負責本案,他覺得我的想法很好笑,他都沒有找到,我怎麼可能找到呢?不過,他並不反對我試試。 我最想找到的就是那把德國手槍,以及那上面的指紋。溫斯特羅姆告訴我,我這是浪費時間。人們一般不會把兇器留在現場附近的,那把手槍可能永遠也找不到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認為那把手槍一定藏在屋裡。 這只是一種預感。但是,這預感非常強烈,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那把德國手槍躺在某個黑暗、隱秘的角落,等著我去發現。 我翻遍了大廈,就差把牆推倒了,還是一無所獲,這時,我開始相信溫斯特羅姆的話——它根本就不在屋裡。我也沒有發現能證明諾瑪和泰森有罪的一片紙、一塊布、一點血跡和一根頭髮。 隨著審判的臨近結束,我簡直要發狂了,我躺在床上,夢想著製造能證明他們有罪的證據。突然,審判結束了。他們被無罪釋放了,他們永遠逃脫了法律的懲罰。我幾乎可以聽到他們的笑聲。 我離開酒吧時,已經是黃昏了。我已經想出了一個辦法,這是一個危險的、孤注一擲的辦法,但是,如果我能成功的話,那麼就既能報了仇,又能得到錢。 那棟像博物館一樣醜陋死板的大廈坐落在山坡上,俯瞰著日落大道。當我沿著山坡向上爬時,可以看到屋裡亮著燈。 我驚訝地發現,屋裡就諾瑪一個人。她坐在書房我父親的書桌後,正在核對賬單,簽支票。她換上了一件天藍色的緊身衣,各個部位都顯得一清二楚;她的頭髮也重新梳理過,還化了妝。她現在的樣子與在法庭上時截然不同,那時她就像個羞怯、呆板的修女。 「歡迎回家,諾瑪。」我悄悄走進去,她吃了一驚,抬起頭,不過她眼中並沒有恐懼之色。我一直認為她很有膽量。「在計算戰利品,諾瑪?」 她微微一笑。「坐吧,卡爾,」她冷冷地說。「我知道你會來。」 「知道我會來?」我坐進一張椅子中。 「當然。你就住在這裡,不是嗎?」她諷刺地問道。 「對極了,」我回答說。「我希望你別覺得我在這裡礙事。」 「我想你會一直恨我,把我想得非常壞。卡爾。你就像那些自以為是的記者,喜歡捕風捉影。如果十二位聰明的男人認定我無罪,為什麼你就不能懷疑一下自己的判斷呢?」 我用一根手指指著她說:「因為,你知道,我知道,你謀殺了我父親!」 「根本沒有這回事!」她臉色鐵青地回答說。 「泰森舉著槍,」我繼續說,「但我認為是你扣動扳機。」 「卡爾,」她無力地說道,「我——我愛你父親。你想不到——」「別跟我來這一套,諾瑪!你跟我一樣不愛他,」我撒謊道。 「他是一個討厭的老古董,一個固執、愚蠢的暴君,從來不考慮別人,眼中只他自己。他是一個小王國中的小希特勒。別糊弄我,諾瑪——我們倆都痛恨他!」 這些謊言中有些還是真話。我認為,當諾瑪籌劃謀殺我父親時,她腦子裡大致就是這麼想的。 「啊,卡爾!」她喊道,真的非常驚訝。「我感到震驚!而且我——我覺得你忘恩負義。你父親幫過你許多忙。」 「諾瑪,」我說,「別這麼虛偽了,好嗎?」我像個同謀犯一樣沖她眨眨眼。 她可愛的嘴角露出一絲微笑。「我也許點虛偽,」她承認說。 「有一點。不過,卡爾,我從來沒有想到——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這麼不喜歡你父親,那你掩飾得可真好。這些多年來,你沒有對我說過一句批評他的話。」 「就這一次,」我說,「讓我們開誠佈公吧。我們是敵人,諾瑪。 不,不是敵人,是競爭者。如果我告訴你我對老頭的真實想法,你轉臉就會告訴他。你會毀了我。