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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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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剛亮的時候,已能夠看清入林的路了。 漢森離開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愛的山谷,他心中有一個願望,希望昨天的牡鹿還在那兒。 多年來,他的木屋壁爐上,他一直保留著一個位置,等候懸掛巨大的鹿頭。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頭牡鹿。 他發誓:假如必要的話,要狩獵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禦零下十度。裡邊的襯衫塞著兩份三明治,口袋裝著一個保溫壺,裡邊盛著熱茶;還有他的武器——左臂挎著的來福槍。 漢森邁著穩艦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這地區他已經多年沒有狩獵了。 他在一個低低的小丘頂上停步了。斜坡的盡頭通向樹林、一輛被雪花覆蓋的老轎車孤零地躺在那裡,它的輪子和窗戶不知去向。 自孩提時代起,那部車就停在那兒。 有個春天,積雪融化後,老轎車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樣,長了出采。 不論誰把轎車開到那兒,必定要穿過矮叢林和樹林,老漢森先生在世時就曾說,只有醉得一塌糊塗的醉漢在沒有月色的晚上,才會做那種事村民對老轎車議論紛紛。從非處理掉那部汽車不可的歹徒,推測到某位固執的陌生人,迷路後,疲倦地睡著,早晨醒來說聲去他的,然後走開。 漢森信步下斜坡,然後突然停步。 那是三個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詭計;否則,怎麼會有煙從汽車裡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車裡面生火,那並不稀奇,獵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車過夜並非首次。以前還有人設想周到,在車頂上鑽上一個洞,地板上挖幾個洞,當作是壁爐的鐵柵。 當漢森走近時,他看見了兩個男子。他們不是獵人,都戴一頂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個畏縮在後座的一個角落,帽子蓋住兩眼;另一個彎身在將熄滅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們好!」漢森大聲招呼。 那個彎身烤火的抬頭,眼神呆滯地注視著漢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領上,臉孔慘白而惟淬,紅色頭髮,年齡可能不到漢森的一半。 雖然有火,但是破車裡仍然寒冷徹骨。他知道,這孩子必須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雖然漢森身強力壯,但是他不想抱著一個和他一樣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熱茶,伸手遞過去,說:「慢慢喝,然後,我們再弄你下來走,你必須活動起來,讓你的血液加速循環。你的朋友呢?」 那個孩子嗓著茶,雙手緊緊地抱著杯子,低喃說:「死了!」 漢森拉開車門,想弄直那個縮成一團的人。不錯,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個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漬。 這時,漢森知道這兩人是誰了。 昨晚,新聞播報該區一件稀有的事。北邊二十裡的鎮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電視機的五金行,遭到兩個歹徒的搶劫,其中一個好像搶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時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槍。 漢森很顯懷疑:他們怎麼會到這個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頭,正看見那個孩子也在看他。 「你沒有凍死算是幸運。」他說,讓那孩子認為漢森不知道子彈洞的事。 漢森繞過汽車,拉開另一道車門,伸出手說,「走吧,你必須活動活動。」 他們在雪地上踐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腳能活動,漢森才讓他自己來回單獨拖曳著走。 他間:「你的腳怎樣啦?」「一點感覺也沒有。」 「脫下鞋子,襪子,」漢森看著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煩!」 他遞給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輕輕揉搓,讓腳恢復一些知覺。」 汽車上的屍首圍著一條羊毛圍巾,漢森把它解下,交給那孩子。 「有沒有感覺?」 「還沒有。那孩子搖了搖頭。 漢森拋給他一條大手帕。「用手帕擦乾你的腳,穿上你的鞋和襪子,把圍巾裹在頭上,蓋住兩耳。我們得離開這兒。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麼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們現在出發,回頭再找人來抬你的朋友。」 漢森用鏟子鏟些雪,蓋住汽車上的火,屍體是不需要火的。 