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黑暗的另一半 | 上頁 下頁 |
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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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她總算把它擺好了,又讓助手忙著布光。在這期間,波蒙特先生一直站在一邊看,有時摸摸他額頭上的白色小疤痕。他的眼睛讓霍特著迷。 (他在照片,)霍特想。(也許比那婊子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儲存起來,將來某一天寫進書裡,她卻一點也不知道。) 最後,一切就緒,可以拍照了。那個女人讓波蒙特夫婦在那個假墓碑上握了十幾次手,那天天氣很冷,她指揮他們就像指揮那個娘娘腔的助手一樣。由於光不對或他們的臉不對或她自己他媽的不對,她用高而沙啞的聲音一次次命令他們重做,霍特聽說波蒙特先生不是那種很有耐心的人,他期待著他對她大發雷霆。但是,波蒙特先生——還有他的妻子——似乎覺得很有趣,並不生氣,他們一次次照「城裡來的高級婊子」的話做,雖然那天非常冷。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他自己的話,他用不了十五秒就會對那個女人大發雷霆。 正是在這兒,在這該死的坑的地方,他們豎起了那個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進一步的證據的話,草皮上還有圓形腳印,這是那個「高級婊子」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從紐約來得,只有紐約女人才會在那種季節穿高跟鞋,而且還穿著它們在公墓裡走來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 他的思路突然斷了,那種寒意又湧上來。他正注視著攝影師高跟鞋留下的有些模糊的腳印,當他盯著腳印時,他的眼睛偶然發現別的、更新的腳印。 二 腳印?那些是腳印嗎? (當然不是,挖這個坑的傢伙把一些土扔得比其它的土遠了一點,如此而已。) 不是這樣,霍特知道不是這樣。再他到達綠草地上的第一個土塊前,他在離坑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個很深的腳印。 (那麼,那是腳印了,接著呢?你認為做這事的人手裡拿著一把鐵鍬四處飄蕩,像一個友好的幽靈?) 世界上有許多人喜歡自己騙自己,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種人。他心理那個神經質的、嘲笑的聲音無法改變他看到的。他一生追逐過許多野獸,這腳印太明顯了,不容他視而不見。他祈求上帝,但願它不是腳印。 靠近墳墓這堆泥土上,不僅有腳印,還有一個圓形的凹痕,幾乎有吃飯盤子那麼大。這個凹痕在腳印左邊。在圓形凹痕和腳印的兩邊(但更靠後)泥中,有些溝槽,顯然是手指的痕跡,這手指在抓緊前滑了以下。 他抬起頭,在第一個腳印後又看到了另一個。在那個後面的草地上,是第三個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成塊落下時形成的。它已經倒了,但還有足夠的濕度保持著印痕……開始引起他注意的三、四個腳印也是這樣。如果他不是來得這麼早,而草還是濕的,她就會碎成小土粒,那就什麼都看不到了。 他希望他來得晚點兒,希望他先去「仁慈公墓」,他離開家時本來是那麼打算的。 但他沒有,這就是一切。 腳印逐漸消失,距離地上的坑(墳墓)不到二十英尺。挖墓人霍特懷疑遠處潮濕的草地上可能還有腳印,認為自己應該去檢查一下,雖然他很不願意。現在,他又把視線投向最清晰的那些痕跡,這些痕跡在靠近坑的一小堆土上。 手指抓出的溝槽;稍稍靠前的原形凹痕;圓形凹痕旁邊的一個腳印。這些說明了什麼? 挖墓人霍特還沒問他自己,答案已經落入他心中。他看的清清楚楚,好象事情發生時他就在這兒一樣,這就是為什麼他不願再跟這事發生關係的原因。太他媽令人毛骨悚然了。因為從外表看:這裡有一個人站在新挖的坑中。 對,但是他是怎麼下去的呢? 對,但是他自己挖的坑,還是別人挖的呢? 對,但是從這些小草根的扭曲、磨損和斷裂來看,好像草皮是被用手扯開,而不是用鐵鍬整齊的鏟開的,這怎麼解釋? 別管這些但是。別管它們。也許,不去想它們更好。只設想這個人站在坑中,這個坑太深了,沒發跳出來。