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 上頁 下頁 |
八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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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湯姆,就照你自己的路子辦吧。不過嘛,要是你聽從我勸告的話,你會贊成由我從曬衣繩上借條把床單。」 他說這也行。並且這引發了他另一個想法,他說: 「順便還借一件襯衫吧。」 「要一件襯衫幹什麼,湯姆?」 「為了讓傑姆在上面寫日記。」 「記你奶奶的日記——傑姆連字也不會寫啊。」 「就算他不會寫吧——他可以在襯衫上做些符號,不是麼?只要我們用一隻舊白鐵皮調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舊鐵條為他做一枝筆就行了。」 「怎麼啦,湯姆,我們不是可以從鵝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筆,並且更快便能把筆做成麼?」 「囚犯可沒有鵝在地牢周圍容他拔毛做筆啊,你這個笨蛋。他們總是用最堅硬、最結實、最費勁的東西,象舊燭臺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別的什麼東西,用來做成筆。這就得花好多個星期、好多個月才能銼成筆,因為他們非得在牆上銼。就算是有一枝鵝毛筆吧,他們也不會用,因為這不合乎規矩嘛。」 「好吧,那麼,我們用什麼來給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鐵銹和眼淚做的。不過那是庸庸碌碌之輩和娘兒們的辦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們自己身上的鮮血。這是傑姆可以幹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質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將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處,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隻白鐵盤子背後,並且把這個從窗子裡扔將出來。鐵面人①就是這麼幹的,這也是個頂呱呱的辦法哩。」 -------- ①諾頓版注:這是湯姆喜愛的又一個傳奇人物。大仲馬在《勃拉格龍伯爵》中寫他是個神秘人物,戴鐵的面罩,1703年死於巴黎的巴士底監獄。 「可傑姆並沒有白鐵盤子啊,他們是用平底鍋給他送吃食的。」 「這不費事,我們可以給他幾隻。」 「沒有人看得懂盤子底上的東西嘛。」 「這無關緊要,赫克·芬。要緊的是他必須在盤子底上寫好了,然後扔將出來。你根本不必非得讀懂不可。囚犯在白鐵盤子上或者在別的東西上寫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數呢。」 「那樣說來,白白扔掉些盤子有什麼用處呢?」 「啊,誰管這些閒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盤子。」 「可盤子總是有主的,不是麼?」 「好吧,有主又怎麼樣?囚犯哪管那是哪個人的——」 他說到這兒就收住了,因為我們聽到了吃早飯的號角聲吹響了。我們就跑回家來。 那天一個上午,我借了曬衣服繩子上一條床單和一件白襯衫。我又找到了一隻舊口袋,就把這些東西裝了進去。我們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裡面。我管這個叫借,因為我爸爸一向這麼個叫法。不過湯姆說,這不是借,是偷。他說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並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樣把一件東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沒有誰會為這個怪罪他。一個囚犯,為了逃跑而偷了什麼,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的,那麼,為了叫我們逃出牢籠,凡是有用處的,都可以偷,並不算什麼犯罪。湯姆這麼說。說這是他的正當權利。因此,當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的,那我們就完全有這個權利偷這裡任何有一點點兒有用處的東西,為了好逃出牢獄。 他說,要是並非囚犯的話,那就大不一樣了。一個人不是囚犯卻偷東西,那他便是一個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們認為,這裡手邊任何一樣東西,我們都可以偷。可是在這麼講了以後,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擾地吵了一架。那是我從黑奴的西瓜地裡偷了一個西瓜吃了,他逼著我前去,還給了黑奴一角錢,也沒有對他們說明是付的什麼錢。湯姆說,他的本意是說,我們能偷的,是指我們需要的東西。我說,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不過他說,我並非為了逃出牢獄而需要這個,而不同之處,恰恰正是在這裡。他說要是我需要一個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裡面,偷偷送給傑姆,用來殺死看守監獄的,那就是完全正當的了。