當他轉過身來,一把手槍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漢森大笑,「你想幹什麼」「脫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後走出這該死的林子。」 漢森拉開穿在身上的夾克拉鍊,「你要這衣服,我送給你,你以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著樹林,「你要走哪一個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認為那雙腳可以走多遠?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裡長大的孩子,除非我帶你出去,否則,你會死在這裡。所以,你把槍拿開吧!」 「沒這麼快,老頭!」戈登說,「我還沒差勁到那地步,我會順著你來的路出去。」 漢森咧嘴大笑:這小子可不愚蠢。 「什麼使你認為我是從某個地方直接來的?他開始撒謊了,「我穿進穿出,尋找鹿跡。更何況,還有些小事你還沒有計劃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飄落的雪花,「又開始下雪了,我的腳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個交道,」戈登說,「帶我出去,我就不殺你。」 漢森拉起夾克的拉鍊,伸手去取他的來福槍。 「把它放下!戈登語氣鋒利得很。 漢森歎了口氣,「瞧,戈登,這是熊出沒的地區,遇到一條饑餓的熊,你那玩具槍可不濟事。來福槍不能放在這兒,它可以救我們的命。」 戈登想了想,說:「那麼,你卸下子彈,放進口袋。老頭,假如有熊出現的話,這把玩具槍有足夠的時間,讓你重新上子彈。」 戈登的兩腳可能被凍壞,可腦筋卻沒有問題。 漢森卸下子彈,說:「戈登,告訴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著走,可以;你要從背後開槍,請。那樣的話,明年春天,雪融化後,我們的屍體都會被找到。假如你沒有向我開槍的話,我會帶你平安出去。現在我就帶你出去。但是我有一個條件,你要給我你們昨夜搶來的錢。」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來。 「一位像你這樣誠實的公民,不會想要偷來搶來的錢。你那個善意的心,應該樂意幫助我,對不對?你是怎麼知道我們昨晚搶了錢?」 「收音機,還有什麼別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條,我相信現在州警都設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兒,我們下山的時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現在,關於錢的事怎樣?」戈登揮揮槍,「上路,我跟你走。」 漢森便順著自己依稀留下的腳印往前走。 戈登看來不像是因為喜歡而用槍,槍是他懂得隨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認為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然而,在這荒山野地,這個時刻裡,槍不具有任何意義,它不具有任何威懾力。 假如他脫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話,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應該堅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夾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漢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個城裡的孩子比土生土長的漢森要驚恐慌亂,這使漢森看出,那孩子並不知道,寒冷會如何緩緩地吸幹一個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領悟到,在這冰天雪地,身體健壯是如何佔優勢。 漢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為止,每天做晨間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裡數,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說句實話,漢森並不擔心戈登的手槍;令他心煩的是,領這孩子下山,擺脫他,再回來的時間,那可是很關鍵的數小時,就沒有時間狩獵那只公鹿了。再要看到一頭像那樣大的公鹿,會等到何年何月! 目前,在他眼中,那只公鹿比任何其他東西都重要。他歎口氣,也許那筆錢可以彌補這一天整個的損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槍,子彈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來,「你走得太快了,老頭!」 本來就氣惱他破壞計劃,如今又來這一招,漢森火了,他轉身站住,說:「小子,你再向我開一槍的話,我就把那只槍塞進你喉嚨。 我讓你留住槍,是因為我不喜歡從你手上取走。聽見了嗎?」 戈登想說什麼,一看到漢森的臉色,只動了動嘴唇,什麼也沒說。他揮了揮槍,表示繼續前進。 漢森心想,看來我必須繳下他的手槍;否則,一旦到他認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時候,他就會開槍。他慢下步子,離開原來的路,繞到木屋的上面。 現在,雪開始認真地下了,他心裡一陣揪痛,這一來,今年是獵不到那頭公鹿了。 他領那孩子走了大約一小時,一顆倒地的樹呈現在他眼前。 他踢掉一些雪,將來福槍倚在樹幹上,示意戈登坐下來休息。 「為什麼要停下來?」戈登用槍對著他。 「老經驗了,」漢森說,「走五十分鐘,休息十分鐘。你要走長路的話,那樣就比較輕鬆。」