我說的對嗎?」 諾瑪更舒服地往椅子上一靠,點著一支煙。 「無可奉告,」她回答說,雖然她的笑容證明我說得對。「你這個人真矛盾,」她繼續說,「如果你這麼痛恨你父親,那麼為什麼還這樣仇視我呢?」 「你沒有猜出個中緣由嗎?諾瑪,我對你個人並無惡意。但我喜歡錢,特別是那些理應屬我的錢。說實話,我真希望陪審團判你們有罪。」 「瞧瞧,瞧瞧,」她說。「你這人真殘酷。」 「哪兒的活,但我很倒黴,失敗了。」 「你不在乎你父親被謀殺?」 「你見過我哭嗎?我只在乎錢。錢就是幸福。但是,諾瑪,我要告訴你:泰森把事情弄得一團糟。他太不小心、太笨了。如果你和我合作的話,那就根本不會有什麼陪審團了,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案子要提交陪審團了!」 她面無表情,但眼睛卻仔細打量著我。 我繼續說道:「諾瑪,聽著,如果你不是明智地請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泰森肯定就完了,他也會連帶著讓你也完了。這全得歸功於戴維斯,他真是太棒了!」 諾瑪同意地咯咯笑起來,我也跟著她笑。 「啊,那個老傢伙是個藝術家,」我說,敬佩地搖搖頭。「他真是個天才!他把證據拿來,把它轉到他想讓你看的那一面。比如關於桌子一事。泰森把他的笨爪子留在了那上面,你以為他死定了。 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告訴我們,他的指紋應該在客廳的那張桌子上。泰森總是來那裡作客,所以,如果他坐在桌子邊時,把手放在桌子上是很正常的。」我歎了口氣。「但這太愚蠢了!為什麼他不戴手套呢?」 「啊,他戴了!」諾瑪辯護說。「但他不得不脫一下,因為——」她的嘴巴張開了,瞪大眼睛看著我,希望我會淡然一笑,滿不在乎地聳聳肩。 我站起身。「多謝,諾瑪,」我怒吼道。「這就是我想知道的!」 我向她走去,恨不能雙手掐住她的脖子。 她立刻把手伸進半開的抽屜。我瞪大眼,盯著一支德國手槍烏黑的槍眼。 「我告訴你你,卡爾,」她平靜地說,「我知道你會來。」 「我父親的手槍!」 「魯斯不敢帶著它離開,」她說。「如果他被抓住,從他身上搜出這把手槍,那我們就完了。所以他把它藏在屋裡。」 「藏在哪裡?我怎麼沒有找到它?我對這裡可是很熟悉埃」有那麼一瞬間,她似乎要咯咯笑起來。「你在冰箱裡找過嗎?」 我點點頭。「對於兩個業餘兇手來說,這可真是很聰明的辦法。當我告訴溫斯特羅姆時,不知道他會有什麼反應。」 她重新坐下,然後舉著手槍。「我猜你希望溫斯特羅姆警官撲過來逮捕我,」她嘲諷地說。「不過,他當然做不到。」 「他的確做不到,」我同意道。「我知道對同一案件不能再次起訴。那麼你現在想幹什麼——開槍打死我?」 「別瞎扯了,卡爾。我不會這麼冒險的。走開吧,別惹我。如果你把大廈中你的股份賣給我,我願意出高價。」 「你讓我考慮一下,」我說。「我會告訴你的。現在,把手槍給我。如果你不給,我從你手中硬搶時,可能不得不抓破你的臉。」 她猶豫了一下,然後把槍交給我。我把槍插到腰裡,走了出去。我的計劃進行得異常順利,出乎我的意料。 早晨,我告訴諾瑪,看到她讓我噁心。然後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搬回到布蘭特伍德。我用了兩天時間,把我的計劃中最細微的部分都考慮到了,然後打電話給她。 「我決定賣掉大廈中我的全部股份,」我對她說。「我要求你按照承諾的那樣,高價收購。