因此,我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儘管要是每次有機會能飽餐一頓西瓜,卻非得要我這麼坐下來,仔細分辨其中像一根頭髮絲那樣的差別,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麼好處了。 好,我剛才說了,我們在那個早上在等著大夥兒一個個開始幹正事了,在場院四周也看不到人影了,湯姆就把那個口袋帶進了披間。我呢,站在不遠的地方,替他放風。隨後他出來了,我們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來說起話來。 「眼下一切都搞得順順當當的,除了工具一項。那是容易解決的。」 「工具?」我說道。 「是的。」 「工具,幹什麼用?」 「怎麼啦?挖地道啊。我們總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條道兒來叫他出來,不是麼?」 「那兒不是有一些舊的鐵鎬等等東西,能挖成一個地道麼?」我說。 他轉過身來看著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憐一個哭著的娃娃似的。他說: 「赫克·芬,你難道聽說過有一個囚犯用鐵銑和鎬頭,以及衣櫃裡的所有現代工具,用來挖地道逃出來的麼?我現在倒要問問你——如果你頭腦還有點兒清醒的話——這樣一來,他還能怎麼轟轟烈烈表演一番,顯出他的英雄本色?哈哈,那還不如叫人家借給他一把鑰匙,靠這個逃出來算了。什麼鐵銑、鎬頭——人家才不會拿這些給一個國王呢。」「那麼好吧,」我說,「既然我們不要鐵銑和鎬頭,那我們究竟要些什麼呢?」 「要幾把小刀。」 「用來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喲!這有多蠢!湯姆。」 「蠢不蠢有什麼關係,反正該這麼辦——這是規矩。此外並沒有什麼別的辦法,反正我從沒聽說過。關於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書,我全都看過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來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總是堅硬的石頭。得用好幾個星期又好幾個星期的時間哩,硬是沒完沒了。就拿其中一個囚犯為例吧,那是在馬賽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層地牢裡的囚犯。他就是這樣挖了地道逃出來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時間①?」 -------- ①諾頓版注:這是湯姆受到大仲馬影響的又一個例子。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伯爵》中的主人公。 「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個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來時發現自己到了中國。這才是好樣的。我但願如今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頭。」 「傑姆在中國可不認識什麼人啊。」 「那有什麼關係?哪一個在中國也沒有熟人嘛。不過,你總是說著說著就偏到枝節問題上去。為什麼不能緊緊抓住主要的問題不放?」 「好吧——我並不在乎他從哪裡出來,反正他是出來了,可傑姆還沒有。不過有一點可不能忘了——要傑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來,年紀太大了。他活不了這麼久。」 「不,他會活這麼久的。挖土質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對吧?」 「那要多久呢,湯姆?」 「嗯,我們不能冒時間太長的風險,因為西拉斯姨父也許不用多久便能從新奧爾良得到下游的消息。他會得知傑姆不是從那裡出來的。那他第二次便會登廣告,招領傑姆,或者採取其它類似的行動。因此我們不能冒那種風險,也就是按常理,該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說,我看啊,我們該挖好多年,可是我們辦不到啊。既然前途難蔔,我建議這麼辦:我們事實上是馬上挖,或者儘快挖。在這以後,我們不妨只當是我們已經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隨後,一旦有緊急情況,我們就把他給拖出來,趕緊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這是最妥當的辦法。」 「好,這話有點道理,」我說,「『只當是』不費什麼勁,『只當是』不會惹出什麼麻煩來。如果這是必要的話,我並不在乎『只當是』已經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動手以後,我也不會覺得太累人。我這就去,去把兩把刀子偷得來。」 「偷三把,」他說。「得用一把做成鋸子。」 「湯姆,也許我這麼說有點兒不合規矩,犯忌諱,」我說。「在那個熏肉房後邊防雨板下面,有一根長了鏽的鋸條哩。」 他的臉色有點兒疲倦,鼓不起精神。他說: 「赫克啊,要想教你多學一點東西,可就是白費勁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來——偷三把。」我便按照吩咐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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