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實木屋只在十分鐘的路程外。 「你瘋了!」戈登尖叫,「這麼冷的天,我的腳都已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來,」漢森很冷靜,「我手伸進裡面的襯衫的時候,不要緊張。我裡面有兩個三明治,不是槍。」 漢森扔一份三明治給他,戈登一手接祝 「你說有兩個,我兩個都要。」 漢森微笑著,扔給他第二個三明治,然後掏出熱水瓶,「你最好連這個也拿去。」 「你相當慷慨嘛,老頭。」戈登撕開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費的,你要付錢,應該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頭。那筆錢我費好大力,怎麼會輕易給你?」 「哼,雖然那樣,你還是會給我的。要活命,那還是低價錢呢。 你們咋夜怎麼上了那輛老爺車呢?」 「逃出那個鎮後,在一個彎道處找到一個冷僻的地方,然後爬上一棵樹,逗留在那兒,希望可以阻住一輛車;但是、好久才過來一輛車,差點碾死我。估計他們會去報警,所以我們抓著手電筒,逃入林子,想找個屋子過一夜。就這樣。」 漢森笑了,「你以為你們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們是多麼幸運!這高山上沒有人居住,我想你們是誤打誤撞,撞上那輛破汽車。」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彈了,快見上帝時,開始下雪,手電筒的電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乾柴,生個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來了。」漢森搖了搖頭。 「你知道你應該凍死,不是嗎?你剛剛用完一個人一生中僅有的一次運氣。」 「少說廢話,」戈登擺了擺手,「走吧!」漢森紋絲不動。 「不付款之前我絕不走!」戈登打開了手槍的保護蓋。 漢森舉起了左手,「戈登,你玩過撲克牌沒有?我握牌坐著,你才要掀牌,你想誰會贏?你開槍殺我,然後你在山中到處轉,一直轉到死亡;也許你的運氣不錯,能找到一條路,或一間房子。可是你那雙糟糕的雙腳呢,我估計頂多再能走數小時,然後你就成了一個真正該做截肢手術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領你到處轉,一直到你冷得撐不住,兩腿壞得向我討饒,求我背你。等到那時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錢,一走了之。我是寧願你現在把錢交給我。那樣我們兩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雙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嗎?」 「假如我給你錢,你能多快領我下山?,漢森聳聳肩,撒謊道:「也許一小時吧。」 戈登開槍打到漢森頭頂上方的樹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願意再跟你走一小時,到那時如果我們還沒下山的話,我就殺死你。假如你現在不走的話,我就在這兒殺你。因為我估計,我距你要帶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時路程。」 漢森歎口氣,伸手去取來福槍,他覺得自己逼這孩子已經逼迫夠了。 戈登雖然吃了食物,喝了熱茶,但仍在半僵凍中,而且靠那雙不靈活的腳磨磨蹭蹭地跟著跑,很可能已無忍耐力了。 他領戈登下了山坡,來到一道有轍跡的石砌矮牆,那條有轍跡的路像隧道一樣,穿過樹林。石牆只有膝蓋高,但是牆那邊的路面卻很低。 這對漢森並無問題,他可以越過矮牆,輕鬆地跳下去。而肌肉寒冷,兩腳凍僵的戈登則不那麼輕鬆了;但,也無他途。 「下面會好走一些。」漢森告訴他。「我們走哪一邊?」 漢森搖了搖頭:「告訴你,沒有錢,我只能領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邊,又看了看右邊,團團飄落的雪花和樹林,把他孤立在一塊幾平方米的世界裡,矮牆和路繼續延向看不見的地方,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告訴你,哪個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個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帶。 漢森刷去石牆上的雪花,坐了下來。「你准不準備談生意?」 戈登眯起了雙眼、「我準備宰你,你這貪心的老農夫!我可不讓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獨吞那筆錢。我現在應該宰掉你,自己冒險!」 「在你開槍之前,記住,如果你選錯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認為選錯時,要再回頭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確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證,能持續多久。然後,州警來了,你就滿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輛車,而我就有車。」 戈登全身發抖,一言不發。 「現在我要拿錢,」漢森語氣銳利他說,「假如你到頭弄得沒有腳,或者死亡,錢對你何益?小子,你已經沒有牌發了。你是叫牌?還是收牌認輸?」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這麼說來,我是該收牌認輸了,老農夫,」他慢慢他說,「你們誠實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們願意用偷來的錢,但沒有膽量出去搶。