你付得起這錢,諾瑪。」 「這大廈其實沒什麼用處,」她狡猾地說。「現在,沒人會買這種古老的房子。他們告訴我,我最多能得到七萬五。所以我願意對你大方點——我願意出五萬買你的股份。」 「這房子是不算什麼,」,我承認說,「但那裡有幾乎一英畝的地,如果放在一起賣的話,可是很值錢的。你應該給我十萬元。」 「應該?」 「對,應該,而且我要現金。」我並不需要現金,但我有我的理由。 「為什麼要現金?」她不安地問道。「這要求很荒唐。」 「你最好趕快去銀行,」我說,「因為明天晚上八點我要來拿錢。 讓泰森帶一份出讓證書,我要在上面簽字。他還可以作為見證人。」 「聽著,卡爾,你不能指揮——」 「啊,我可以。別打斷我的話,因為我還有事要說。告訴泰森,帶一份我父親所有證券的清單,以明天收盤時的價格為准,附上它們的估價。你也要給我一份大廈其它物品的稅後清單。」 「我不幹!」她喊道。「這些跟你沒有什麼關係,我不接受你的訛詐。即使你把真情說出來,我也不在乎。現在誰也動不了我們了。」 「你錯了,」我說。「他們不能因為同樣的罪行起訴你,但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因另一樁罪行起訴你。你知道做偽證是犯法的嗎?他們可以因此而判你和泰森兩年徒刑,我向你保證,他們會很樂於這麼做的。」 一陣沉默。「好吧,」她平靜地說。「我會按你說的做。但別以為我是因為怕你才這麼做的,那我寧願進監獄。」 「別擔心,諾瑪。我要的只是那十萬元現金。」 「另外,」她繼續說,她的大腦又活躍起來。「我相信麥克斯韋爾-戴維斯很容易就能證明那種偽證指控是站不住腳的。」 我沒有說話,但我知道她說得對。兩天前,當我離開大廈去布蘭特伍德時,我遇見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他有事來找諾瑪,在大廈的臺階上停下來,跟我握手。 「小夥子,別對我不滿,」他說。「你要理解,我只是在掙自己的那份錢。」 他是一個身材高大、熱情洋溢的人,眼角佈滿了親切的皺紋,說話帶著南方口音,舉止像個舊式的南方貴族。我沒有那麼孩子氣,所以並不憎恨他,他把自己的那份工作幹得太棒了,我跟他握了手,並對他說,撇開個人的感情不論,我認為他可能是當今世界上最傑出的辯護律師。 諾瑪還在說:「我不想讓泰森過來。為了避免引起討厭的曝光,我們已經決定這段時間不見面。」 「這真讓人感動,」我回答說,「我要泰森在唱-就這麼定了。 如果你告訴他嘴巴嚴點,天黑後悄悄過來,那就不會被人發現了。」 「好吧」她同意了。 「告訴泰森,如果他不想找麻煩的話,最好準時到達——一分鐘也別晚!」 我掛斷電話。 第二天晚上六點四十五分,我站在一個小電影院的售票間,跟售票員多麗聊天。我選擇那家電影院,是因為就在我父親死前幾個月,他買了這個電影院的股票。因此,我認識這裡的工作人員,更重要的是,他們認識我。 第一個雙場電影七點開始。我早已看過這兩部電影。它們加在一起放,需要三小時五十六分。 在走廊我看到經理比爾-斯坦墨茨正和一個漂亮姑娘調情。 我走過去,跟他聊了五分鐘,然後走進放映廳,在緊急出口邊的一個位子上坐下。售票員偶爾會擔任領座員的工作,但大部分時間他都在門外。 還差十五分八點時,我環顧四周。一小部分觀眾坐在中央,正聚精會神地看電影。看不到工作人員。 我悄悄地從緊急出口溜出去。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卡片,插進門縫,這樣門就不會關上,保證我能再次進來。 