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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


  現在讓我們趕快進入十九世紀。這裡有三位傑出人物:赫爾曼·梅爾維爾、華特·惠特曼和愛德格·愛倫·坡。如果一定要我選出三位天才的美國作家,我肯定毫不猶豫地選擇這三個人。但是此刻我不想去談這三位作家。因為,我最感興趣的是美國風味,我想,讀者最感興趣的也是這點。所以,我不打算按編年次序敘述。我只準備提出那些可讀性強的書籍。任何人要是沒有讀過這些書,是個極大的損失。讀過這些書的人,一定會既覺得愉快,又有所收穫。

  然而,我應當承認,近來我重讀了霍桑的《紅字》,得到的快樂和益處都很有限。最近四十年來,美國至少出現了六位比霍桑優秀得多的作家。僅僅由於偏見,以及由於他們和我們生活在同一時代,才使我們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不過,《紅字》畢竟是一部名著,略為讀過一些書的美國人,都不會漏掉這本書。但對我而言,倒是那篇題為《稅關》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為它寫得生動、明快、幽默。

  一本小說要吸引讀者,必須讓人覺得它十分可信。書中人物的舉止行動若是違反常識,作者便失去了掌握讀者的力量。霍桑的這篇小說,一開頭就碰到一個難題。女主角海斯特·白蘭明明有搬到任何地方的自由,她為什麼偏偏決定留在她的恥辱已被揭露的地方。她在那裡生活,實在難以忍受。作者安排的理由,是她對亞瑟·狄姆斯台爾的愛情。她愛得如此深沉,以致寧願繼續留在他任職的地方,而不顧自己會遭到莫大的屈辱。但是霍桑還疏忽了一點,她為什麼不跑到一個偏遠的地方去秘密生下孩子呢?這真叫人想不通。既然後來他們可以乘船私奔到歐洲去,那麼孩子降生之前,情況緊急,他們為什麼不採用這個方法逃避世人的譴責呢?霍桑缺乏創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賦。他筆下的那個當丈夫的,只是含有惡意的一個肉團,而不是一個活人。女主角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至於那個可敬的牧師先生,在決心與他所愛的人私奔以後,焦急地想知道他們要搭乘的那條船的啟航時間,這時候他才開始有了生命。

  我推薦你們讀《紅字》,不是因為它的故事,而是因為它的文辭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霍桑從十八世紀的大作家們那裡學得了許多東西,從而形成了自己的風格。他有構造精妙句子的特殊才能。他能寫出一句長達半頁的句子,由許多從屬句構成,而且這些句子念起來音調鏗鏘,節奏均衡。他能寫得富麗堂皇而繁複多變。他的散文豐富多彩,既不單調也不誇張。他的隱喻往往意味深長,直喻則十分貼切。總之,霍桑的文章體現了尊嚴與明快的結合,既悅目又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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