但當你碰上像我這樣持槍而槍不管用的人的時候,你的手就伸出來了。」 他解開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紙包給漢森。「你以為萬一我給逮到時,我不會告訴警方,我把錢交給了你?」 「沒有關係,他們不會相信你,我會說,你必定是在林中遺失,」漢森用手試試錢包,「這兒沒有八千元。」但他並不失望,那數目打開始就是太高了。 「是沒有,也許只有兩千元。那家店的經理想詐保險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會是開玩笑吧?戈登,才兩千元?」 那孩子攤開雙手,「六千元的大鈔,有好大一捆,老頭,你看見我的大衣有哪兒鼓出來的沒有?我全給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來引火。想不想抱怨?」 漢森大笑,「因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價。」說著,把錢包塞進夾克裡面。 「小子,你已經勝利了,已經給你自己多買了幾個星期或幾個月,或者不論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煩,犯法。只要你付款請我帶你出去,那麼,把槍拿開,你不需它。」 他看到戈登把槍放進口袋,然後自己轉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這孩子在打什麼主意,他仍留著那把槍,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時,再阻攔他,要回錢,把漢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騙不了人,但是如果認為漢森可以騙的話,那麼,他大錯特錯。 「決定下來吧!」他不耐煩地大叫。 戈登坐在牆上,兩腿慢慢地挪過去,然後躊躇起來。 對一位凍得半僵,雙腿麻木無知覺的人來說,這一跳可不容易。當他落地時,准會受傷。他臀部離開牆頭,落到陡峭的土堆,滑進雪中,失去重心,雙腿在身下彎曲。 當他平伏地面時,發覺漢森的膝蓋頂在他的背部。漢森從他的口袋取出手槍,然後拉他站起來,指他上路。 五分鐘後,戈登就在漢森的木屋裡烤火。 半小時後,四個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屍首,而戈登裹在毛毯裡,乘坐州警警車上醫院。漢森駕自己的車跟隨在後頭。 戈登扭身回頭看,他見到漢森,想起他說過,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是免費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漢森的汽車,對州警說,「你們知道,你們必須逮住後面的那老頭,他收受贓款,逼我給錢,才肯領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說,「我知道錢在漢森那兒,送你到醫院後,他和我有得談哩。」 「他要做什麼,分給你一份?」 「你那樣說會挨揍的,」州警一臉嚴肅,「雖然錢是漢森的,不過,他會把錢交出來的。」「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槍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樣做只是還給他錢而已。」 「那麼,他必定是個笨蛋。他說假如我不把錢給他的話,他就任我留在那兒,一直到死亡。」 州警笑了,「就我瞭解漢森的老謀深算,我不懷疑,他會讓你相信還有十裡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進木屋。那也是為什麼這一帶玩撲克牌的人,來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個界限。你從不會知道他握的是什麼牌。從那部老爺車到漢森的木屋,你們花費多長時間?」「大約一小時。」 「那正是我所推測的。從;日汽車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漢森帶你抄捷徑,那使你省卻許多路程,使你的雙腳稍稍難過幾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記起,當他們很快到木屋時自己如何的詛罵漢森,心中又不免懷疑,為何老傢伙不採取容易的方法,索性繳下他的槍,然後拿錢。 在他們後面另一部汽車裡的漢森,輕輕地吹著口哨。他的狩獵計劃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過,當那孩子手中仍握著槍,而自己居然能說服他給錢,正像一場龍爭虎鬥的牌戲一樣,他桌面上有一張黑桃A和一張老民沒有什麼好牌可撐,而對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這一點,心中很開心,多年來沒有這樣開心過。 想到店裡的經理,口哨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個過高水準生活的人,並沒有因為通貨膨脹而受影響。多年來,漢森明明知道他在搗鬼,可是會計師到現在還抓不到他貪污的真憑實據。當店鋪被搶時,他看出一個混水摸魚的方法,將保險箱的六千美金,納入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漢森除外——那麼,對失蹤的六千美金,只有經理的話來對付戈登的辯白和別人的猜測。 當他們把孩子送到醫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鋪經理。 這回他沒有法子竊改賬冊。 漢森加快了速度,心中後悔失去獵那頭大牡鹿的機會。 不過,也許經理所挪藏的錢是他的補償,他的親自出馬,彌補了不能在壁爐上掛鹿頭的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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