諾瑪和魯斯-泰森正在客廳裡等著。泰森顯然很不安。他時不時緊張地看一眼我的臉,好像那是溫度錶一樣。 諾瑪很沉靜。我在出讓證書上簽了字,泰森作為證人也簽了字。諾瑪遞給我一個裝滿錢的手提包。我沒有費神去數錢。 泰森拿出一份證券清單,諾瑪遞給我幾張紙,那是我要求的統計單據,我粗略地翻了一下,把它們折起來放進上衣口袋,我花點時間的話、也能搞到這些東西,但我想讓他們倆有事做,這樣他們就不會猜測我的真實目的了。 「現在我要給你們一樣東西了,」我說。「你們可以說這是對你們辛勤勞動的回報。」 我打開腿上的一個盒子,這是我進屋前從汽車行李箱拿出來的。裡面放著那把德國手槍。我托著手槍,沖諾瑪說:「諾瑪,你一定很樂意重新得到它吧?」 「我當然樂意,」她回答說,站起身,第一次露出微笑。 我說:「諾瑪,你微笑的時候,非常迷人,雖然有些邪惡。」 她微笑著向我走來,我掉轉槍口,扣動了扳機。我瞄準她開了三槍。她就像被一隻看不見的巨手打中一樣,踉蹌著向後退去。 她剛一倒在地上,我就把槍口對準了泰森。 他嚇壞了,眼睛瞪得溜圓,像個落水的小狗一樣全身發抖。 「泰森,」我說,「好好看看她。你不想像她一樣死吧?」 他的眼睛飛快地低下,瞥了一眼地下的屍體。他連話也說不出,只能拼命地搖頭,表示他不想死。 我說:「泰森,如果你不照我說的做,你馬上就會死去。」 「什麼事都可以,」他嗚咽著說,「你讓我幹什麼事都行。」 「真正殺害我父親的兇手是諾瑪,」我安慰他說。「你只是他的工具。她只是利用你而已,對嗎?」 「對,」他聲音顫抖地說。「她利用我,我——我不知道我在幹什麼。我無法抗拒她。」 「說得對。為此,我要給你一次機會。我要你寫一張便條,承認你殺了我父親——和諾瑪。然後你帶上這十萬元,夾著尾巴儘快離開這裡。如果你被抓住了,那你就完了。我會否認你的指責,便條將證明你是有罪的。但至少你得到一次倖存的機會。公平嗎?」 他使勁點頭。「非常公平。」 我帶他走向客廳的桌子,讓他自己打開抽屜,拿出我父親的文具用品。我轉到桌子的另一邊,舉起槍,槍口離他的太陽穴只有一英寸。 「拿起那支筆,」我命令道。「一字一字照我說的寫。」 我口述道: 「我不得不懲罰諾瑪,因為她逼我殺了魯道夫-克魯格。她有一種奇怪的力量,控制了我,我無法抵抗。她的聲音在我的腦袋裡低語,要我去殺人。我不得不終止這一聲音——上帝保佑我!」 「這個便條很怪。」我說,「但很符合目前的情況。如果你被抓住了,你可以說自己精神不正常。現在簽上你的名字!」 他一簽上名字,我立刻用槍管頂住他的太陽穴,扣動扳機。我擦乾淨手槍,把他的指紋按在上面。然後,我把一支鉛筆插進槍管,挑起手槍,扔到他晃動的右手下。 我拿起裝著十萬元的手提包,那裡面現在又放進了出讓證書和裝手槍的盒子,我走出大門,鑽進我的汽車,沒有開燈就開走了。 我順利地回到電影院,沒有人看到我。散場出去的時候,我又和斯坦墨茨聊了幾分鐘,談談剛看過的兩部電影,接受了他對我失去父親的安慰。 最後,我拍拍多麗的背,笑著離開了。 這些精心設計的證明我不在場的辦法全都白費了。 我根本沒有受到懷疑。 幾天後,當我還陶醉在勝利的喜悅中時,接到溫斯特羅姆警官的一個電話。 「你搞錯了,」他說。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問,感到背上升起了一絲涼意。 「你搜索你父親房間時,沒有發現最讓人不可思議的證據。如果你及時發現的話,陪審團毫無猶豫地就會判他們倆有罪。當然,現在這沒什麼關係了。