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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到達聖約瑟夫——只准攜帶二十五磅行李——告別了羔皮手套和外套——武裝到牙齒——「亞倫牌」手槍——快活的武器——聽人勸告,買下騾子——我們離開了「合眾國」——「我們的馬車」——送達印第安人的郵件——眨眼和地震之間——現代的斯芬克斯,以及她如何使我們開心——豁達的女人

  到達聖約瑟夫的那個愉快的夜晚,我們的第一件事就是尋找驛站,每人掏出一百五十美元買了由陸路去內華達卡森城的馬車票。

  次日清晨,天氣晴朗,我們匆匆吃了早飯,急忙趕到出發地點。但是,出現了一件麻煩事,事先沒有弄明白,每人攜帶了一隻裝足二十五磅行李的旅行木箱,我們大大地超重了。但每人能帶二十五磅衣物,這就是我們可以隨身攜帶的一切。於是,我們只得一把打開箱子,手忙腳亂地作了一番選擇,挑出那法定的二十五磅行李裝進一隻旅行包,把箱子又送回聖路易。對這只箱子使我們真是難分難舍,因為這樣,在落磯山區的波尼人招待宴會上,我們就再也沒有燕尾服可穿,白羔皮手套可戴,沒有大禮帽,也沒有漆皮靴,沒有任何能使生活安適的必需品了。我們給弄成了打仗的步兵,每人穿一套粗陋的服裝,包括一件軍用羊毛衫和一雙「大頭靴」。在旅行包裡,我們還塞進一些白襯衣、內衣等諸如此類的東西。我哥哥,秘書先生,隨身帶了五磅美國法令,一本六磅重的大字典,因為我們不知道——可憐的無知——這樣的東西頭天在舊金山郵購,第二天就可以送到卡森城。我帶著一把史密斯—維森公司製造的可憐的七發小手槍。這樣,我就武裝到了牙齒。它的槍彈就象順勢療法藥片,七顆藥片一齊打出去也剛夠一個成人受用的。但我仍然認為它威力強大,簡直是支致命的武器。它只有一個毛病:連屁也打不中。有個「押車」用這只槍對著一頭母牛試了試,只要母牛安安靜靜、規規矩矩地站著,不會傷著半根毫毛;但是母牛一動,押車只得瞄準另外的東西開火,母牛感到很憒憾。我的秘書哥哥身上挎了一把小號科爾特左輪手槍,用來抵禦印第安人的襲擊,為了防止意外,他還拉開了槍栓。喬治·白米士膽小得可憐,他是我們的旅伴,以前我們從來沒看見過他。他腰間佩著一把地道的「亞倫」牌左輪手槍,沒有教養的人叫它「胡椒瓶」。只要拉開板機,手指一勾,就開火了。拉起板機,擊鐵便翹起,彈輪一轉動,擊鐵立刻敲下,彈丸就打了出去。順著槍筒瞄過去,就能打中目標,恐怕世界上沒有哪一把亞倫槍創造過這樣的記錄。但無論怎麼說,喬治這把倒是件信得過的武器。用一個馬車夫後來說的話可以作證:「它即使打不中它要打的東西,總可以打中點別的什麼。」此話的確不假。有一次,他用這把槍對準釘在樹上的黑桃二開火,卻擊中了站在左左邊三十碼開外的一頭騾子。白米士並不想要那頭騾子,但那畜牲的主人扛了把雙筒獵槍跑出來,「勸」他無論如何也得把那頭騾子買下來。「亞倫」真是件開心的武器!有時,它那六發子彈一齊亂飛,遇到那種情況,四面八方就沒有塊安全的地方,除非躲在它後面。

  我們帶了兩三條毯子抵禦山區的嚴寒。至於奢侈品,我們倒還有節制——不過幾隻煙斗,五磅煙葉,兩隻大鐵皮桶用來裝水,在大平原的驛站之間好用,身邊還有一小子彈袋銀幣,作為每天的早晚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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