那麼他幹什麼呢?他把他的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中,把自己引來上來。如果他是個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話,這麼做並不難。挖墓人霍特看著清晰完整的腳印,心想,(如果這是個孩子,他有一雙大得嚇人的腳。這腳至少是十二號的。) 手伸出來,引體向上。在這過程中,手在鬆散的泥土中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短溝槽。然後你出來了,你用一隻膝蓋保持身體平衡,造成那圓形凹痕。你把一隻腳放在膝蓋邊,重心從膝蓋移到腳上,站起身,走開。簡單的不可思議。 (某個人從他的墳墓中鑽出來,然後走開了,是這樣嗎?也許他有點兒餓了,決定去鎮上的快餐店要一個奶酪漢堡和一瓶啤酒?) 「他媽的,它不是一個墳墓,它是一個該死的地上的坑!」他大聲說,當一個麻雀沖他大叫一聲時,他嚇了一跳。 對,只不過是地上的一個坑——他這麼對自己說。但他怎麼一點也看不到鐵鍬留下的痕跡呢?為什麼只有離開坑的一系列腳印,卻沒有繞著它、走向它的腳印呢?如果一個人在挖的話,他會常常踩進他挖出的土中,應該會留下那些腳印的。 挖墓人霍特不知道該怎麼辦。從技術上講,他認為一件罪行已犯下,但你無法指控罪犯盜墓——因為被挖的那塊土裡沒有屍體。你最多稱之為破壞行為,如果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挖墓人認為這不是他的事。 也許,最好把坑填上,把草皮補上,然後忘掉這整個事件。 (說到底,)他第三次告訴自己,(沒有人葬在那裡。) 在他記憶中,那個下雨的春日朦朧一閃。天哪,那個墓碑看上去像真的一樣!當你看著那個柔弱的助手搬弄它時,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當他們把它豎好,並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時,你會發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麼人—— 他的手臂開始起雞皮疙瘩。 「你別想了,」他嚴厲地告訴自己,這時,麻雀又叫起來,挖墓人霍特歡迎它不可愛但是卻極為真實和平凡的聲音,「你繼續叫吧。」他說,然後走向最後那些腳印。 正如他所猜測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它的腳印。它們離得很開。看著它們,挖墓人認為這傢伙並沒再跑,但他的確沒有浪費時間。四十碼外,他可以通過另一種方法看到那傢伙走的路線:一個大花籃被踢翻了。雖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腳印,但是,花籃應該是在他能看到腳印的那條路上的,他只是簡單的把它踢到一邊,繼續向前走。 從挖墓人霍特的觀點看,這麼做事的人,你最好別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 他斜穿過墓場,好象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間的矮牆。他像一個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幹的人一樣行動。 雖然挖墓人霍特不善於想像,但有那麼一瞬,他真的看見他了:一個大腳的大個子,大步走在這漆黑寂靜的郊外,步態從容自信,一腳踢開擋道的花籃,連步子都沒變。他也不害怕——這個人什麼都不怕。因為如果那裡真有活的東西的話,他們會害怕他。移動,行走,大步走,上帝保佑擋他道的人。 麻雀大叫一聲。 挖墓人霍特嚇了一跳。 「忘記它,朋友,」他再次告訴自己,「填上那該死的坑,再別想它了!」 他填上坑,並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拉福德在「斯達公墓」找到他,告訴他有關豪默·加馬奇的新聞,加馬奇那天早晨在離「家鄉公墓」一裡的35號公路被發現。整個鎮子異常興奮,謠言和猜測滿天飛。 於是挖墓人霍特很勉強的去找龐波警長談話。他不知道加馬奇的被殺和坑及腳印是否有關係,但他認為最好把他知道的說出來,讓那些吃這碗飯的人來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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