但我認為你會覺得這非常有趣,克魯格先生。」 「什麼證據,警官先生?」 「聽著,克魯格先生,我不想在電話上告訴你。你只有親眼看到後才敢相信。你有時間過來一下嗎?」 「當然有,」我馬上回答說,雖然警察局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 溫斯特羅姆一副樂不可支的樣子,好像隨時要大笑起來,他帶我來到一問陰森森的審問室,那裡只有一張桌子和幾張椅子。窗簾拉著,頭頂上的燈光非常刺眼。 桌子上是一個黑色的盒子或箱子。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耐心地站在桌子邊。屋裡還有一位刑偵科的斯坦伯裡警官,我以前見過他。 他們都是一副樂不可支的樣子,過了好一會兒,溫斯特羅姆才慢慢收斂起笑容,開始問有關我父親職業的一些問題,我告訴他,我父親是從剪輯師起家、當過攝影師、導演,最後才成為一位製片人的。 突然,他轉臉大聲問我:「你知道你父親非常嫉妒你繼母嗎?」 「知道。這是千真萬確的。」 「他花了很多時間和金錢調查她,是嗎?」 「是的。」 他咧嘴笑了。「好,我告訴你實話吧:在你繼母的情夫殺害你父親時,你父親拍下了這一過程。」 「什麼!」 他笑著點點頭。「我們昨天才發現那些隱藏的攝影機,當時我們從客廳的牆上挖一顆子彈出來,偶爾發現旁邊隱藏得非常巧妙的鏡頭。順藤摸瓜,我們找到了很多鏡頭。安裝這一套設備,他一定花了很多錢。 「整個系統是聲控的,房間裡一定程度的聲音、動作等就會啟動整個系統。在沉默了三分鐘後,系統就會自動關閉。它們是連續工作的,當一個攝影機的膠捲用完後,另一個攝影機就會開始工作。他在屋裡到處都安裝了聲控攝影機。 「他被害時,剛從歐洲回來,所以可能他沒有來得及關掉攝影機。當泰森殺害他時,攝影機正在運轉。啊,我要讓你親眼看看。 奈特,放膠捲讓這位先生看看!」 我轉回頭,看到盒子已經拿掉,露出一台裝好膠捲的放映機。 斯坦伯裡警官迅速拉起銀幕。然後電燈關掉了,機器轉動起來,畫面出現了。 開始我很迷惑。畫面上,諾瑪和泰森站在一個客廳裡。他們似乎在不安地等待。然後我聽到諾瑪提到我的名字,接著我看到我自己走進房間。 「他媽的!」溫斯特羅姆警官喊道。「奈特,你放錯膠捲了!啊,好吧,那麼我們就先看這一卷吧。好嗎,克魯格先生?」 我沒有回答。他的聲音顯得非常遙遠,好像是從隧道的另一頭傳來的。我正在看自己打開盒子,然後我的手中托著那把德國手槍。「諾瑪,你一定很樂意重新得到它吧?……諾瑪,你微笑的時候,非常迷人,雖然有些邪惡。」 手槍在我手中跳動,槍聲陣陣,諾瑪踉蹌著後退,倒在地上審問室的電燈亮了,隨後是一陣緊張的沉默。 「啊,克魯格先生,你在想什麼?」溫斯特羅姆的聲音響起來。 「你有什麼話要說嗎?」我考慮了很久。「我想我最好打電話找一位律師,」我回答說。「在那之前,我沒有什麼可說的。」 「一位律師!」溫斯特羅姆嘲笑說。「你們聽聽他的話!一位律師!省點錢吧,克魯格先生。有這樣的證據,你不需要律師。承認有罪,跪下請求法官的寬恕吧。好好想一下,像這樣的案子,法官會怎麼判你?你只請向上帝祈禱了。」 我說:「我不想冒犯你,警官,但我並不想祈禱——祈禱對我沒有用。如果你讓我打一個電話,那麼我願意試試我的運氣,請麥克斯韋爾-戴維斯為我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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